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第一代輔官囂張跋扈,滅亡
人格是乙個人內心深處的態度和行為,它貫穿我們的生活,影響著我們的決定和行動。 無論是對自己、對他人、對事物的態度,都是我們性格的重要表現。
明朝嘉隆灣年間,有三位傑出的政治家:徐傑、高公、張居正。 雖然他們都是偉大的政治家,但由於性格和地位不同,他們在三朝政權更迭期間進行了激烈的鬥爭。
徐傑的性格堅韌不拔,有遠見; 高鞏性格剛毅果斷,銳意進取; 張居正性格縝密,足智多謀。 他們各自的性格和立場對當時的政治局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此背景下,徐傑、高公、張居正之間的鬥爭也成為當時政治鬥爭的焦點。
高高在上,氣勢非凡,才華橫溢,心繫國,獻身於世界的偉大事業。 他的雄心壯志沒有完全實現,最終陷入了絕望,既是因為時代的變遷,也是因為張居正和馮寶的算計,但他鮮明的性格特徵無疑是主要原因之一。
世界上沒有兩片葉子是一樣的“,觀察高公的個人性格特徵,我們首先可以發現他獨特的個性。 任何歷史人物都不能孤立存在,同一時代、同一群體的人之間會有相似之處,而對於優秀的政治人物來說,他們與時代的互動更是深刻。
從高公的不尋常特徵入手,我們可以更深入地研究明代內閣集團的共同特徵,進而研究明朝中後期中央權力機關人事變動的深層背景。
中國農耕文化歷來倡導求真務實的政治態度,明代思想家王守仁主張知行合一,注重實踐。 他強調,“名是符合事實的,務實的人越多,出名的人越多,出名的人越少。
在高公的性格中,務實的一面極為突出。 他主張“如果我們能保持本色,提倡簡單得體的行為,追求真非虛,那麼事業自然會成功,社會風氣自然會美好,世上還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
高公在《成世記》中明確提出,“真理是成功的關鍵,謬誤會導致一切的空虛”。 徒勞無功,言語繁瑣,欺詐,沒有辦法約束......言語必須真實,以防止善於言語的人欺騙; 行動必須真實,以防止貪圖虛偽; 功德必須是真實的,才能防止那些善於拉扯關係的人被偽造; 罪必須是真實的,以防止那些善於歪曲法律的人逃避責任。
這是人們應該始終堅持的原則。 嶽天磊、嶽金熙認為,高公在實踐中始終堅持“真知己知”和“實政為國實”。
嘉靖中後期,政府腐敗日益,邊防漏洞百出,資金短缺。 高公深感憂慮,他意識到,內政少,邊疆不安寧,是當時時代的弊端。
他長期關注這些問題,並逐步制定了自己的改革方案。 嘉靖45年,高公入閣前後,寫了一篇題為《扭轉頹廢修聖治稀》的文章,總結了他二十多年來所經歷和觀察的世間存在的八大罪惡:惡法、劣貨、卑鄙、 嫉妒、提拔委員會、黨派比較、不情願和膚淺。
他還提出了對付這八種罪惡的改革方案,包括:嚴懲武法、嚴厲打擊貪婪、崇尚忠善、獎勵公平無私、核實工期、校舍、考判功罪、查實真相等。
這些改革建議被簡稱為“消除八惡”。
這一運動沒有被嘉靖皇帝採納,卻成為高公在龍慶時期主持的改革藍圖。 龍慶三年12月,穆宗再次利用高公,命令他“掌管內閣事務和部事”,從此,高公改革弊政的企圖對當時的政治局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嘉靖的最後幾年,官員腐敗,大多數官員都是根據資歷而不是實際才能來選拔的。 在第一次考核中,欺詐現象並不少見,上下也不是暢通無阻。
作為內閣的首席助理,高公還負責內閣官員的選拔和任命,對國家的官方治理進行了許多改革。
高功以“英雄不問出身”的獨特眼光,打破了官場的各種刻板印象和陋習,為國家選拔人才開闢了一條新路。 他主張,無論背景如何,無論是晉士、舉重者還是雜流,只要政績出眾,就有機會晉公升。
在廣東等地,他特別強調要以進士和人為中心,以官員等其他手段為輔,以解決人才不足的問題。 新文案的核心思想是:高鞏打破刻板印象,不拘泥於背景,重視政績,為國家選拔人才開闢新路。
