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末,我還是個小學生。 要知道,那時候的學校和現在相比,簡直是天方夜譚,就像老師打學生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還能得到家長的祝福光環。 我記得這個靈氣的啟用咒語通常是這樣的:老師,這熊東西要是不聽話,你可以狠狠地打它,只要你不把它打死,斷腿也沒關係!
30多年前,學校教育比現在更像是野生放養。
你說,我們這一代人到現在都不缺零件,是不是容易跳來跳去?
因此,那個時代的學校經常做一些會讓父母生氣或嚇唬他們的事情,讓他們今天心臟病發作。 例如,我曾經經歷過乙個恐怖故事,它起源於學校組織的一次郊遊。
當天,學校開來了幾輛大巴車,拉著包括我在內的一大批小學生,來到了城外的一座荒山——那是一座真正的荒山荒山,沒有任何開發,沒有任何道路,草木之間混雜著許多墳墓,不乏懸崖和深坑, 據說有毒蛇(然後被某老師用鐮刀砍死)。然後老師在山頂上藏了幾張紙條,然後抓著學生的屁股,開始在山上到處“尋寶”。
我身體健康,所以我站在最前沿。 當我跑到山頂附近的乙個緩坡上時,我看到在一棵大樹下,在一棵野生墳墓旁邊,用藍白相間的床單包裹著什麼東西。 反正那時候武俠電影很火,所以直到今天,我還是喜歡異想天開的想法,當時腦海中閃過的第乙個念頭是:
難不成《九陰真經》出現了?
然後我以閃電般的速度衝了過去,掀開了藍白相間的床單。 然後出現了乙個幻象,在那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裡,它無數次出現在我的噩夢中——它被包裹在乙個嬰兒身上,顯然早已死去,醬油色和腐爛的蛆蟲。 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已經腐爛或被什麼東西割掉了,只留下兩個深邃的黑洞,直直地看著我。
這幾乎就是我當時所看到的。
那一幕有多可怕? 反正嚇得失志了,不記得那之後這件事情是怎麼處理的,有沒有繼續“尋寶”,又是怎麼回學校回家的。 而且我都快10歲了,要開燈半年多才有勇氣睡覺。
許多年後,塵封的往事記憶早已嚇壞了我,我也知道那是個被遺棄的嬰兒。 我也知道,這種殺嬰溺水的陋習,幾千年來一度很普遍,在宋清時期也很猖獗。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殺嬰現象背後的故事。
嬰兒溺水不一定是指溺水嬰兒,而是包括所有傷害新生兒生命的行為。 這種現象在歷史上的所有古代文明中都普遍存在,例如古希臘、古羅馬、古印度等,當然在古代中國也是如此。
因為最常見的殺嬰方法是把它放在木盆裡扔進河裡,所以習慣上將殺嬰稱為殺嬰。
嬰兒溺水現象存在的最根本原因是生產力落後,不足以支撐養育乙個嬰兒的鉅額成本**,而避孕技術的缺乏使這個問題更加嚴重。 然而,嬰兒溺水現象的背後,也存在著深刻的社會現實,以中國古代為例,天人禍害、超額賦稅也是造成父母不惜扼殺自己骨肉的殘酷現實的主要原因。
讓我們先談談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
與其他文明古國相比,中華文明是唯一能夠生存數千年的文明,但問題是它一直受到朝代更迭的困擾。 例如,我們熟悉的“300年王朝週期”——短至幾十年或長至200多年,必然會有新王朝取代舊王朝,隨之而來的往往是大規模和長期的戰爭,進而對生產力造成嚴重損害。
和平年代難以填飽肚子的廣大百姓,在戰爭中面臨滅絕的災難,史書上到處都是自相殘殺、白骨的記載比比皆是。 要知道,早在戰國時期,中國的人口就達到了3000萬的規模,但是在兩千年後的明朝中期,還徘徊在7000萬左右,為什麼增長這麼慢呢? 每隔一兩百年就不可避免地爆發一次大規模戰爭,這是罪魁禍首。
