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甫劍》值得深思

Mondo 娛樂 更新 2024-02-12

“李麗”是誰? “李立甫劍”是怎麼回事?

李黎是春秋時期晉國的典獄長(大致相當於今天法元的最高總統),以細緻的判斷和準確的量刑著稱。 有一次,根據他下屬的報告,他判處一名犯罪嫌疑人死刑並斬首。 後來,當他發現這是一起冤案時,他非常內疚,於是他判處自己死刑並監禁了他,堅持要他為自己的罪行道歉,以死刑。 靳文公想保命,於是說:“這是屬下**的錯,不是你的錯。 你為什麼要判自己死刑? 李立說:“我是最高法院院長,薪水最高,我聽錯了下屬的舉報,匆匆判處人死刑,非法剝奪了無辜人民的生命,這是我的錯,不能赦免。 金文公還是想救他,於是道:“這樣,你是我的屬下,所以我也有罪? 李麗說:“法官應該依法判決。 如果你判斷某人是錯誤的,你應該判刑。 如果你判斷某人是錯誤的,你應該判刑。 既然我冤枉別人死刑,我就應該把自己判死刑。 說完,他拔劍自殺了。

李力之所以能夠認真審理每乙個案子,做到一絲不苟,證據確鑿,判決準確,之所以無可挑剔,是因為他把罪犯的生命當成自己的生命,甚至把罪犯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高。 一旦有冤枉的人生,他會堅決以死為自己的罪行道歉,用生命反抗自己的生命,讓國王釋放他,他絕不會放過自己。 如果今天的評委們能有李麗這種認真的態度,那又怎麼會有胡格吉勒圖、聶樹斌、滕星山......這些不義的靈魂呢? 為什麼新房局門前排起了長隊?

(我是涼城的熱土,主要談教育,談其他事情; 為正義吶喊,為老百姓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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