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
作者 |王玉浩, 王顯文.
負責的檢察官對淤泥的堆積進行現場調查。
為了節省處置成本,翟某在半夜聯絡了11艘運輸船,反覆連線共計3艘6萬立方公尺渣土被非法傾倒到上海青浦區大鄭港,導致航道異常淤塞,嚴重影響通航安全。 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涉嫌破壞交通設施罪對翟某等8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以渣土管理為切口,推動對淤泥盜竊訴訟源頭的管理。 1月17日,法院審理了此案。
青浦因水而建,因水而興旺,全區共有河流1936條,區內大型汽港位於黃浦江上游幹流。 2023年2月,船員發現港口水域突然出現多處“小島”,經相關部門現場調查發現,上述“小島”其實是某渣土處理場為節省處理成本,非法傾倒建築垃圾造成的。
據調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期間,翟某、徐某明知碼頭不允許隨意傾倒淤泥,仍組織多人在半夜將淤泥傾倒入水中,每一艘卸船,翟某等人向挖掘機和工程船人員支付了300元小費, 並陸續傾倒淤泥共3個60,000立方公尺,導致多艘船因意外與淤泥相撞而擱淺。
線索移送青浦區檢察院後,檢察院檢察院檢察官立即對案件進行調查。 翟某等人也坦言,非法傾倒的原因是由於正式處置成本巨大,可以節省成本。
經過進一步調查,檢察機關發現案件背後存在源頭管理脫節、消費場所監管不力、運輸規範滯後等問題。 為此,2023年5月6日,青浦區檢察院組織召開社會治理檢察建議聽證會,邀請多位人大代表、行業專家參加。 會後,檢察院依法向有關單位下達了檢察建議,建議完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落實治理; 針對航道安全,加強巡查,拓展資訊化監管方式; 針對非法轉移渣土問題,提高企業規範化作業意識,嚴格審核渣土處置資質。
各有關單位接到檢察建議後,迅速部署開展專項整改工作,建立了聯查、線索移交機制。 涉案企業還加強了硬體設施建設,增設了淤泥受理崗位,進一步規範了建築淤泥的“收集、運輸、處置”,防止此類違法情況再次發生。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還發現,犯罪分子為了逃避監管,會使用專用車輛將淤泥運到碼頭,並在半夜用船運到偏遠地區傾倒。
為在造成損失之前及時發現盜竊行為,醫院建立了專用車輛非法傾倒建築垃圾的監管模式,通過對接相關單位,獲取機動車登記資料和專用車輛備案資料,檢索出入碼頭車輛情況, 該系統是檢測無證進入和深夜進入的可疑特種車輛,以實現精準打擊。
截至目前,青浦區檢察院已發現並移交預警線索107條,行政機關查處無證轉移渣土企業2家,有效提公升了執法核查的準確性。
據了解,近年來,與青浦相鄰的江蘇吳江、浙江嘉山等,也發生了多起向河流傾倒淤泥的案件。 為此,2023年11月13日,青浦區檢察院邀請16個司法機關、行政部門和來自青武、家佳的多位專家學者召開研討會,探討建築垃圾現狀、治理難點、刑法法規等問題,形成《建築垃圾傾倒河跨域共治案例報告》, 提出統一法律適用、完善工作機制、拓寬監管平台等建議,推動多部門聯合制定《青浦區建築垃圾監管加強管理辦法》。
此外,為完善執行雙向聯動機制,三地檢察機關還與綠榮局等相關單位簽訂合作備忘錄,進一步暢通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協調合作,深化三地協調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