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岳母的故事(2)。
我有個年輕的婆婆,名叫朱淑芬,今年才48歲。 儘管她年紀大了,但她的保養工作做得很好,而且她看起來不像乙個接近50歲的人。
當她和我妻子在一起時,人們經常誤以為她們是姐妹。
我叫苗大偉,今年35歲,是一名計算機工程師。 既然我是農村人,雖然長得還不錯,工作也不錯,但因為沒房子沒車,城裡的小姑娘們都不看不起我。
直到33歲那年,他才被同事張姐介紹給現任妻子方慧,成為女婿。 結婚前半段,我一點地位都沒有,婆婆是街上的小領導,但家裡卻是大領導,家裡都得聽她的。
我和婆婆鬥智鬥勇,最後讓她輸了。 當我想到在此期間發生的事情時,我忍不住笑了。 父母送我上大學並不容易,我每個月都要給別人寄錢。
婆婆讓我把工資卡交給她統一管理,這讓我很尷尬。 不過,張姐說,把工資卡交給她,統一管理,並不是為了阻止你花錢。
我終於答應了。 雖然婆婆很厲害,但我有乙個賢惠的妻子。 在她身上,我得到了溫暖和愛,她到處覆蓋著我。 在我婆婆面前,我們是紳士。
回到家裡,門一關上,我們就厭倦了在一起,甜蜜到我們不想了。
標題:婆媳之間的“鬥爭”與“理解” 內容:我和妻子方慧結婚半年,一直沒有孩子。 婆婆有點著急,強迫我們去醫院檢查。
檢查結果對我們兩個來說都很好,但婆婆還是沒有放棄。 她找了個偏方,熬成湯給方輝喝,還讓我吃了不少補腎的食物。
我告訴她我們身體很好,不需要它,但她生氣了,說我傷害了她的心。 為了讓婆婆放心,我和方慧開始吃她推薦的食物,儘管我不喜歡。
沒過多久,方慧就真的懷孕了,婆婆很開心,但是我們只好分床睡,因為懷孕的前三個月和最後三個月不能在一起。 我岳母在我們房間的門上貼了一張告示,叫我們分開。
我和方輝真的很相愛,但為了孩子,我們不得不聽從婆婆的建議。 方慧生了乙個女兒,我們給她取名“方妙妙”。
我的岳母開始喜歡這個名字,但後來她覺得這個名字太常見了,建議我們重新考慮一下。 我向她解釋了這個名字的含義和好處,婆婆很高興並接受了這個決定。
後來,我們家的人都開始叫我們“苗苗”,鄰居們也一樣稱呼我們。 有一天,婆婆突然意識到,“苗苗”不是姓方,而是姓苗。
我告訴她,我們女兒姓方慧,戶口本上寫著。 婆婆後來在家裡開始用“苗苗”這個稱號,但在外面,她還是會叫她“方苗苗”。
婆婆雖然很強勢,但也很通情達理。 有一次,當我告訴她銀行發行儲蓄債券的利率高於定期存款時,她感到很驚訝。 我建議她把工資卡裡的錢買進政府債券,她說她一直只知道把錢存一段時間。
第二天,方輝和我去銀行買國債,把工資卡和存款證交給了婆婆。 她說我曾試圖拿回我的工資卡,但我告訴她這是我妻子的主意,她同意了。
傍晚時分,婆婆說她年紀大了,跟不上情況,以後還要多操心家事。 我覺得我作為婆婆很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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