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相關的減輕和減輕量刑的情節,也可以判處緩刑。 當然,有乙個基本條件,那就是賠償受害者的損失,獲得他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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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旦涉及犯罪,追求緩刑當然是最直接的想法,也是最容易實現的。
首先,有必要糾正緩刑不是判決,而是宣告,因為緩刑不是懲罰,而是一種特殊的執行懲罰方式。
根據《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以及拘役的,犯罪情節較輕,有悔意,沒有累犯危險,可以判處緩刑; 緩刑對他所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不利影響。
因此,您的情況是否符合上述條件是保險所在的地方。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七年有期徒刑; 在死刑的情況下,需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因此,如何判處重傷案件有期徒刑三年,甚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要追究的最基本要求。
當然,也應滿足情節較輕的標準。 或者換句話說,滿足沒有嚴重情況的標準。
比如有故意傷害的意圖,經過長時間的預謀,對方在現場被大量刀砍傷,這種情況自然不能認定為輕微情節,但如果是因為一時憤怒而受傷,無意中造成重傷, 那麼也可以發現這是乙個相對較小的情況。
3.那麼,你怎麼能被判處三年或更短的刑期呢?
主要看有沒有較輕甚至緩和的情節,從現實生活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是自願投案,比如說,如果你在犯罪後自願投案,並如實供認自己的罪行,你自然可以得到從輕甚至減刑,刑期可以少於三年,甚至兩年或一年有期徒刑。
在實踐中,這更像是一種相對特殊的情況,如果公安機關在打結案件後傳喚案件,一般可以認定為自願投案。
二是認罪認罰,如果沒有自首的情形,被抓後,自願認罪認罰,也可以從輕處罰,這個幅度最高可以減到刑期的30%。
但是,乙個人接受懲罰是不能減刑的,也就是說,最低刑期只能是三年。
三是賠償受害者的損失,獲得原諒,這是乙個關鍵因素。 在實踐中,這通常被用作硬指標。
這是對於嫌疑人來說,要看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和對方的傷勢。
從對方的傷害來看,即使不予賠償,對方也會提起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訴訟,法院也會作出判決。 本判決的標準是對方因你故意傷害而遭受的直接損失,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和損失工費等,但不包括傷殘賠償和精神慰藉。
當然,如果你想尋求寬恕,你還需要支付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慰藉。
在實踐中,也存在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那就是受害者的大開戶少了100萬,200萬還沒做。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受害人得到損害的全額賠償,即使沒有獲得寬恕,也可以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