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將美國的毒品氾濫合法化? 背後的原因並不簡單
說到毒品肆無忌憚的氾濫,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美國。
毒品在美國一直是個大問題,不久前甚至有報道稱,美國使用**的人數首次超過吸菸者人數,令人震驚。 美國的毒品問題越是被打擊,就越是猖獗,局勢一度失控。
在這樣的危機下,美國發起了一場大規模的毒品合法化運動,這是為什麼呢? 要理解這一切,我們需要回到上世紀70年代。
1. 前奏:新政策的雛形 事實上,與普遍的看法相反,美國從一開始就沒有放過毒品。 在毒品氾濫之前,美國當時曾試圖控制它,尤其是**。
在美國的毒品分類中,**被歸類為“軟”毒品,而***和古柯鹼被歸類為“硬”毒品。
然而,早在1970年,美國通過的《全面藥物濫用和控制法》**就對持有毒品施加了非常嚴厲的處罰,幾乎相當於持有硬性毒品,最高刑期達到40年!
然而,這只是表面,法律總是比社會變革慢。 事實上,當時美國和人民對**的態度正在發生變化。
社會對**的看法發生了變化,這主要歸功於中產階級的崛起。
過去,它被視為叛逆的象徵,通常與少數族裔和爵士音樂家聯絡在一起,這些邊緣化群體使它被貼上標籤變得危險。
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中產階級也開始接觸這種新型藥物,**變成了“時尚”的象徵。
中產階級的年輕人已成為**的熱情倡導者。 據統計,到1970年代後期,美國18至25歲的中產階級年輕人中,有近一半都抽過煙**!
為了改變公眾對**的看法,這些年輕人甚至組織了大量的遊行團體,跑到美國各個角落,大聲喊叫,要求**改革**相關法律。 漸漸地,許多美國人改變了他們的信念,開始相信**不是他們認為的危險。
同時,**作為一劑良藥,在現代醫學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中產階級青年倡導的“去妖魔化”增添了有力的支撐。
這種社會動盪最終達到了**水平,許多州開始修改法律,以減輕對占有罪的處罰。 短短幾年時間,原來對**犯罪的嚴厲處罰已經減為最高七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取消了拘禁,只罰款100元至200元。
要求重新定義**的呼籲,實際上是在呼籲改變美國嚴格的毒品政策。 當時正值尼克森執政時期,這場動亂的威力甚至超出了他的想象。
在這裡,有必要提到乙個關鍵組織,即國家**委員會。 該組織與國家改革法律組織密切相關,該組織成立於1971年,由喬治城大學法學院的幾名畢業生創立。
在吸收了他們的建議後,全國委員會於1972年向白宮提交了乙份報告,打算改變全國委員會的官方定位。
尼克森看到這份報告後感到很驚訝。 報告指出,經過醫學實驗後,除非大量使用或長期使用,**不會對人體造成身心傷害。 因此,他們呼籲不對擁有少量物品進行處罰。
然而,這份報告最終未能獲得支援。 尼克森強烈拒絕了這些發現,但這是另一場風暴的開始。 否定是問題的重要性,關於**的民間爭論早已成為焦點,人們開始關注如何看待**。
在辯論開始時,大多數美國人仍然對**有負面印象。 超過53%的人認為它是有害的,降低了人們的創造力,並使人們脫離了現實。 然而,儘管對**持負面看法,但這些人也開始承認,**並不是他們過去想象中的“殺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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