例如,永壽三年(公元157年),東漢人口規模達到頂峰,官方統計為1068萬戶,5648萬人。 考慮到被郝氏吞併的大量人、奴僕和移居漢地的胡人,都不包括在戶口內,當時的總人口應該已經超過了6500萬。
然而,在漢末英勇輝煌的軍閥混戰之後,中國北方的人口驟降至不足1000萬(東漢約80%的人口居住在北方),到曹魏景元元元年(公元263年),官方登記人口只有80萬戶,443萬人。
每一次換朝,都會造成大量的人口損失。
這意味著在短短100年內,有5000萬人死於這場可怕的戰爭及其帶來的災難。
與人為災害相媲美的是自然災害。 由於生產力落後,缺乏技術條件,古人抵禦洪澇、旱災等自然災害的能力微不足道。
古朝的救災能力更是無語。 就像影視中常見的所謂開倉放糧,現實中出現的次數少得可憐,更多時候,受害者被趕到未受影響的地區或荒山曠野“吃”,其實是自生自滅。比如兩宋也做了更時髦的操作——災難一發生,他們就從災民中招募年輕人加入湘軍,不僅驅散了叛亂的潛在主力,還獲得了一批幾乎免費的勞動力。 至於受害者中的老人、弱者、婦女和兒童,他們沒有被招募,誰在乎他們是否死亡?
所以在自然災害發生後,往往意味著到處都是骨頭。
在這種自然和人為災害中,首先受傷的是嬰幼兒。 不僅因為他們沒有任何保護自己的能力,還因為他們是整個家庭甚至氏族的負擔。 在生與死之間,他們往往是第乙個被拋棄的人。
在《二十四孝》中,有乙個埋葬孩子,服侍母親的故事。 據說晉朝有個孝子,名叫郭炬,因為家裡窮,不能同時養活母子,所以選擇活埋兒子。 結果,在挖墳的時候,碰巧挖了一座祭壇**,現在結局是幸福的,不僅母子倆能養活,一家人過上了幸福的生活,郭菊孝順的名聲也傳遍了天下。
埋葬母親的故事令人髮指,不知道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相信。
故事裡總有乙個圓滿的結局,但生活中只有殘酷的現實——挖墳墓挖一罐金子? 你能相信這種難以置信的事情嗎? 其實,郭菊埋葬母親故事的原型,只是從坑里挖出了石頭,埋葬的正是自己的兒子
“郭世道、惠濟永興人也......家裡很窮,沒有財產,靠幫忙養活繼母。 當乙個女人生下乙個男人時,丈夫和妻子討論並說:“如果你在這裡養乙個孩子,代價會更大。 “哭泣,哭泣(發音為yì,意思是被埋葬)”(《詩經》第91卷,李傳51)。歷史上如此殘忍的例子數不勝數,郭世刀的兒子倒霉,至少還有個地方可以埋葬。 其實,大多數時候,剛到這個世界的孩子,被父母扔進溝裡或小溪裡,在這個世界上失去了蹤跡。
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不在任何人的位置上,但不要低估人口再生產的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全國人口約為5億,70多年後的今天,人口已近15億,增長了兩倍,是30多年政策限制的結果。 即使在古代,看起來也是一樣的,例如,在唐朝成立的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官方登記人口只有720萬,到了130年後的天包年間,這個數字變成了8000萬,增長了十倍。
唐朝的輝煌是建立在龐大的人口規模和快速增長速度之上的。
但這就是它的樣子。 事實上,每當發生戰爭時,由於人民的流離失所和政府統治能力的下降甚至缺失,大量登記人口流失,因此每次王朝更迭,人口都會減少數千萬。 如上所述,從東漢到曹魏的100年間損失的5000萬人中,有很大一部分不一定死亡,只是不能計入戶籍人口,不能被政府使用。
同樣,在唐朝開國的亂世,大批人淪為流亡或避暑山中,自然無法獲得戶籍。 因此,當時官方統計的720萬人,僅指老老實實留在家鄉,有固定土地和財產並納稅的那部分人口。 至於當時世界上有多少**人,也許是3.5億,也許是7200萬,就連唐高祖李淵自己都想不通。
