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
近日,不少粉絲朋友在後台私信中問我:“酒後駕車被抓,驗血結果超過200mg 100ml,我還有機會獲得緩刑嗎? “今天,我要給大家好好談談這個問題。
首先,您需要知道,最近新的酒後駕駛規則明確規定,如果您有血液酒精濃度(BAC)。試用期一般不適用於超過180毫克的100毫公升。 這個規定一出,對於前來諮詢的朋友來說,還真是壓力很大! 但別擔心,我們還有一些方法可以努力工作。
第一步是想想你犯罪的動機。 如果你要帶急診病人去醫院或者只是搬家,恭喜你,這種情況不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 偵查階段已進入階段的,偵查機關應當撤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公訴機關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審判決定的,法院應當終止審判或者作出無罪判決。
法律依據]《酒後駕車新條例》第十二條:酒後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備本意見第十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認定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條、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1)血液酒精含量低於150毫克或100毫公升;
(二)為急救傷者、病者等緊急目的駕駛機動車,不構成緊急疏散的;
(三)因移動汽車、停車等原因,在住宅小區、停車場等場所短距離駕駛機動車的;
(四)機動車由他人駕駛到住宅小區、停車場等短距離接替駕駛人,或者為了他人駕駛,在距離住宅區、停車場等場所不遠處行駛的;
(五)其他情節明顯較輕的情形。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為傷者病者急救等緊急手段,構成緊急逃避的,依照刑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其次,你的駕駛行為也取決於它。 例如,如果您以非常慢的速度行駛並且很難造成任何危險,法院也會考慮這一點。
此外,酒後駕車的環境也很重要。 例如,如果你在荒野或社群,一條非“公共”的道路,路上基本上沒有汽車,那麼情況就會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酒後駕駛新條例》第五條:酒後駕駛案件中“道路”和“機動車”的認定,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道路”和“機動車”的規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廠礦、校園、居民小區等單位管轄範圍內的路段是否認定為“道路”,應當根據是否“公共”、是否“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來判斷。 只允許單位內機動車輛和特定來訪機動車輛通行的,不得指定為“道路”。
你必須有正確的態度。 認罪接受懲罰,積極交友或願意繳納罰款、投案自首或立功,都是給你加分的好方法。
最重要的是,你必須確保你不會造成任何嚴重的交通事故,因為如果造成交通事故,那麼根據情況,它可能構成其他刑事犯罪,例如交通事故、以危險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最後,我想提醒大家,每個案例都需要逐案分析。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幫助,請不要忘記在評論區留言 我們的律師團隊將為您提供最專業、最全面的解答和服務。 也歡迎各界朋友連續點選三次,您的支援將是我們持續分享輕罪辯護公益事業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