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出身葬父”背後有著深刻的歷史原因。 對於乙個窮人來說,用自己的身體埋葬父母並不是沒有意義的,而是出於絕望。 在中國古代,最有名的賣身葬父的故事之一就是《二十四孝》中的董庸。 董勇家境貧寒,只好出賣自己埋葬父親。 他的孝順感動了天上的七仙,為了幫助他走出困境,七仙特意下山嫁給他。
因此,選擇出賣父親埋葬父親的不僅是女性,還有窮人。 出賣遺體埋葬父親的直接原因是貧窮,沒有足夠的錢購買土地和棺材來埋葬親人。 在古代,土地是私有的,窮人很難擁有一塊自己的土地。 如果隨便選一塊地埋葬他的父親,土地的主人必然會向官員報告並逮捕他,這對逃離饑荒的窮人來說將是乙個很大的問題。
另一方面,那些選擇出賣屍體埋葬父親的人往往是逃兵,離開原來的居住地後,他們沒有親人,無處可住。 古代封建王朝時期,朝廷的主要財政**是徵收人口稅,這種隱性人口會減少朝廷的稅收收入。 因此,古代的戶籍制度是相當嚴格的,作為隱蔽人口意味著失去參與社會的權利,甚至連基本的經濟**都會受到限制。
對於女性來說,選擇出賣自己的身體來埋葬父親更加困難。 一方面是確保親人可以安息,另一方面是找到乙個可以安居樂業的地方。 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極低,她們受制於“從父親到丈夫,丈夫到兒子”的傳統觀念,她們的生活和命運往往受到嚴格限制。
在古代,失去父母和家人的男人仍然有辦法維持生計,例如應徵入伍、擺攤或打零工。 然而,對於未婚女性來說,失去父母和家人意味著她們成為肆意虐待的物件,面臨死亡或流放的困境。 為了維護自己的清白和生命,他們只能選擇出賣自己的身體來埋葬自己的親人。
雖然出身埋葬父親可能只帶來少量的錢,但在古代,買得起女僕的人,一定是有錢人家。 因此,成為豪門女傭成為這些女性的最佳選擇。 雖然做女僕意味著失去人身自由,意味著未來的孩子成為奴隸,但至少她們再也不用為衣食住行操心,還能拿到月薪。 古代社會奉行孝道至上的封建思想,孝道在古代社會中非常重要。
許多朝代甚至實行“孝治天下”的政策,倡導人民尊老愛老。 在漢代尤其如此,孝道是選拔的標準,不孝者不能入宮為官。 兒女必須全心全意地侍奉活著的父母,不違背長輩。 父母去世後,孩子們應該組織葬禮,以便他們能夠瀟灑地死去。
古人非常重視喪葬的禮儀過程,重視“死者大,地安”。 富家在組織葬禮時,總會邀請親朋好友舉行盛大的送葬隊伍,因為他們相信長輩的葬禮風光會給子孫後代帶來繁榮。 相比之下,窮人未必能用這種方式辦葬禮,但至少他們需要棺材、墓碑、墓地,如果買不到,就得賣掉自己來滿足這些需求。
在現代社會,很難理解為了死者而獻出生命的行為,但在古老的封建思想下,如果不是這樣,光是周圍人的唾沫,就足以將他們淹沒。 與古人相比,我們很幸運,因為在現代世界,出身埋葬父親的情況已經不復存在,女性的地位有了明顯的提高,她們可以撐起半邊中國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