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產業研究院特邀專家陳健主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將其提公升到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高度,鼓勵各類所有制企業跨股、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2015年8月24日,中國共產黨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是指導和推動新時代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檔案, 並指明了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同時,也是乙份與民營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檔案。
《指導意見》圍繞實現國有企業改革目標,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投資非國有企業。 通過市場化方式,對具有發展潛力和良好成長性的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鼓勵國有企業通過投資參股、合資、改制等多種方式,與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整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等方式。
從《指導意見》頒布實施到2015年底,《關於堅持黨的領導和加強黨的建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若干意見》等檔案陸續印發。 2016年,先後出具了7份專項證明檔案。 同時,國資委及相關部門出具了36份證明檔案。 “1+N”檔案體系及相關規則共同形成了一套國有企業改革藍圖,如設計圖、施工圖等,為全面深化國企和國資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這份檔案的指導下,國有企業繼續向房地產、建築、輕工等多個競爭領域拓展。 2019年5月,國資委秘書長向**透露,2019年,**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戶數佔比超過70%,較2012年提高20個百分點。 2013年至2018年,企業通過產權市場吸引社會資本超過2600億元。
* 出台了一系列促進國有企業發展的檔案,意義重大。 它還直接促進了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質性發展。 在充分肯定《指導意見》作用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
1.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主要從促進國有企業發展的角度來考慮。 這是一場由國有企業主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這個立足點本身就是值得的。 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乙個重要現實原因是,國有企業普遍效率低下,“一大兩公”企業沒有表現出優勢。 利用民營經濟的靈活性和效率,通過與國有企業的混合,最終達到了促進國有企業發展的目的。 但是,這種利用民營企業的靈活性和效率來達到促進國有企業發展的目的的混合經濟發展,是否符合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是否有利於提高社會的整體效率,其實是很值得懷疑的。 原因很簡單,從全球形勢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民營企業之所以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和主力軍,是因為它們能夠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具有靈活性和高效率。 以國企為首,雖然近年來有一些成功案例,但總體分析似乎並不盡如人意。
從歷史發展歷程來看,只有民營資本主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更加高效、更有力。 一百年前,江蘇企業家張健吸收了大量的民間資本,一部分官方資本(官方股份,或公眾股份),部分官方股份在股份之後不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官方股份只是投資,沒有參與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 並且只按股份分配股息。企業的管理和決策權掌握在民營資本手中。 張健的企業、紡織廠、肥皂廠,甚至土地復墾,都盡可能地將利益相關者的權益轉化為不動產權,並用股份將所有要素結合起來,進而增加參與者對企業資產的關注度,從而取得成功。
第二,混合改革不是一場運動
混合經濟發展應該是乙個自然的過程,而不是乙個轟轟烈烈的運動。 在一些地方,沒有強制配送,全覆蓋的前提下民營企業自願。 即使在混合經濟的發展中,產權平等也是公司治理下的一項原則,無論是中央企業、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公平都是平等的。 但現實情況是,國有企業“一權主導”“一權一人主導”,重大問題不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 董事長對重大事項說了算的現象還是比較普遍的。 以中廣核節能公司、石華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為例,是國有企業主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型失敗案例。
中廣核中國公司是中國廣核節能公司和江西省民營企業世華公司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由於產權的不平等,導致了公司治理的混亂。 據介紹,中廣核產權佔51%,江西世華民營企業佔49%,股權相差2%,股權相近。 當然,無論公平差異有多大,公司治理下的產權平等都是原則,是普遍規律。 中廣核只佔2%以上的股份,不是“一股”,而是可以“一股力量,一人主導”,重大事項不開董事會,不召開股東大會。 董事會主席對重大事項擁有最終決定權。 在產權問題上,從邏輯上講,無論是中央企業還是國有企業,無論是民營企業還是外資企業,按照《公司法》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是正常做法。 而這個企業是管理層派來的,說了算,不召開董事會,不召開股東大會,甚至有重大事項的時候都不徵求對方的意見,就算徵求了對方的意見,也只是走過場而已, 不管對方的意見如何,或者根據自己的意見。由於這種不負責任、管理混亂,混改公司的業務已經崩潰和衰落,經營持續虧損,現已完全停產停業。
3、產權平等是基礎和前提
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是優化發展環境的主要內容。 產權平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礎和前提。 它涉及所有權、管理權、分配權、監督權,甚至涉及員工參與管理的權利。 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治理,這樣才有這種混合改革的合理性,才能混合化。 如果產權不平等,就可能導致混淆而不和諧,混合而不和諧,混合而不改變,甚至混亂。 顯然,其中乙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國光華在短短幾年內從繁榮走向衰落。
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一些民營企業與央企合作進入自然壟斷行業,被視為打破民營經濟進入壁壘的重要舉措。 然而,在制度的設計和實施上,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讓民營企業通過改變企業所有制形式進入壟斷行業,而不是真正打破制度壁壘。 由於民營企業地位不平等,社會資本或民營企業難以決策、盈利、結算。 民營企業參與壟斷或參與PPP專案後,沒有經營權和話語權,只能作為金融投資者存在,可能長期收不到分紅回報。 民營企業以這樣的身份進入自然壟斷行業時,沒有產權平等,不利於打破壟斷,提高效率。
由於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這種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做法可能難以為繼。 正因為如此,社會上一些人把《指導意見》提出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誤解為新一輪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 此外,近十年來,國有企業雖然有所發展,但國有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和對社會的回饋,與國有企業所占有的大量社會資源不相稱。 這也意味著國有企業佔據了大量的社會資源,這實際上擠壓了民營企業的發展空間,導致整個社會效率無法得到相應的提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