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委會印發《攻治安全生產根源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部署實施攻治安全生產根源“八大行動”,具體內容如下:
1、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1.結合第一黨校,重點開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專項教育培訓,鞏固和完善“黨校第一主教室+各地區教室”同步模式,推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全覆蓋相關重點行業和領域,包括:2024年重點對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二級醫院消防安全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2025年重點對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 2026年,重點對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 各地區和國家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對未涉及的有關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安全教育培訓。
2.開展完善重大事故判定標準體系的行動
2.總結2023年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的經驗和做法,修訂完善多項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形成覆蓋各行業的較為完備的標準體系。 對已出台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行業和領域,要及時修訂完善,增強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對新問題、新風險的標準要求進行補充和完善; 對已出台推薦標準或試行暫行措施的,要積極總結,並在2024年底前公升級為部門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增強其權威性。 結合行業實際,制定修訂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解讀、檢查指南、指南等配套檔案,並製作相關檔案,規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流程,提高排查整改質量。
3、對重大事故進行動態歸零行動
3.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類發展規劃安全風險評估協商機制,有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成果與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調查等,制定開發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制產業目錄; 高新區、工業園區、化工園區因地制宜,嚴格接納,加強重大安全隱患源頭治理。
4.完善健全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健常態化機制,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隊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本單位重大事故排查整改檢查(高風險行業至少每月一次), 完善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體員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完善行業專家、企業離退休技術安全人員、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調查整改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大支援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改專業性。 對未開展調查、明顯未發現問題、發現後拒不改正等,導致重大事故長期存在的,參考事故調查處理,找出問題,依法依規嚴格追究責任。
5.完善地方重大事故隱患管理監督體系,建立安全監管責任相關部門審核檢查銷售數量機制,加大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 到2024年底,建立健全分區域、分行業重大事故統計分析機制,對進展緩慢及時採取信函、通報、面談、**等措施。 修訂《關於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事故隱患排查管理監督管理。
6.完善重大事故隱患資料庫,完善2024年底前資料庫執行管理機制,通過企業自查報告、監督檢查結果、公開報告核查等多種渠道實現重大事故隱患調查的全量彙總,推動重大事故隱患資訊共享和集中。 及時將重大事故隱患資訊通報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實施清單管理並動態更新整改執行情況,並按順序逐一推進銷售編號整改。
四、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
7.加快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向預預防數位化轉型,推動人工智慧、大資料、物聯網等技術與安全生產融合發展,持續加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等行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應用和公升級; 礦山、尾礦池、建築、交通、水利、能源、消防、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爆炸、煙花爆竹、油氣儲存、油氣開採等。到2024年底,建設健全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風險企業安全生產電力監測分析體系,到2025年底實現重大危險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全覆蓋建設了一批不同層次的安全發展示範城市,提高了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能力。
8.及時更新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和淘汰落後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目錄,明確在用裝置報廢標準,加大危化品、礦山、尾礦庫、工貿、煙花爆竹、建築、交通、燃氣等行業的淘汰更新力度。 依法加快有序關閉“小分散”企業、關閉尾礦庫、淘汰老舊直流內燃機車、更新改造舊漁船、改造老化工生產裝置、非法生產銷售“大噸小標”貨車, 並推動到2025年底淘汰和撤出所有變種拖拉機。聚焦突出重大風險隱患,加大安全生產科技專案力度,加快突破安全生產重要裝備關鍵核心技術。 大力推進“機械化替代、自動化、減量化”,提高礦山、危化、煙花爆竹、軍工、民用爆炸、隧道施工等行業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水平。 推動在小型生產經營場所、商業自建房屋、老舊住宅小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器和滅火裝置。 研究制定強制性標準,促進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裝置的安裝和應用。
9.深入開展老地方消防設施公升級改造、公路安全與生命保護工程建設、水庫風險清除加固、電梯安全築底、鐵路平交道口改造、緊急逃生出口、消防車通道等工程治理行動。 組織開展對建築工程消防設計評審驗收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處理。 到2025年底,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安全隱患自建房屋全覆蓋,持續推進安全基礎設施質量增效,強化本質安全。
5、開展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安全素質和能力的行動
10.推動深化和完善危險化學品、油氣開採、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等高風險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安全技能培訓,嚴格考核高風險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並將重大事故排查整改的相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出台《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標準,加強裝置配置和設施建設,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進行一輪全覆蓋審查,並在2024年底前撤換一批不合格機構。 優化特種作業考試證管理,到2025年底在國家層面構建統一的“特種作業人員網際網絡+綜合管理服務”體系,促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管理電焊作業等特種作業,嚴格遵守消防安全, 安全生產等操作規程。
