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的父親去年去世了。 她決定把母親接到家裡和她一起住。 一開始,一切都很順利,丈夫沒有異議。 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家庭中的衝突逐漸增加。 一開始的不愉快變成了頻繁而折磨人的爭吵。 為了讓母親留在家裡贍養老人,金女士只好含淚答應了丈夫的三個條件。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這位母親說她並不感到不知所措。
我姓金,今年38歲。 結婚已經十年了,我漸漸感受到了中年的壓力。 現在,我似乎不知所措,無論老少,這已經成為我生活的全部。
有個小小的“下來”也沒關係,解決起來比較容易。 只要有足夠的錢,孩子的生命就可以得到保障。 他們上學吃飯都由學校照顧,我們只需要努力工作賺錢,保證他們的生活質量。
但“有舊”是不同的。 我們家有四個老人需要照顧,包括我的岳父母和我的父母。 作為獨生子女,我和丈夫認為我們的家庭會更幸福,我們將能夠得到父母雙方的支援和幫助。 但現實情況是,這也意味著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尤其是在養老金方面。
從去年開始,我和丈夫一直在討論如何照顧我的父母。 在那之前,他們一直自力更生,尤其是他們的公婆,他們住在不遠處,步行二十分鐘就到我們家。他們有足夠的養老金來完全照顧自己。
但我的父母並沒有他們想象的那麼高興。
去年,我父親因病去世。 他得了癌症,這在某種程度上是意料之中的,但也是出乎意料的。 他年輕時酗酒,晚年沒有改變,最終導致了胃癌。 儘管希望渺茫,但我們希望盡力而為。 然而,最後丈夫還是和父親談起了醫療費和生活費,父親選擇了放棄**。 得知此事後,我傷心欲絕,責怪老公沒有向父親提這件事,但另一方面,我覺得父親應該被告知。 最終,他的父親回到家中由母親照顧,他的健康狀況惡化,最終去世。
父親去世後,家庭生活需要重新規劃。 照顧獨居的母親成為當務之急。 我母親現在是我唯一的親戚,她無法獨自生活,所以我不能忽視她,所以我決定帶她去我們家。
起初,我丈夫並沒有過多干涉我的決定,也許是因為我父親剛剛去世,他不想再傷害我了。 但隨著母親在家的時間越來越長,他的不滿逐漸顯現出來。
第三個月,他第一次問我:“媽什麼時候走? ”
我明確表示,我希望母親留在家裡照顧老人。 他沒有立即反對,但他並不欣然接受,而是選擇保持沉默。 從那以後,他悄悄地改變了很多。
最明顯的變化是他經常很晚才回家。 以前我們倆住的時候,他從不晚回家,就算加班,也會提前通知他,然後準時回家。 但後來,他每天晚上都因為各種原因回家,每週七天中有五天在上午10點以後回來,要麼加班,要麼和同事聚會,要麼去父母家。 我感覺到有些不對勁,問為什麼,但我更不高興的是,他敷衍了事,每次都沒有真正回答我的問題。
我們終於因為一件小事吵了一架。 丈夫突然說出心裡話:“媽為什麼一直待在這裡? 你有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 你天天安心,我無處可去。 我不能在家裡做這個事,我不能做那個事,甚至我的父母也不能來看孩子。 ”
他吐露了心中的不滿,我卻不解反駁道:“媽媽在家幫我們做飯,看孩子,打掃衛生,你有什麼不滿意的? 再說了,我爸走了,你要我媽乙個人幹什麼? ”
他憤憤不平地說:“好吧,讓媽留下來,她想怎麼就怎麼走。 ”
爭吵匆匆結束,雖然沒有解決,但至少問題浮出水面,不會再有隱藏的恩怨了。 我無法讓他接受我媽媽留下來的事實,更不用說讓她獨自生活了。 只能勉強繼續下去。
一年後,爭吵仍在繼續。 直到有一天,媽媽聽到我們的爭吵,趁著老公不在的時候,把我叫到房間裡,遞給我一張銀行卡:“這裡有三萬塊錢,你拿著,以後告訴小王,我補貼你的生活費。 我現在住在這裡,這房子也是他父母給的,我們不能白拿。 另外,我想回去住,你爸爸不在了,得有人打理房子。 當我不再健康時,我會回來的。 ”
我向她保證,她不需要給錢,但她堅持。 最終,我答應了,並把她說的話告訴了我丈夫。 我以為他會感激,沒想到他會說:“只有三萬? 好吧,媽留下來了。 但我有三個條件:我會重寫上面的內容,並對其進行實質性的修改,但含義不能改變。 ”
他提出了一些條件,我越來越不滿意,於是我開始問他:
我媽已經主動捐了3萬塊錢,這錢不應該再給,她為什麼要再給10萬呢? 我母親的房子是她的,不是我們的,根本不應該賣掉。 ”
但他不為所動地說:
她的錢,她的房子,最後不都是我們的嗎? 現在和以後給予有什麼區別? 再說了,我們現在不富裕,一家人互相幫助不是很正常嗎? ”
我說不清,但最後還是把那3萬塊錢還給了媽媽,事情又陷入了僵局。 母親深知夫妻之間的矛盾,一直在一旁勸說我,並表示願意接受這些條件,都是為了夫妻倆的和睦相處。
經過深思熟慮,我同意了我丈夫的意見。 正如母親所說:
這就是緣分,我們結婚的時候也收到了彩禮,沒想到會有這樣的變化。 雖然我們是一家人,但這些年來,我和你父親很少涉足你的生活,我們的關係並不深厚。 如今年紀大了,退休都要靠他,沒人願意改變。 不過,我沒有吃虧,畢竟我的錢和房子最終都是你的。 現在你的財務狀況更好了,而且做得很好,我可以享受一點點。 2月** 動態激勵計畫
我琢磨了很久母親的話。 事實上,在多年的婚姻中,我和丈夫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和他的父母一起度過的。 在經濟上和精神上,他的父母幾乎都是掌權者。 相比之下,我的父母很少關心我們的生活,這注定了我丈夫和我父母之間的關係在很大程度上是正式的。 這有點令人沮喪,但這是不可避免的。 現在,母親對去養老院的態度,從最初的接受變成了現在的反對,我只能通過經濟支援來維持丈夫的內心平衡。 這個現實雖然有些荒謬,但卻是無可奈何的。
我考慮過不同意他的提議,我打算繼續下去。 但每當他不在家,每當我們大吵一架時,我心裡總覺得多了幾分不甘。 至於我媽的情況,如果她真的能照顧好自己,不用擔心,真希望她能過自己的生活,至少不要讓她活得那麼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