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5年,北京大學優秀學生吳協宇殺害了母親。 誰也不敢相信,這樣乙個品格優秀、學識淵博的孩子,竟然會殘忍地殺死自己的母親。 當然,這是乙個極端的情況。 案件的故事在此不再贅述。 吳邪玉的行為當然是錯誤的,是非法的。
但我想說,他只是想活下去。 可怕的是價格太大了。 這對母親和自己都是毀滅性的。
他為什麼只是想活下去? 因為有兩個靈魂住在他的身體裡。 媽媽和她自己。 吳邪玉很早就失去了父親。 他的母親把他乙個人拉了起來。 這樣的家庭不在少數,但吳邪玉的母親卻是乙個極端的控制者。
她一直控制著孩子,讓孩子覺得他就是那個好人。 最終,她成功了,但吳邪玉卻快要“死”了。 在心理學上,這被稱為“共生扼殺”。 吳邪玉有自我,母親也有自我,但母親把所有的自我都放在孩子的身上,孩子每天都為母親而活。 母親的自我越來越強,孩子的自我萎縮,直到瀕臨死亡。 吳邪玉為了生命的最後一絲曙光,做了一件一輩子都無法挽回的事情——殺死自己的母親。 只有摧毀那個堅強的母親,軟弱的自己才有生存的空間。
品行優異,學識淵博,卻掩飾不住自己真正的墮落。
因為吳邪玉的自尊心早就死了,他的存在沒有意義。 他讓自己的外表對母親來說很迷人,但潛意識裡他有一種深深的不配感。 所以在母親去世後,他開始真正按照自己的潛意識意圖生活。
他在一家夜總會開始了他的生活。 性消費正在橫衝直撞。 這是報復性的,當然可能與當年父親的死有關。
再離譜,其實也是他的自救行為。 一旦被控制了很久的生命失控,就會經歷乙個黑暗的時刻。 03
吳燮玉原判是死罪。
然而,今年1月,有訊息爆出“吳邪宇有強烈的求生慾望”,律師提交了不批准吳邪宇死刑的法律意見書。 不管是什麼手段,只要乙個人想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他就必須有自救的行為。 只是吳邪玉的行為太過極端了。 他可以通過有效的方式完成心理上的“殺母”。 這樣,他不僅可以拯救自己,還可以拯救母親。
而現在,即使他的死罪被赦免,他的餘生也將生活在悔恨中。
這很尷尬。
這也提醒我們作為父母,什麼是愛孩子的正確方式。 在高學歷和優秀品德的表象下,孩子並沒有真正堅強的心。 他是為自己而活,還是為父母而活。 乙個身體永遠不能與兩個靈魂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