當唐朝的統治越來越穩定,社會秩序逐漸恢復時,流離失所的人自然會慢慢返回家鄉,而那些在山里和荒野避難的人,大部分都會選擇定居下來,以獲得住所和穩定的生活。 這樣一來,官方的人口規模將逐漸恢復到原來的水平,而不是人們突然願意多生孩子。
事實上,儘管有多子多福、不孝、三無皇后的觀念和習俗,但漢人千百年來生兒育女的願望並不強烈。 結果,從漢朝到明朝,中國的人口增長幾乎停滯了近2000年,在7000萬到1億之間達到頂峰。 導致漢族人不願生孩子,甚至在出生時遺棄或殺害孩子的最大罪魁禍首之一,就是丁福,俗稱人頭稅。
在歷史上出現過的各種苛刻稅和雜稅中,人頭稅是最糟糕和最有害的。
人頭稅自古以來就存在,但它的稱呼不同。 比如漢代叫算傅、庚夫,唐代叫永乾,宋代叫丁錢,元代以後基本叫定稅或定福。 除了漢朝對男女稟賦的計算外,其他朝代的丁稟稟基本都是從男性那裡收取的,錢就虧了——如果乙個家裡有幾個男人,就會徵收一些稅。
要知道,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比如漢朝算算是每人每年80120元,宋朝在涼浙地區算體錢是每人每年360元,這是致命的。 要知道,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裡,大多數底層人民,即使在經濟繁榮時期,也只能勉強維持生計。 多生乙個孩子不僅要承擔至少十年的撫養費用,而且還要繳納人頭稅。 如果一口氣生了十個或八個兒子,即使是富裕的家庭也只能破產。
因此,在那個基本沒有避孕技術的時代,乙個家庭通常在生下兩三個兒子,滿足了繼承和家務勞動的基本需求後,就拋棄甚至殺死孩子。 對此,朱習的父親朱松曾感嘆:
“我國人民還有兩個兒子。 如果你不問,男孩和女孩就會把自己扔進盆裡殺死他們。 父母忍無可忍,兄弟倆怕自己受到懲罰,就從旁邊殺了他們。 “(《魏齋文集》第十卷《戒殺子文》)。所以只要人頭稅的事情還在,老百姓就不想也不敢多生孩子,因為就算你買得起,也交不起稅。 所以即使在那些被吹捧到天上的所謂統治和繁榮的時代,也從來不缺乏出生後就被遺棄在人間溝渠和河流中的嬰兒。
但這種現象對政府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畢竟,只要是正經的王朝,人口增長就是增加面子、增加襯裡的好事——多乙個人口,就意味著多乙個稅收來源,多乙個可以免費徵用的勞動力。
對於統治者來說,世界人民是他們行走的自動取款機。
因此,歷史上大多數朝代都採取了各種措施,鼓勵人們早婚早育。 通常採取三種措施,第一種是懲罰威脅。 比如,越國為了增加春秋時期的人口,不僅禁止老牛吃嫩草,還把老牛的父母抓起來,如果家裡的孩子到了極限年齡不嫁人,就要懲罰他們
“讓強壯的男人不要娶老婦人,讓老人不要娶強壯的妻子。 如果乙個女人年滿十七歲而沒有結婚,她的父母是有罪的; 如果丈夫不娶二十,他的父母是有罪的。 (中文,第20卷,越南文)。然而,這種簡單粗暴的措施顯然不夠和諧,容易導致社會矛盾。 因此,到了漢代,對不願生育的留老婦女的處罰,從刑罰改為罰金:“女年滿15歲至30歲不嫁的,就算五。 “(《漢書》第二卷《慧底記》下)是婦女在育齡期不結婚,每年必須交5倍的計算(約400 600元)——這是大多數普通家庭負擔不起的負擔,如果再生幾個女兒不肯嫁,就會讓整個家庭破產, 所以如果你能結婚,你應該快點結婚。
第三項措施是誘使他們佔便宜。 比如唐朝,只要家裡生了乙個男孩子,還能養到成年,就可以得到政府賜予的土地:“丁南給永業20畝地,寇分田80畝,其中18歲以上的男人也給丁南。 這意味著,至少在中唐君天制度被毀之前,生個男孩是一筆不賠錢就能穩穩賺利的好交易,也導致了唐朝初期人口的快速增長。
然而,問題在於這些措施並不能解決症狀。 就算老百姓被逼早結婚生子,只要不廢除人頭稅,也不敢再生孩子。
那麼為什麼不廢除人頭稅呢? 當然不能浪費,畢竟誰願意說這麼大一筆錢不想要呢?
