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種社交短平台非常流行,很多人喜歡以**或**的形式在網際網絡上分享自己和身邊的人的日常生活。 但為了吸引眼球和流量,有人在網上冒充警察,最終被抓獲。 近日,林和**查處了一起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服裝標誌的案件,對違法者依法處以拘留十日以下行政處罰,並沒收了警服、警察標誌、警用裝備等多件警用物品。
近日,臨河分局收到上級部門推送訊息,在短**平台上有名為“易***力”和“使用者**40”的賬號發布多篇與警事相關的工作**。 但經過調查,這兩個短**賬號並不屬於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任何乙個在職文職輔警,通過繼續分析兩個賬號中的其他**,警方多次發現兩個**賬號中有乙個自稱韓東“警察”的,但通過詢問他所佩戴的警察號碼, 經查明,警方暫未使用報警號碼,警方懷疑該男子有冒充警察的可能。
在新聞宣傳科、情報中心、線上線下合成作戰中心、網路安全大隊、公安大隊、新華街派出所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這名“漢東警察”的真實身份得以確定,他的真名是韓某某,沒有固定的職業。 根據韓某某供述:為了滿足虛榮心,他用自己的兩個手機號分別註冊了兩個短**平台賬號,並在網上購買警服、警牌、執法儀器等裝置,非法著裝冒成民警錄製短**,並以“警察韓東”的名義在短**平台上傳播,以吸引流量和粉絲。 截至查封時,韓的兩個賬戶已經吸引了超過5,700名粉絲。
目前,韓某某已被臨河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線索徵集
廣大社會,為徹底查處涉案人韓某某的其他犯罪事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向社會公開徵集線索,並請被騙的相關被害人積極向臨河分局治安大隊提供線索。
聯絡人:劉警官、任警官 0478-8960424(每個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技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人民警察的警徽、制服和警用裝備,應當由公安部門統一監督製作,並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製造、銷售。
人民警察徽章、制服、警用裝備、身份證件僅供人民警察使用,不得為其他個人和組織持有、使用。 **臨河公安。
編輯:陳龍 校對:喬紅。
審稿人:田暢 監製:張成宇。
終審:常尚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