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柬埔寨媒體訊息,2月6日,一名金邊女子在送母親去醫院的路上,被交警截獲並要求私下轉賬支付罰款,甚至不得不***追查網路上引起討論的訊息,柬埔寨國家警察局副局長兼金邊警察局局長尊娜林昨日(6日)表示,他呼籲該女子前來報案。
針對這一事件,金邊市警察局局長Zunnarin在臉書上發文稱:“你好穆莉卡,我非常重視你所描述的事件,但我希望你能來警察局見我,以便配合和報案,我會為你討回公道,所以我希望你來, 我已經完成了初步調查,希望**就是你,也希望名字也是真的,但無論如何,就算你不來報案,我還是會開始處理這件事情,讓全國人民知道真相。 ”
新聞指出,一位名叫穆莉卡的女子在紙飛機上爆料了關於交警**的新聞和一張聊天截圖,並附上了以下內容:
我的名字是Mulika,我想向內政部長Susokha和金邊市警察局Zunnarin報告,2月1日星期四下午2點,我開車送患有心臟病的母親從我在棉芷區的家中到醫院,因為我的母親正在經歷胸悶,她對無法正常進食感到非常不舒服。
直到下午2點53分,我們來到雙路2號紅綠燈處,看到指示燈亮了卻不小心往前走,但我也停下來遵守交通規則,我的車停在斑馬線上,直到綠燈亮起,我繼續往前走,卻被三名交警中的兩名攔住了, 然後叫我落車,我問我**違規,交警讓我不要說那麼多落車要知道,我說急著把胸悶的媽媽送到醫院,但交警不同意,堅持要我先落車, 如果我媽媽很嚴重,請再次叫我們救護車。
落車後,另一位坐在車裡的交警讓我出示駕照,我當時給他看了,他要求看驗車和驗車證,他說我的驗車已經過期了,要罰款20萬瑞爾(約合50美元)。 此外,據說我將在斑馬線停車被罰款 150,000 瑞爾 (37.)5 美元)。我說如果能給20美元就好了,因為我急著送媽媽去醫院,但他說如果我趕時間,我就付25萬瑞爾(約合62)。5美元),最後他說如果實在沒錢,就把車開迴區派出所暫時放,我問是哪個區,他說是Daun Penh區。
然後我說只有 170,000 瑞爾(約 42 瑞爾)。5 美元),他讓我穿著便服去見他的老闆。見到這位老闆,他讓我轉錢給他,再給剛才的交警20塊錢,我隱約看到他的名字好像叫Kisola。 我給錢後,我問他罰款,他說如果他想要罰款,他必須把車帶回局裡。 而這個便衣男子不僅要錢,還向我索要***私信追我。 我希望Zunnarin先生能好好教育他們,並體諒車上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