高公對**的天賦有嚴格的要求,但是對於一些老限制,他已經放寬了標準,只要實際情況需要,他不介意破例。 明朝有迴避出身的規定,規定家境小而貧的低階官員不得在本省任職。
不過,考慮到這些**人的生活並不容易,高公做出了改變,規定他們可以代替省裡服務,而不一定在別省服務。 他還做出了乙個決定,因為地方省級學校數量有限,改革學校數量增加,無論是公立學校還是縣級學校教學,都可以酌情改變,以後還是會根據官辦學校的教授來推廣。
古田瑤賊動亂之時,高公任命了人性好實的尹正茂都督。 這次人事任命,是高公部力求務實的標誌性事件,他在尹正茂問題上做了乙個經典的“任人唯賢”論證,表示願意捐出幾百萬黃金給尹正茂,哪怕是一半,但只要能解決問題,他也不介意。
在明朝,負責選拔天上頭職位的官員,不僅要選拔優秀人才,更要合理使用。 高公曾經說過:“不需要人才,就沒有人才; 如果你沒有使用正確的人才,你就不會同樣地使用它”。
如何利用朝廷精心挑選的人才,是一門深奧的科學。 高鞏認為,官員每兩個月推動政府了解一次,是一項極其重要的任務。
如果人才和崗位不匹配,就需要根據自己的才能和工作的複雜程度進行調動。
在具體任用問題上,高工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堅信“人各長,如果能用自己的長處辦好相應的事務,那麼不僅能發揮自己的潛力,而且能取得好成績”。
在《議院與遠府壽書》中,高公打破了長期以來“放任遠方”的傳統做法:“但是,不是所有的官員和學生都有,也不是所有的官員和學生都沒用......如果官員和學生可以擔任知府,為什麼不能擔任部署等官職? ”
在中國古代,暗影突襲制度規定,宮廷的貴族和達官貴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力地位,讓自己的子女進入官場。 魏清源先生說:“這種選官的方法,就是要照顧現任、退休、殉難的官僚的利益,換取他們的忠誠和支援......現政權。在穩定政權、贏得民心方面發揮了有效作用。 ”
雖然有很多權貴的子弟,以家庭背景進入官場,平庸無能,但也有一些有行政能力的人才。
高工堅持“代政”的理念,他認為國家就業的目標是通過他們的努力改善國家的政治局勢,而不僅僅是為他們提供收入。
因此,高鞏強調在選人用人時要實現每個人價值的最大化,而不受職位的限制。 他認為,要培養人才,要儲備人才,在合理選拔的基礎上,為國家未來的發展做好準備。
高工致力於培養實用型人才,主張充分選拔親民之人。 為此,他向龍慶皇帝建議,指派新晉科技學者去觀察政治、研究法律。
宮廷考試結束後,新晉士將被分配到北京官員和外國官員的行列。 為了保證新學者真正了解法律和治理,高公要求他們在各自的部門學習法律,熟悉政府的形式。
然而,這項措施並沒有立即起效,因為新晉士似乎仍然侷限於常規。 因此,高公進一步要求衙門的巡撫督促新晉士學法,定期檢查進展情況。
他的宗旨是培養一批精通實踐、能夠獨立執政的朝中青年,促進國家的健康發展。
嘉靖年間,明朝的統治局面陷入混亂。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高公發起了“為皇帝扭轉頹廢,培育務實政府”的行動。
在他的努力下,官員的統治得到了糾正,考核標準得到了統一。 他強調,出身和名聲不是衡量**的標準,而是實際的能力和行為。
任何晉公升都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排查處理,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以實際的行政業績為指導,不給惡人機會,不給公平待遇。
其次,高公在皇帝的支援下,發起了言道改革,主要針對道教官員的管理。 明朝代代言人由六個支部、十三個部組成,負責監督朝史,統稱為支部官員,其中御史是朝廷的耳目,大臣負責管理章,可以在朝堂上論證是非。
高鞏對北京和地方政府的事務進行了嚴格調查,整頓了背誦不實的氣氛,取得了比較好的改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