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五,迎來財神。
這也是每年的情人節。
在這個甜蜜的日子裡。
我們準備了乙個“法式”禮品袋。
請注意檢查
part1.網交友,選擇我,我超甜,出軌感情騙錢
TA擁有超過1億的資產。
TA深情而正義。
他用乙隻手開著一輛法拉利
帶我去喝醉,給我一輛瑪莎拉蒂。
網上約會者想借錢來扭虧為盈。
並承諾後期高回報。
看。 轉賬後。
對方消失得無影無蹤。
檢察官提示
在網上約會時,一定要仔細核實對方的身份,以免落入陷阱。 不管對方是“白福美”還是“高福帥”,不見面就要錢的都是**! 如不慎受騙或遇到可疑情況,請注意保護證據,並立即撥打110報警。 法律條款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侵害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part2:戀愛時,你我戀愛 520 分手時,愛情巨輪在你說下沉時下沉
方案一
在情人節、生日等特定節日,給對方送“520”、“1314”等特價紅包,或送明是禮物的物品,送給對方以示愛意,即使雙方分手,也不應支援退貨。
方案二
如果丈夫在戀愛期間向女方還錢,雙方明確約定這筆錢是貸款,並且有借款協議或借條等檔案,並且有明確的借款協議,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歸還相應的錢款。
方案三
如果雙方在戀愛期間為結婚支付了房產、汽車或大量現金或金錢轉移,由於涉及的金額比較大,一般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禮物,可以推定為彩禮,如果關係破裂, 付款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退貨。
檢察官提示
在戀愛期間,為了培養感情而給對方送禮或者花錢消費活動,一般都屬於送禮的性質,送禮原則上是不允許撤銷的,實際履行後,分手後要求退貨,很可能不會得到支援,所以愛需要理性, 禮物要理性。
法律條款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7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依法不得撤銷,不適用本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第五條(一)。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part3.談婚姻 先寫下這些法律提示
財產問題一
婚後婚前財產。
它會被轉換為婚姻財產嗎?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否則,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得因婚姻而繼續存在。
並轉變為共同財產。
但是,婚後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產生的收入。
除了產量和自然附加值。
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條款鏈結
《民法典》第1063條配偶一方的婚前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家庭司法解釋》第31條(一)。《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婚姻家庭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一)。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產生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公升值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與財產有關的問題 II父母一方為父母雙方購買房屋而支付的錢。
婚前和婚後的特徵如何?
法律條款鏈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在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是送給雙方的外,應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雙方結婚後,如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按約定辦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1062條第1款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首都網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