11.結合各行業、各領域實際情況,到2024年底,全面細化和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各類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率、內容、範圍、時間等要求,完善教育培訓效果監督檢查機制; 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動態管理。明確相關員工的安全准入機制和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人員的退出機制,提高員工的整體能力水平。 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租賃等相關單位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將接受作業指導的勞務派遣和靈活用人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嚴格開展安全培訓和管理,切實提高相關員工的安全素質和能力。
12.著力提高員工避難避險意識,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避難逃生演練(高風險行業至少每半年一次),使全體員工熟悉逃生通道、安全逃生和應急響應要求, 並形成規範化機制。推動高風險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全面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適應安全風險防範和事故救援需要。
6、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13.結合國際安全管理體系的經驗和實踐,2024年試點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標準,重點對大中型企業2025年修訂健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規範,研究制定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規範。微型企業,及時更新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分級標準。
14.探索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分級制度,積極推動和引導相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 大力遴選和建立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標桿企業單位,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的企業實施減少檢查頻次、優先復工復產驗收、優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等激勵政策; 和信用信用評級。到2025年底,建設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管理體系先進經驗。
7、開展精準的安全生產執法和協助行動
15.建立健全各行業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和機制,落實獎勵資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動員社會群眾和職工報告、報告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和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激勵措施,獎勵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鼓勵員工主動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身邊的事故隱患,提出合理整改建議,增強員工安全意識。
16.綜合運用“四不兩直”、公開調查隱蔽走訪、異地跨境執法等,重點抓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進一步推進精準執法,集中列示、公示、處置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對執法“鬆軟”區域開展訪談報告。 對不需要審批備案但安全隱患較大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建設、小作業造成重大問題。 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採取停產整頓、封禁、上限處罰、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方式,落實聯動執行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法行為。 對重大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明確禁止終身擔任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到2024年底,建立健全各行業、各領域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統計、執法考核、典型案例報告制度,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組織開展執法培訓和競賽。 加大“網際網絡+執法”推廣應用力度,推動現場執法巡查與線上巡查執法有機結合,持續提公升執法效率。
17.全面統籌鄉(街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工作、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人員力量,強化落實責任,共同做好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應急救援等工作,推動安全生產監督服務向基層延伸。 加強安全生產各級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置,推進執法隊伍規範化。 落實生產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合理確定隊伍規模,加強地方骨幹專業安全生產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提公升技術裝備現代化水平,強化專業應急救援的支撐和保障。
18.重點抓好重大事故排查整治工作,加強基層安全監督執法人員能力培養。 三年內,結合黨校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對國家安全監督執法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組織編寫執法培訓教材,推動各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執法培訓,不斷提高培訓的系統化、規範化水平。 到2024年底,省市相關部門將統籌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力量,提高執法檢查質量和效率。 組織高風險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分級安全執法指導和協助。 大力選拔聘用執法技術檢查員參與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完善以購服務為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基層安全監督能力。 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高風險行業和企業重大事故的排查整治工作。
8.開展提高全民安全質量的行動
19.加強國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養公共安全意識,圍繞“人人講安全,人人懂突發事件”的主題和目標,持續開展國家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諮詢日等活動,將安全教育納入國家教育體系; 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生產和生活方式,推動安全宣傳深入企業、走進農村、走進社群、走進學校、走進家庭。落實“執法者普及法律”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 推動設立省、市、縣安全生產專題專欄,定期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和做法,突出問題,製作安全警示宣傳片,強化典型事故經驗教訓。 因地制宜,加快建設安全科普教育安全體驗基地。
20.深化公路水運建設“安全工程”、“安全農機”、“安全漁”、“安康杯”大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安全文化示範企業等示範工作示範建立,在全國範圍內評選一批安全生產先進企業、單位和個人,加強示範和引領作用。
*: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