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們來看看J-35的短程系統。 目前尚不清楚 J-35 是否會配備加農炮或雷射**。 但是,兩者都是標準化產品,可以隨時整合。 隨著技術的進步,第五代戰機對近距離作戰任務的需求減少了,一些第五代戰機已經取消了加農炮的標準配置。 我們知道殲-20目前沒有配備加農炮,但加農炮已經在測試中亮相,而且是一門30公釐線膛炮,可以根據需要裝備。
殲-20的遠端攻擊效能已經相當強大,大多數目標都可以在更遠的距離內被摧毀。 再加上短程空空飛彈的存在,即使沒有配備大炮,也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但是,對於J-35來說,配備加農炮還是非常必要的。 由於艦載機在海上執行任務,缺乏其他戰鬥機的支援,因此需要更多地依靠自己。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加強**系統尤為迫切。
在考慮 J-35 的裝置選擇時,理想情況下它應該配備雷射器**。 事實上,空軍早在2020年初就已經採購了雷射**吊艙,將其整合到J-35中並不難。 雷射吊艙的發射功率為100千瓦,射程約為15公里,足以進行自衛。 而且,它重量輕,只有190公斤左右,可能無法達到大炮和彈藥的總重量。
雷射**吊艙採用儲能工作模式,連續供電功率僅為15千瓦。 通過提前進行適當的規劃,電力**不是問題。 只要飛機有足夠的燃料,電力**就不是乙個限制。 在足夠威力的情況下,雷射**幾乎相當於無限彈藥,可以說是近戰的完美之選**。
相比之下,F-35的內部空間有限,這使得很難配置內建加農炮。 在F-35的三種型號中,只有F-35A配備了內建加農炮。 另一方面,F-35B和F-35C沒有內建加農炮,只能使用外部加農炮吊艙,但這會影響它們的隱身能力。
同時,外部加農炮吊艙佔據了外部掛架,如果需要同時攜帶其他**,這將影響其有效載荷。 F-35B之所以無法製造加農炮,是因為它引入了公升力風扇,這占用了大量的空間和重量,導致機身超重,難以容納加農炮。 為了滿足艦艇的需要,F-35C擴大了機翼面積,加強了結構,使其過於沉重,難以製造加農炮。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空對空飛彈的配置,首先是近距離作戰飛彈。 由於J-35機身尺寸的限制,單獨的戰鬥飛彈艙是不可行的。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殲-35只能配備短程空對空飛彈,不能在腹部炸彈艙中使用PL-10戰鬥飛彈。 事實上,殲-35可以在腹部炸彈艙內發射PL-10,因為PL-10具有發射後鎖定的能力。
同樣,F-35和殲-35一樣,沒有專用的戰鬥飛彈艙,內建艙內使用的所有戰鬥飛彈都依賴於發射後的鎖定能力。 F-35使用的是AIM-9X,但AIM-9X在發射後沒有鎖定能力,只有後來的AIM-9X Block2和AIM-9X Block2+增加了慣性制導和雙向資料鏈路。 但是,PL-10 的過載能力高達 60G,比 AIM-50X 的 9G 更強大。
發射後鎖定的概念是依靠艦載機的雷達或紅外探測系統首先探測敵機。 通過火控系統確認目標在可攻擊範圍內後,即可發射戰鬥飛彈。
由於戰鬥飛彈配備了慣性制導系統,因此它能夠獲得自己的位置和運動引數,並通過雙向資料鏈將這些資訊傳輸到艦載機的火控系統。 火控系統在計算目標要素時,通過雙向資料鏈引導作戰飛彈攻擊敵機,一旦目標進入作戰飛彈紅外導引頭的視野,即可鎖定,然後作戰飛彈獨立完成攻擊動作。
在中程空對空飛彈方面,中國目前的優勢在於PL-15,這是我軍服役的先進遠端空空飛彈。 PL-15的機身直徑為203公釐,長度近4公尺。 在J-35的炸彈艙中,可以裝載六個,儘管可能需要使用改進版本來實現摺疊尾翼。 此外,機翼下方可以安裝六枚中程空對空飛彈。
射程更遠的PL-17可能裝不下殲-35的內建彈匣,因為PL-17的射程可能超過600公里,但其彈體長度接近6公尺,必須附著在彈匣上才能使用。 PL-15採用雙向資料鏈和雙脈衝發動機技術,發動機第二級推力可調。 研究表明,PL-120在射程方面比AIM-15D具有顯著優勢,有效射程可超過300公里。
然而,F-35目前可以搭載AIM-120D,它最初吹噓擁有雙脈衝發動機,但實際上未能實現,我們似乎又被誤導了。 AIM-120D的射程可達約130公里,與PL-15完全不同。 J-35可以率先發射,佔據明顯優勢。 為了趕上PL-15,美國目前正在研究AIM-260。
然而,AIM-260是否能夠在射程上趕上PL-15可能仍然是乙個問題。 由於美國在五代機領域發展較早,炸彈艙的尺寸早已確定,即使F-22的內建炸彈艙採用前後交錯布置,也只能容納3個長度65公尺彈體。 F-35的內建炸彈艙也受到限制,當AIM-120D裝填時,長度幾乎已滿。
因此,如果AIM-260想要內建在炸彈艙中,則炸彈體的尺寸必須受到炸彈艙的限制。 在彈丸的直徑178公釐,彈丸體的長度3在65公尺的框架內超越PL-15的目標不太可能實現。 由於美國的固體火箭發動機技術並不比我國強,而且J-35的彈匣長度是參照J-20設計的,至少4長4公尺。 PL-15的彈體長度只有4公尺左右,這意味著PL-15的射程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說到殲-35的**配置,除了空對空飛彈外,它的炸彈艙和機翼下還能夠攜帶各種**。 參考此前官方公布的FC-31的彈藥裝載配置,FC-31的載彈量已達到8噸,其中內建2噸,外部6噸。 兩個 2,400 公升的下降罐也可以安裝在機翼下方。 炸彈艙內可安裝12枚小直徑炸彈,機翼下可安裝18枚小直徑炸彈,共計30枚炸彈。
或者彈艙內可安裝4枚中遠端空對地飛彈,機翼下也可安裝4枚,共計8枚,預計為CM-400AKG高速反水面打擊飛彈。 此外,炸彈艙還可以攜帶四枚500公斤的深度破壞制導炸彈,還可以安裝在機翼下方的四枚,總共8枚。 也可以在機翼下安裝反艦飛彈。 由於殲-35的機翼面積更大,威力更強,其載彈量優於FC-31。
總體而言,與F-35相比,殲-35在空對空飛彈技術上具有較大的優勢,並且是相對優越的對地攻擊飛彈。 例如,像CM-400AKG這樣的高速對立打擊飛彈的飛行速度高達55馬赫,具有出色的穿透能力,可以突破對美國海軍常用防空飛彈的攔截,如標準2和標準6防空飛彈。
兩種防空飛彈的最快飛行速度都小於5馬赫。 至於美國海軍的短程攔截飛彈和方陣近防炮兵,則無法攔截這種高速目標。 Ram防空飛彈最多可以攔截25馬赫的目標,方陣近防炮兵系統最多只能攔截2馬赫左右的目標,再快也對付不了。
此外,美國海軍缺乏CM-400AKG這樣的高速反擊飛彈。 考慮到所有因素,J-35在空中,地面和海上打擊能力方面仍然比F-35具有顯著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