文字 |羅偉章
我喜歡散文。 我在散文中尋找低調的聲音。 讀書就是和朋友說話,即使這個人遠在千里之外,千里之外; 寫作不僅是和朋友說話,也是和自己說話。 我們的散文概念,就像雜貨店,像儲藏室,其他體裁無法涵蓋的東西,都被塞進去了。 我們的散文美學提倡真實性。 你的日常生活,坐著和躺著,吃喝玩樂,拜訪親戚朋友,交換信件,寫日記......你的感受總之,你的日常生活,你的白天和黑夜,你的五官,身體和心靈都浸透在生活中,一旦是文字,就是散文。 對於**一家人來說,去複雜的世界打架,回到家裡,換上拖鞋,泡一杯濃茶,坐在躺椅上閉上眼睛休養生息,就會變成散文。
但正是在這個時候,我們看到了當前散文的問題。 不是每一種真實,每一種真情實感,都值得寫,魯迅所謂“選材要嚴,挖深”,既適合**,也適合散文。 從實用的角度來看,它可能更適合散文。 前幾天,我去福建師範大學和廈門大學開會,從事散文研究的專家們共同感嘆:散文的門檻太低了。 也就是說,一些散文作家對文字的關注很少。 買個雜貨寫一篇文章,散步寫一篇文章,認識朋友寫一篇文章。 不是說這些不能寫,而是既然是文學,文學想要肯定的價值和想要弘揚的意義,總是需要的。 如果沒有這樣的東西,它就會散落,但不能稱為“文字”。
幾年來,我訂閱了一本文學雜誌,但我停止了,因為它經常發表老作家的來信。 兩者:寄出的書都收到了; 我正在校對舊手稿; 你的血壓沒有下降; 我的孫子被博士......錄取付款要麼在國外的某個地方,要麼“生病”。 這些內容豐富的文字對他們的傳記作者可能有用,但對於普通讀者來說,他們既不能感同身受,也不能獲得一點智慧,更不用說訂閱的成本,浪費時間。
散文是否可以虛構,一直被用作大家討論的話題。 “感覺”不能,“感覺”可以。 文學的“真情實感”並不侷限於經驗。 比如範忠巖寫的《岳陽樓的故事》,那不是真情實感,而是心理意象。 如果它是乙個心理形象,為什麼它不能是虛構的? 如果它是乙個心理形象,它怎麼可能是虛構的? 孫悟空徹底變了模樣,不僅說話不敬,還傷了**,這不是虛構,而是對人性深處的銳利潛入。 當然,這是**,你可以彎筆,你可以把義和光的私隱攤開,但散文沒有這個便利。 它一開始就把創作者逼到了牆角,聚光燈照進來讓你坦白。
乙個優秀的散文作家,不是被別人逼迫的,而是靠自己逼的。 他坐在房間裡,獨自面對自己。 沒有聚光燈,即使有,也不是來自外部,而是來自內部。 他照亮自己,讓自己成為一盞燈,然後去照亮別人,照亮遠方。 照亮自己是第一位的,他必須凝視自己的生活,看到灰塵和鱗片,耐心地掃地和洗滌。 在這個過程中,他有一些快樂,也有一些挫敗感。 它因他潔淨而歡喜; 變得乾淨後,變得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真是令人沮喪。 當你看到這一點時,意義就誕生了。 這不僅是愛,更是自省後的智慧。 由此,我們會發現,愛本身就是智慧; 智慧是深邃的,也是愛。
正如我之前所說,我在散文中尋找低調的聲音,我並不是要拒絕熱情洋溢的散文。 在我的閱讀圖書館裡,光是散文就充滿激情。 然而,我仍然認為他們很低調。 作家的氣質、作家的才華、作家的心智、作家的洞察力和語言能力,尤其是作家自覺的自省,都會產生文字的寬度和粗細,使人走在中間,思考其中。 在這一點上,散文和**之間幾乎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