歷史上嬰兒溺水事件最嚴重的朝代是宋清時期。 但兩者的原因卻完全不同,比如在清朝,說他倒霉是可以的,不死也不死也就合理了。
在清代,嬰兒溺水現象非常嚴重,以至於在許多地方都有嬰兒塔,這些塔是集中處置棄嬰的專門建築。
清初,由於戰爭不斷,滿漢矛盾,為了鼓勵生產生育,清聖祖愛新覺羅玄業在康熙51年(公元1712年)下令,將前一年全國男子人數(約2462萬人)定為丁甫收藏的上限。 事實上,這限制了丁稅的上限,減輕了人民的稅收負擔和生育負擔,極大地促進了人口增長。
永正元年(公元1723年),清世宗愛新覺羅銀貞在全國廣泛推行,將定定的定稅均勻地攤入田地,統一徵收定定銀,不再對百姓徵收定稅。
這意味著,壓榨百姓幾千年的人頭稅終於被廢除了。
這無疑是善治,效果驚人——到乾隆末期,糧食產量比明朝萬曆時期幾乎翻了一番,人口增長了近四倍,達到4人口峰值為5億。
從表面上看,稅制改革已經完全達到了目的。 畢竟生產發達了,人口也增加了,這是朝代妥妥的繁榮景象。 哪怕是文靜、鎮觀這樣的繁榮標桿,也曾經生產過那麼多糧食,養活那麼多人嗎?
但其實我們都知道,所謂的康永謙時代,不過是乙個飢腸轆轆的時代。在清朝,因為養不起嬰兒而被遺棄的人數幾乎是歷史上最高的——因為嬰兒溺水現象太普遍,甚至在很多地方都有“嬰兒塔”供人們集中遺棄嬰兒,以免他們到處丟失......難看
為什麼? 這是因為人口的增長超出了農業生產在低技術條件下所能承受的極限。 雖然康永謙時期清朝的疆域面積是明末的三倍,但主要人口仍集中在漢代十八省,耕地增長率遠遠落後於人口增長率。 在沒有農藥、化肥、超級稻等現代農業技術的情況下,依靠這片土地填飽億萬人民的肚子,基本是不可能的。
雖然清朝的土地畝數和糧食產量大幅增加,但面對人口數量的猛烈增加,還是不堪一擊。
關於清朝的**油炸,網上有很多人固執地將其歸因於土豆、紅薯、玉公尺等高產作物的引進和推廣。 我在“清朝百姓是粟公尺土豆的功勞? 這是乙個天大的笑話在文章中被駁斥,卻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評甚至謾罵,實在是無奈。 如果不是取消了人頭稅,就算土豆和紅薯能讓人吃飽肚子——事實上,清代每畝糧食產量並沒有因為引進高產作物而大幅增加——但還是窮人每年能付得起每人幾十到幾百塊錢? 而且每多生乙個孩子,就要承擔雙倍的稅,誰敢在這種情況下生孩子,敢多生?
