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網財經1月29日訊(記者胡朝暉、李炳彥)1月26日晚,華蘭疫苗(301207SZ)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向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發出警告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告函》)
根據《警示信》,華蘭疫苗已於2022年4月8日至6月7日、6月16日至29日、7月5日至11日籌集資金開展現金管理,在此期間公司現金管理金額上限為125億元,超過董事會2的金額5億元,未及時披露。
河南證券監督管理局認定,上述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182號)第三條第一款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使用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年第15號)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公司董事會秘書、首席財務官呂成宇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河南證券監督管理局決定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對華蘭疫苗、呂成宇發出警告信,並記入一級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華蘭疫苗主營業務為人用疫苗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2024年1月23日晚間,華蘭疫苗披露的業績預測顯示,公司預計實現淨利潤7%左右。5億元-95億元,同比增長44%-82%。 關於業績增長的原因,華蘭疫苗表示,2023年流感疫苗市場需求旺盛,公司流感疫苗銷量較上年大幅增長,因此2023年淨利潤與上年同期增長; 公司預計,2023年非經常性損益對本期淨利潤的影響約為1億元,而去年同期為67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