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前,我去了重慶,看到一輛黃色的“法拉利”,已經跑了99萬公里。
鈴木奇悅是重慶的標配計程車,最大的優點就是耐用性和穩定性,99萬公里只是電腦計價器的顯示極限,並不是這輛車的實際使用極限,計程車司機的口述是:
這輛車已經跑了大約130萬公里,人一直沒有停下來,跑起來還是很酷的。
在騎行體驗方面,底盤鬆動,膠套、球接頭、拉桿、減震明顯已經到了更換期,其實易損件已經更換過很多次了,但燃油車的三大部件還是很靠譜的。
白車身、手動變速箱、自然吸氣發動機的穩定性令人恐懼。
從2017年開始,汽車從前15年強行報廢到60萬公里引導報廢,私家車要跑到60萬公里是非常困難的,也就是說,車輛的報廢權真的交到了車主手。
大量計程車公里數可以跑到100多萬公里還不報廢,說明國內乘用車文化已經進入文明階段,只要正常年檢,沒有違規行為,車輛的使用權就不會丟失。
與汽車相比,電單車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大部分地區的電單車已經強制報廢了13年,雖然據說每年都取消了禁令,取消了強制報廢,但多年沒有改變,堅持報廢13年。
其實國內消費者買電單車,買的不是擁有權,而是13年的“租賃權”,從廠家那裡買一輛車,最後還給報廢廠,通行權只有13年,也就是說,13年後,路上的所有風險都由自己承擔, 而且懲罰相當嚴重。
由於多種原因,13年的電單車強制報廢尚未取消。
一是目前主要的通勤方式主要是汽車,電單車的時代其實已經過去了,雖然每年還有幾千萬輛的電單車銷量,但從家庭出行的比例來看,電單車的比例非常小,一輛電單車一年的駕駛強度也就只有幾千公里。
從出行比例來看,電單車的價值感很弱。
另乙個是電單車的風險係數比汽車高很多,一旦發生事故對人員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雖然電單車的結構簡單,但隨著時間的流逝,零件的老化會埋下很多駕駛隱患, 所以定期強制淘汰電單車,是對司機的一種保護。
市場上大部分電單車的價值並不高,幾千元的電單車佔了巨大的比重,定期報廢這些電單車不會影響使用者的切身利益,還會強制安全。
客觀來說,電單車的價值確實不高,雖然有進口、大排量的電單車在售,但這些電單車的銷量佔比相對較小,13報廢雖然很多車主抱怨,但實際上,從使用水平來看,對使用者權益的真正影響的感知是很弱的。
大量的電單車在使用3-4年後就會被更換,以125cc排量電單車為例,合資品牌的價格在10000元以內,國產電單車的價格通常在5000元左右。
一輛5000元的125cc電單車在13年後報廢,相當於每年不到400元。
畢竟,電單車的失控和碰撞對駕駛員來說是巨大且無法彌補的傷害,與安全相比,強制報廢並不重要。
我從來沒見過有人的電單車真的騎了13年不變,大部分要求解除電單車禁令的呼聲,其實都是沒有根據的,就算是汽車,13年以上的舊車比例也很小,一手車的壽命已經縮短到今天4年, 4年後市場消費形態的汽車,說明消費迭代速度非常快。
國內車市發展迅速,就算是車,也很難看到2010年之前的老車,同齡電單車存在的意義就是除了收藏之外,還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