正是由於畝的分攤政策實際上取消了人頭稅,才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大眾的生育負擔,從而在短期內造成了人口的首次增長。 )
於是清朝的統治者們愣愣地發現,他們已經完成了前朝不能也不敢付諸實施的大改革,把畝數、糧食產量和人口規模提公升到了以前難以想象的高度,但最終的結果卻是全面貧困,甚至自己的人民都養大了。
如果康永千全知道,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後悔——如果他沒有多做......第一次
所以,如果說之前的溺水嬰兒更多的是因為稅收壓力而無法撫養,那麼清朝的溺水嬰兒就找不到其他原因了,那就是他們養不起來了。
而且都是他們自己做的,他們找不到任何人來責怪它。
如果說清代嬰兒溺水的流行也是由於統治者“好心作惡”的因素,那麼宋朝則形成了歷史上又一次嬰兒溺水熱潮,純粹是因為統治者的深惡痛絕。
宋朝是中國歷史上兩極分化最嚴重的王朝,富人死了,窮人死了窮人。
無論是在史書上,還是在現在的**吹捧兩宋的經濟繁榮和文化繁榮,都有很多人,這不是問題。 但是,如果它吹捧國王、大臣、賢者、社會和諧以及人民的和平與幸福,那就純粹是胡說八道了。
據說,兩宋趙家的皇帝,對文官大夫的實在是空前的好,將領貴族不爭權不爭權,也能過上仙人安活。即使是那些不做官的大地主、大商人,只要依附於權貴,也可以通過吞併土地、侵吞財產來發財。 但問題是,宋朝兩朝雖然是重商主義,但生產力水平不一定比前朝高,那麼趙家皇帝哪來這麼多錢養活這麼多有權勢的人呢?
當然,他們正在拼命尋找底層的人。
因此,五代十國時期的苛賦和壞政,大部分都是由宋朝繼承的。 不僅如此,他們還善於各種發明創造來掠奪百姓的肥藥,比如無限擴張的官制——官制在春秋時期就已經出現過,但主要侷限於鹽鐵專賣,宋朝兩朝朝廷直接掠奪和壟斷了一切工業賺錢的生意。 比如北宋初年,王曉波和李順造反,因為茶葉被納入官營,讓王、李二人作為茶商無路可走,不得不鋌而走險。
而能逼迫兩宋百姓殺兒賣女的,最厲害的,主要是人頭稅
“東南部各州的土地......如果男人很多,他們就會殺死他們的男人,如果女人很多,他們就會殺死他們的女人。 也就是它的鄉土風情,玄和畲(今安徽)非常多,江寧(今南京)是第二......在屈和燕(今浙江)之間,田間百姓厭倦了一切煩惱,生下了他們的孩子。 它也靠近江東饒和新(現在的江西)。 “(宋慧編稿《刑法二》)。這裡說的不提,請不要歪歪扭扭! 這是宋宋朝的乙個習慣名稱,又稱不養育孩子或生孩子,即不養育孩子,在孩子出生時殺死或遺棄它,實際上是溺死乙個嬰兒。
關於兩宋嬰兒溺水事件,蘇軾、王德臣、蔡湘、朱習、范成達等人的著作中都有多次提及或批評,就連半官方的史書《嚴建年紀》也不得不羞愧地承認“今日百姓是金錢之體, 子子不養,也可閔“(《燕國立年記》卷152)。
兒童溺水現象最嚴重的地區是福建。 北宋學者王德臣在福建服役了兩年,但即使時間這麼短,他也對該地區嬰兒溺水的普遍性感到震驚
“如果福建多了孩子,四兒子不會漲價,財產也不夠養活他。 如果是女人,那就不是三個了。 常在容器存在時蓄水,只產生即溺水,以上九個字,鈔票為蓄水溺水四個字。 它被稱為洗滌,特別是在建(現在的建歐)和建(現在的南平)。 “(《呂適》第一卷)。為什麼東南地區嬰兒溺水現象非常嚴重? 這牽扯到前面提到的趙家皇帝內心深處的惡意。
