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自己的心是痛苦的主要原因。買一件喜歡的衣服會讓人感到興奮和快樂,這種聯絡讓我們把衣服等同於幸福。 但衣服本身並不具有創造生理愉悅的化學成分。 真正的原因是我們的偏好。 如果你不喜歡那件衣服,你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的。
你也可以完全把你的衣服換成別的東西。 例如,對某人來說,人際關係是幸福的關鍵。 看到自己喜歡的人,我們都會感到高興,每當他或她出現在我們面前時,我們的心裡都是幸福的; 但這個人可能對某些人沒有任何感覺,有些人甚至可能討厭他或她。
可見,我們對人和事的好噁,都是我們內心的主觀判斷。
我們認識乙個人,起初他只是乙個陌生人,我們可能根本不在乎,但過了一段時間,他或她成為我們的朋友,我們毫不懷疑他或她是善良和可愛的。 如果有人懷疑他或她,我們會為他辯護。
但過了一段時間,情況可能會再次改變。 也許他或她不再做我們想做的事,或者表現得很討厭,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他或她現在已經完全不同了,我們對他或她的所有舊情都被厭惡所取代,相處的經歷也從快樂變成了痛苦。
因此,很容易看出,我們之所以感到厭惡和痛苦,並不一定是因為物件的任何變化,而是因為我們態度的改變。
有些人可能不同意,說:“那是因為他或她先變了,所以我變了。 ”
當然,人們會改變,包括你。 也許你長期以來一直是公尺飯的粉絲,但現在你正在吃義大利面。 是什麼改變了你的偏好? 顯然,偏好的變化與物件無關,因為食物本身不會改變。 雖然我們經常認為物體本身在變化,但真正的原因是我們的變化。
再比如,有一天我們心情很好,走到公園裡,覺得所有的風景都那麼美; 另一天,我們心情不好,走到公園,覺得不漂亮。 由此可見,公園的美與非美,不是由外在主體決定的。
當我們第一次拿到一件新衣服時,我們會喜歡它,並在一段時間後變得平淡無奇,這取決於我們的內心。
同樣,我們都應該明白,我們憤怒的真正原因在於我們的內心。 偶爾,我們和某人關係很好,但突然間我們認為他們做了一些讓我們討厭或為我們感到難過的事情,整個情緒就出現了。
有時,我們即將對某人發脾氣,但突然間,他或她過去曾經很善良的想法在我們的態度中閃過。 當我們想起他或她為我們做了什麼,或者他或她對我們做的好事時,仇恨的感覺就會消失。
在不同的心境下,我們看到相同的人和事,卻呈現出不同的面貌。
我們大多數人都曾有過這樣的經歷:有些人發瘋,對一件小事失去控制,而另一些人則冷靜而耐心。 因此,我們周圍發生的事情遠不如我們自己的反應重要。
如果你知道心是什麼,它是如何運作的,下一次,當某人或某事讓你感到厭惡並讓你感到憤怒時,你就不會一次又一次地責怪某人。 你要明白,你自己的心是痛苦的主要原因,而對方只是次要原因。
你有沒有觀察到外部環境會隨著你的心態而變化?你可以回想一下,當你心情好的時候,有什麼讓你賞心悅目的嗎?即使那時發生什麼事,你可能不會在乎。 但是,如果在心情不好的時候發生同樣的情況,結果就完全不同了。
每個人都主觀地看待他人和事物。 被看的物體只是乙個螢幕,當你喜歡它時,你看到的是乙個影象; 當你感到厭惡時,你會看到乙個完全不同的形象。 同樣的螢幕,但投影不同。
你沒有看到它,那是因為你被你的好噁所欺騙,被你自己的執著蒙蔽了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