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中國代表團東京奧運會首枚金牌得主楊倩的教練於麗華通過社交**發文,向寧波市體育局和寧波體育學校索要工資。 俞麗華說:“楊倩奪冠後,他們(她)公升職發了大財(奧運獎金對他們來說是少不了的),而我作為冠軍的教練,至今沒有拿到一分錢,成為東京奧運會獲獎教練中唯一乙個沒有享受奧運獎金的教練。
當時第一次看到新聞的時候,我真的很生氣,乙個奧運冠軍的教練,乙個奧運首金的教練,乙個特殊津貼的獲得者,乙個國家射擊教練,居然想通過向全社會發檔案來要薪? 一開始,居然是“還我辛苦賺來的錢”,看起來多麼悲慘啊! 我彷彿看到了農民工拉著橫幅到公司門口索要工資的場景。 這個寧波體育局和寧波體育有點過分了! 畢竟東京奧運會已經快3年了,巴黎奧運會也就要開始了,作為冠軍的教練,他一分錢都沒贏過! 這發生在經濟高度發達,GDP排名浙江第二的寧波,這太過分了吧? 寧波市有關部門不該出來管,這大大損害了浙江省和寧波市的形象!
不過,有句老話好,事情慢又圓,我們不能聽一方誰對誰錯,也要聽對方要說什麼。 這不,2月2日晚,寧波體育學校發表宣告稱,校方對“楊倩教練於麗華索要獎金”等訊息表示關注,並表示發布的資訊與事實不符。
據寧波體育學校介紹,於麗華要求他個人拿到全額獎金的100%,學校領導決定給於教練60%,因此學校認為於麗華的“要求與政策不符,雙方存在分歧”。 我校已多次聯絡於麗華教練,告知他有關領獎程式的相關事宜。 2023年12月4日,我校領導到於麗華教練家中,詳細講解奧運獎項的發放情況。 2024年2月1日,學校以書面形式通知了他。 “其實這件事情很好處理,政策是什麼時候制定的? 是在楊倩奪冠之前還是之後? 如果是之前,那麼按照之前的政策,拿出證據,想必教練於麗華也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這項政策以前不存在,它是什麼時候引入的? 有正式的介紹程式嗎? 有沒有宣傳? 有沒有以前的案例可以作為參考? 剩下的40%的獎金將用於什麼? 想必,學校領導可以給出乙個解釋。
同時,我們也想問一下,2021年大賽獎金什麼時候到學校?為什麼要到2023年8月才能分配東京奧運會的獎金? 為什麼這筆錢要保留 2 年? 寧波體育學校能不能給個解釋! 巴黎奧運會即將拉開帷幕,射擊作為中國傳統的奪金專案,也承載著許多中國人的期待。 而在2024年初,乙個奧運冠軍教練、乙個***特殊津貼獲得者、乙個射擊國家教練,居然需要通過社交**要薪,實在是太醜了! 優質作者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