北宋始於北方,建國後面臨嚴重的國防危機——無論是更北邊的契丹人,還是西邊的黨員,宋人都無法打敗他們中的任何乙個,反而經常被打成狗。 所以,就算趙家皇帝刮了地,刮出了火花,他也不敢在北方走得太遠,畢竟欺負百姓這麼狠,人家也不會去遼西夏? 這種敵人的行為,就算是沒有心眼,也不會做。 所以,當時北方人民的稅收負擔比較輕,但勞動卻極其繁重,經常面臨被外來侵略者俘虜或砍死的危險,畢竟北宋的官兵太沒用了。
北方人不好欺負,所以不得不欺負南方。 正好北宋起源於五代,南方是十國的地盤,有被北宋征服的歷史,沒有外界壓力,所以成為趙帝最寵愛、最狠的物件。
相較於天府這個需要維護朝廷形象的稅,北宋排擠東南最重要的工具就是各種雜稅,尤其是丁福——比如北宋在浙江收的體錢,已經達到了每年每丁360元的水平, 是漢代的4倍,是唐代的近5倍。
像《石壕》中描繪的場景在兩宋王朝隨處可見。
如果人們想少付錢,唯一的辦法就是少生孩子。 但在那個貧窮和缺乏娛樂的時代,大多數人在天黑時唯一能找到的樂趣幾乎是......生孩子再加上避孕技術的落後,結果只能是無窮無盡的嬰兒。
如果寶寶出生了,不想交稅或者交不起稅,那麼你就只能不養孩子了。
在福建,因為人口眾多,土地匱乏,窮人很多,但朝廷在刮地方面也是狠心的。 據史料記載,大中相府四年(公元1011年),福州田地稅收入7600元,體錢收入22000元,居然達到了田地稅的3倍——這還是在福建地區被淹不養子的前提下。
趙帝也是這麼想的。 畢竟,如果老百姓多生孩子,可以多收稅,不就是傳說中的“双喜”嗎? 於是他們急忙喊叫,以傷教育、敗壞風俗為名,嚴厲打擊嬰兒溺水現象
“殺人祭鬼的人很多,窮人家往往不生孩子,有損風俗。 可以責令公路上報國軍,並做到知、嚴知、準報。 “(宋慧編稿《刑法二》)。但問題是,朝廷禁止不養育孩子是為了多收稅,百姓不養孩子是為了少交稅,這是不可調和的矛盾。 所以最後,不要看朝廷的喜悅,老百姓該不該養孩子。
無論趙家皇帝如何假裝愛百姓如兒子,他的最終目的就是從百姓身上掠奪百姓的最後一分錢。
這種習俗甚至傳給了富人。 比如張蒲城——那是金石的巢穴,在兩宋時期,有4個頂級豪門家族,剛當丞相。 但景佑二年(公元1035年),氏族又生了乙個男嬰,曾是銀慶光祿醫生的父親張羽覺得自己兒子夠多了,以後除了分家產外,再加乙個小兒子也沒什麼用。 於是張宇找了個木盆,準備裝上小寶貝扔進河裡。
謝天謝地,有人阻止了他。 否則,就不會有王安石之後的法維派主幹部和鐵血丞相張盾。
也許有人會說,生男嬰只能給趙家皇帝送無盡幸福,所以生女嬰總是可以的吧?
事實上,生孩子的問題甚至更大。
今天,因為結婚需要的車子、房子、彩禮,人們創造了乙個模因,叫做“男孩在中國建設銀行出生,女孩在中國招商銀行出生”。 在宋代,情況截然相反,有點類似於今天的印度,那裡的婦女基本上都是發錢的。 那時候,如果男方的嫁妝很寒酸,一般沒人覺得不合適; 反之,女方嫁妝用不上,公婆永遠也沒好面子,打罵輕,直接離婚是很常見的。 因此,如果任何乙個家庭的女兒太多,父母都無處哭泣,通常一看到女兒出生就淹死在盆裡。 尤其是東南地區,民俗風情奢侈,婚喪嫁娶費用特別高,如果不想十幾年後為了女兒的嫁妝破產,父母唯一的選擇就是不養孩子。
在福建尤其如此。 福建一向講究嫁女——富家女出嫁的時候,除了嫁妝,還要用車準備幾十萬塊錢,把女婿送到家裡一路炫耀,不然會被鄰居嘲笑。 所以,要想娶到女兒,哪怕是官宦官,也要盡力而為。 婚前,為了嫁妝的多少,公婆們吵得像打官司一樣,經常成為敵人。 因此,很多福建人不願意養女兒,女嬰溺水的比例是全國最高的。
願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