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立心沙大橋事故的九個問題!
廣州海事局通報,22日5時30分左右,一艘貨櫃船在從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市前往廣州市南沙市的途中空載,在紅旗麗水路航行時觸碰到裡新沙大橋橋墩,導致裡新沙大橋橋面斷裂,一輛車落水。
涉事船隻的船東已被扣留。
據廣州海事搜救中心最新通報:截至2月22日上午10時,經初步排查,事故涉及車輛4輛,電動電單車1輛,其中2輛落水,另外3輛落船。
截至目前,已有2人獲救,2人死亡,1名機組人員受輕傷,3人失蹤。 事故原因正在排查中,救援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作為乙個普通人,看到有人的訊息,是很傷心的! 本著事未防的原則,不明白就問,我想問幾個簡單而基本的問題,希望當局能回答
1. 鯉新沙大橋是否通航? 還是在航行期間? (畢竟,有高水位的時期和乾水的時期)。
這是乙個非常基本的問題,但對這次事件非常關鍵,按理說網上應該有相應的介紹,但我沒有在網上找到任何相關資訊,所以希望得到官方的答覆。
2.如果目前無法通航,這艘船是第一艘從這裡起航的船嗎? 是否有人負責監督禁航區或禁航期? 為什麼沒有人阻止它?
如果明明不允許通航,明知法違法,這起事件無疑是涉事船東的主要責任,但相關海事部門也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新聞顯示涉事船舶空載,說明是返程, 那麼為什麼它來的時候沒有停止導航呢?
3. 如果可以導航,是否有任何導航規定? 對船隻尺寸有限制嗎?
筆者從相關文獻中了解到,船舶航行是有安全標準的:
當大型船舶過橋時,應滿足船舶吃水線以上的高度:船舶吃水線以上的最大高度(龍骨上方的最大高度-船舶吃水)(橋梁的淨空高度-安全裕度)+(最大設計通航水位-通過時的潮汐高度)。
確定安全裕度。
安全裕度是保證船舶在橋下安全作業所剩無幾的盈餘,安全裕度的選擇應充分考慮所有因素
1)船舶的俯仰和起伏會改變船舶在吃水線以上的最大高度。
2)船舶檢修後發生的高度變化、船舶高度測量的誤差以及船舶吃水差在鹽水和海水中的變化也應予以考慮。
3)水位觀測、預報和氣象增水預報中的錯誤。例如,中文版的“潮汐表”預測潮汐高度誤差範圍為20-30厘公尺。
4)在通航船舶內海和風浪較小的海域,安全裕度的推薦值法為2m;在海浪大的公海地區,建議通過建在重要水道上的橋梁,走4公尺。
這個標準是詳細介紹的,如果嚴格按照標準執行,就不會有安全事故,那麼問題來了,對於這個標準的執行是有意識的要靠船東還是有相關部門來檢查? 有什麼規定嗎? 監管標準是什麼?
4.關於橋梁的質量!
筆者是土木工程專業的,我想為這座橋的設計和施工說一句話
船舶碰撞產生的衝擊荷載遠高於橋梁在平時運輸中需要承受的靜荷載,如果我們的設計規範要求在設計橋梁時必須考慮船舶的衝擊荷載,那麼國內橋梁建設的預算就會增加很多, 這不適合我國目前的情況,所以我們國家規範不會強行衝擊荷載必須考慮,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橋梁受到衝擊,結構問題是合理的。
也有人提到,大橋是裝配式建築,結論是裝配式建築不安全,也不嚴謹,雖然裝配式建築的抗破壞能力確實不如整體澆築,但承載力也絕對符合國家設計標準。
因此,從“撞擊造成橋梁損壞”和“橋梁設計施工存在問題”中推斷出來並不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