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F投資指南

Mondo 旅遊 更新 2024-02-01

收益分成融資如火如荼,傳統股權投資機構、小額信貸公司、個人投資者,甚至品牌代理運營公司都在RBF框架下實踐自己的投資模式。

先行者要踩坑了。

據人人迪首席運營官李正亮介紹,在人地的行業實踐中,投資者需要注意一些盲點:

1.債務問題:乙個專案融資100萬,目的是為了提公升品牌,提高競爭力,所以按照這個方案和後續收益預期,RBF投資機構給出了更好的條件,回報期的比例降低了近一半,但是在資金融資到位後,品牌並沒有用這筆錢去做門店公升級和產品研發, 但償還債務,導致後續行動非常緩慢,現金流表現遠低於預期,但條款並未限制這種情況。雙方繼續合作拉扯,品牌轉身籌集資金開新店,老店慢慢熬到投資期滿(雙方商定了硬條件)。

2.投資結構不明確:乙個餐飲專案,投資人融資開新店,資料上是50%的投資人、30%的專案方、20%的運營團隊,結構比較健康,這也是品牌連鎖比較主流的擴張方式之一,在實際運營中, 以運營團隊無法出資為由,品牌方表示一般投資,然後品牌方找到加盟商,支付了一半的錢,最後佔了49%的股份——也就是說,品牌方沒有進行實際投資,所有風險都轉嫁給了加盟商和投資人。這次投資不僅沒有投資,還承擔了超過1000萬的品牌授權費、服務押金等費用,雖然回報可能還不錯,但整個專案的風險係數卻迅速增加。

3.回報期流量轉移:RBF機制可以保證在投資回收期內,投融資雙方的利益是一致的,風險是相對可控的,到投資回收期是完全不同的,專案方往往把投資回收期的份額直接理解為利息,對乙個自助品牌的投資很有代表性, 前期現金流非常好,投資回收期提前完成,投資回收期佔比也有所降低,但投資回收期結束後,流量就失去了增長動力,業績很一般,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李正良表示,這三個問題很容易被忽視,現在接受RBF投資的專案越來越多,行業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風險,建議投資者就近投資,投資關係和信任,投資規模,盡量不要投資一兩家店鋪甚至籌備企業, 要有門檻,要做好合同條款,細化相關利益相關方在不同條件下的履約條款,對專案方保持持續深入的關注,降低風險。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