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玉
與傳統朝代一樣,元朝的管理機構也分為**、軍隊和監督三大系統,同時還有專門的機構為朝廷服務。 但是,由於元朝幅員遼闊,民族構成複雜,以及固有的擴張基因,元朝的制度與傳統王朝的制度有很大不同。
和金國一樣,元朝的官僚機構也是乙個省級責任制在晉朝,尚州是國家的統治者,而元朝則由中州省統治,中州負責文官制度的運作。
不過,為了防止強臣的出現,中書靈在元朝的地位並不是永久的,中書令以下的左右丞相都是帝國行政體系中的最高官員。 但這根本無法遏制體制中強臣的出現,元朝終於出現了顏鐵木爾、博顏、托托等強臣。
如果這樣看,防止有權勢的部長出現的最有效手段是:像唐宋,或明清一樣,皇帝直接指揮六師
與傳統朝代一樣,元朝中樞省也有六個部委作為朝廷的執行機構
官員部負責考核、晉公升、調動等人事工作; 戶部負責人口統計、稅務記錄、鈔票等相關財務工作; 除了禮儀工作外,禮儀部還負責起草學校和宗教制度; 軍事部門主要負責軍營、驛站的人口和軍隊所需牲畜的分配; 刑部的職責是起草刑事法令、審查死刑案件、登記罪犯家屬和登記沒收財產; 工程部的職責是負責政府車間,建造城堡,選擇工匠和官員,並招募專案建設所需的勞動力。
然而,元朝的軍事部門對軍事事務完全一無所知,純粹是乙個後勤部門,甚至它所負責的驛站事務在1320年就轉移到了同正院。
還有刑部,雖然它取代了以前的大理寺的案件審查權,是最高司法機關,但它仍然不能涵蓋涉及蒙古人和禿鷲的案件。 元朝規定:蒙古案由大宗正甫的扎魯·胡奇審理; 禿鷲和塞穆的案件由大都會保護國審理。如果案件同時涉及不同國籍的人,則由蒙古族和漢族的臨時審判小組負責審理。
它還為負責軍隊的蒙古總部和負責財政的塞姆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護。
至於地方,由中州省在各地設立的“星中州省”管理,元朝共有11個省,各省直屬中州。 以下省份為地、州、縣,每級由朝廷任命的一名達魯華赤監督。
也就是說,該省只是中樞省的乙個分支元朝沒有成熟的官僚制度來管理地方。
元朝除了中州六部和地方各省外,還有一些專業機構
農業部成立於 1261 年,負責農業、養蠶和灌溉。 大都會水務局局長成立於1291年,負責水利業務; 市海事局成立於1277年,負責海事事務。
同時,御史天文台也仿照中樞省的做法,在各地設立了“御史台”,但元朝的“興宇史泰”分為長期和短期兩種例如,江南和陝西的星宇石台是長期的,河西和雲南的星宇石太分別於1283年和1297年被廢除。
由於覆蓋面廣,元代的御史組數量也比較多,比如大都有32個督導御史,江南、陝西分別有28個和20個督辦御史。
對於帝史臺的高層**,元朝也基本由蒙古人和塞木人把持,只有等級相對較低的正七平監製帝史才對漢人開放。
至於軍事,元朝將其與其他機構完全隔離開來。 在蒙古人看來:行政官僚機構中國化; 軍隊系統是蒙古語
為了保持蒙古總部的軍事優勢,元朝將軍事部門管轄下的所有行動完全移交給了1263年成立的樞密院,樞密院不僅將軍隊與行政和監督系統分開,而且對文官保密。
元史記載:“天下鎧甲密事,掌管。 ”
宋朝的軍事部門雖然也得到了提公升,樞密院負責軍事,但還是能夠管理一部分軍事事務,而元朝則把軍事部門徹底變成了後勤雜項部門。
元朝的軍事人員按民族構成分為漢軍、蒙古軍和新兼併軍漢軍由北方漢人、契丹人、女真人和高麗人組成; 蒙古軍隊由蒙古人組成; 新的兼併軍隊由來自江南的漢族人組成
對於成吉思汗時代的怯懦,忽必烈將其擴大為蘇維,其中一半是蒙古人和塞木人,一半是漢人。 警衛隊由最高軍事機構樞密院管理。
但是,樞密院的權力覆蓋不了地方軍隊,元朝的地方駐軍全部來自萬湖州,萬湖州負責各省的軍事事務。
在緊急情況下,元朝也會臨時設立“樞密院”,但一般會在任務結束後撤銷。
元朝的武官主要由蒙古人和塞木人擔任,實行世襲制。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軍隊對帝國的忠誠,但由於個人和家庭的標籤深深扎根於軍隊中,樞密院無法直接管理,這也導致樞密院可以管理的軍事事務僅限於首都及其附近地區。 這一萬戶人家,上千戶,後來基本上成了帝王獨立性強的軍閥,逐漸與朝廷拉開距離。
此外,北方劃分為封建地區的國王也是獨立的個體,是集軍事權力、文官權力、司法權力於一體的地方強派。 與萬湖一樣,他們是元朝迅速崩潰的主要原因。
除了行政、監督和軍事系統外,元朝還有專門為皇室服務的機構,例如1278年成立的宣惠院,負責管理皇室飲食等內政,取代了以前負責家族的事務。
此外,太師書院、四天健、惠匯四天健、泰醫院等機構也是為皇室提供專業服務。
除了上述機構外,元朝還設立了一些其他機構來覆蓋帝國的業務
1264年,隨著元朝遷都大都,遼晉史編纂專業機構——翰林國史所也同時成立。 除了翰林和國家歷史學院外,還有蒙古翰林學院,負責起草蒙古文詔書,並將官方檔案從蒙古文翻譯成中文或其他語言作為副本。
同時,蒙古翰林書院還負責蒙古族子劍和蒙古族子學,專門教育蒙古族和漢族豪門的子女。
在翰林寺之外,有:薊賢寺,始建於1285年,負責管理道教事務; 它管理藏區的佛教事務和玄正院
總之,元朝的制度並不是人們想象中的漢族制度的直接複製,而是蒙古傳統、舊晉朝制度、漢族制度、中亞習俗等制度的綜合。 但元朝的制度雖然看似比較全面,但實際上卻存在很多漏洞,比如——
元朝的統治者基本上與底層人民隔絕; 地方、君王、萬戶的獨立性很強,元朝無法達到最高的中央集權
結果,元朝還沒來得及公升級系統,就被朱元璋的明朝趕回了草原。
據說北宋死在冗餘制中,元朝也死在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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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滅亡大致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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