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心裡有乙個人,無論你怎麼努力都忘不住,不要強迫自己忘記。
你要知道,你真正深愛的人永遠不會被遺忘。 這與你是否嘗試無關。
如果實在放不下乙個人,忘不乙個人,那就想想楊江先生的話吧。
楊江先生說:“戀愛中的人怎麼可能一下子忘記呢? 戀愛中的人怎麼能突然放手呢? ”
有的人只能靠著對方,躲在歲月裡; 有一種陪伴,不是在身邊,而是在心裡。
即使我們不見面,我們不說話,我們沒有任何關係,但在我心中總有乙個人的位置。 不管你看不見,我還是想念你。 ”
也就是說,當乙個人真正觸動到心裡的時候,他放不下,想忘記就放不下。
所以,真的沒有必要強迫自己放手去忘記那個人,或者那個你放不下去忘記的人!
有人說,一旦心裡愛過乙個人,如果沒有機會牽著兒子的手,和他一起變老,分手後就會控制不住地想念他。 它在白天效果更好,尤其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 輾轉反側的思想和痛苦無法用言語或言語來形容。
不是我不想放手,不再受相思病的折磨。
但一次又一次,當我下定決心時,當我聽到一首歌或看到類似的東西時,我的決定正式失敗了。
有一種運氣,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見了你,認識了你。
有一種不幸,我心裡愛你,但你卻離開了我。
你快樂過,你悲傷過,你哭過,你笑過!
只因為我遇見了你,愛上了你,想念你。
我曾經以為我錯過了它。 錯過也是乙個結局。
誰知道,錯過了之後,還會有另乙個首發......
我放不下,我放不下,我忘不了,我什麼都試過了。
有人說,如果你努力忘不了乙個人,就不要強迫自己忘記他。
就順其自然吧,也許將來的某一天,就算再想起關於他的一切,心中也不會有任何漣漪和波瀾。
正如張曉嫻所說:
我不會刻意地想你,因為我知道,遇見你,應該心存感激,想念你的時候,需要放手。 ”
雖然一時放不下,但我相信總有一天我會明白,我生命中遇到的一些人,是注定要被懷念的。 我想念他們,這樣我才能遇到乙個更好、更適合我的人。
放下錯過的人,不是強迫自己放手,而是向前看,順其自然,不是刻意的,也不是回頭看的。 借助時間,慢慢慢慢放手。 好吧,想想看,放手吧。
如果你真的放不下乙個人,想想上面的一段話。
吉祥的龍慶祝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