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酒店太囂張了”! 在福建福州,業主購買了安置房,**說付了購價就可以搬進去,但業主拿鑰匙時卻被物業卡住了,物業:需要提前交1年的物業費、環衛費、共用水電費!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福州市高新區南榆鎮南崗花園二期為安置房專案,2024年1月開工安置。
業主說:**告訴我們,這裡的安置房已經達到了可居住條件,只要安置戶支付了購房價款,就可以馬上搬進去。
可是來拿鑰匙的時候,卻被物業卡住了,如果按月交物業費,可以勉強接受,現在我們不裝修,交什麼錢? 並且需要提前支付 1 年。 他們把鑰匙和物業費和衛生費放在一起,這絕對是不合理的!
在小區物業辦公室的牆上,可以看到南港花園物業服務中心張貼的收取物業費的通知,根據以上備註,需要提前繳納一年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058元平公尺乘以12個月,這樣一出100平公尺的房子每年需要696元左右的物業管理費。
另外,需要預付1年的分攤水電費,由戶戶收取,每戶300元,更誇張的是,需要提前支付裝修垃圾清運費,標準是每平方公尺15元,不算低。
一位80多歲的房東說,因為年紀太大,很難租房,為了能夠盡快搬進去,他被迫支付了這筆費用,沒有打算裝修,總共約9500元。
大叔還說,他付完錢後,沒有和物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對方拿完錢就走了,業主要求對方出示正式發票,但對方只出示了貨款收據。
小區的業主表示,該房產尚未在小區正式入駐,也沒有正式檔案,業主們感到非常不安。
一位大叔說:一大群來歷不明的人來這裡收非法費用,問他有沒有**收費的檔案,他說沒有,問他有沒有法定代表人,他說沒有,問他頭是誰,他說不知道。
業主表示,該物業是南餘鎮人安排管理小區,記者隨後來到社群配送處了解情況,但未找到工作人員。
依法規定,房屋交付條件必須滿足三冊、一證一表的要求,三冊指住宅質量保證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設工程質量證書,第一張證書是指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的綜合驗收證書, 第一張表為竣工驗收記錄表。
也就是說,如果滿足以上條件,房子就符合基本交付標準,當然,如果想做第一商品房,可能還有其他附加條件,搬遷房的安置相對簡單,但不管是商品房還是安置房, 房屋的交付與是否支付物業費無關。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物業已完工但尚未交付或者交付給物業購買人的,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安置房尚未交付,預付產生的物業費可由建設單位承擔,交付給業主後,業主需要承擔相應的繳納物業費的義務。
業主貨款收據顯示,收費單位為福州高新區奇宇商業管理*** 記者根據導航前往公司了解情況,但公司大門緊閉,裡面空無一人。
當天,記者和幾位業主來到南餘鎮了解情況,鎮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小區物業為鎮牽頭的分期物業。
工作人員表示,**不要求按年、乙個月或三個月提前收取物業費,**委託新都物業管理***代公司管理,錢在鎮下屬公司,不用擔心他帶錢跑路。
對於交付房屋需要提前支付物業費的要求,南榆鎮**表示會與物業公司預約協商,並建議物業公司此時不要收取建築垃圾清運運費,等大家裝修時再收。
另外,如果業主不是太麻煩,物業費的支付方式也可以調整,不一定是一年,而是三個月或乙個月。
對於已提前支付的建築垃圾清運運費,如業主需要退貨,可憑收據向物業申請退款,物業公司將協調退還費用。
工作人員還表示,3個月左右,將有新的官方中標物業公司入駐現場,物業費將收取並正式開具發票。
2月2日,記者再次聯絡南港花園二期業主,業主們表示已經拿到鑰匙,此事終於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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