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龍是廈門的機械愛好者,對機械製造有著濃厚的興趣。 他在網際網絡上有一些槍形鑰匙扣,但他不知道這會導致與“槍枝販運”的誤解。
2018年的一天,警察突然出現在李安龍的家中,將他帶走,並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 從此,他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的家人也陷入了一場噩夢。
這一切都是因為乙個簡單的槍形鑰匙扣。 李安龍被冤枉為“賣槍”罪犯,這是乙個沉重的打擊。 他試圖解釋清楚,但沒有人願意聽他的論點。
他的生活因此受到嚴重影響,他的家庭因此而四分五裂。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網際網絡時代,任何看似普通的行為都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我們需要對網路世界更加謹慎,避免誤入歧途。 同時,我們也需要給予那些被冤枉的人更多的理解和支援。
李安龍覺得猝不及防,他只是乙個普通人,怎麼會突然被戴上手銬,被帶到派出所? 他很焦慮,他從未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他坐在審訊室的凳子上時,他的手不自覺地顫抖著。
警察安慰他說:“別緊張,放輕鬆。 只要你說出你所知道的,我們會盡快送你回家。 “他們給了他一杯溫水,希望能緩解他的緊張情緒。
這是乙個意想不到的打擊,李安龍希望盡快洗清自己的清白。 他願意配合調查,希望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警官開始向李某詢問有關“槍形鑰匙扣”銷售的問題。 李安龍坐在凳子上,回憶著往事,忽然,他的思緒定格在了2012年。
那一年,他在乙個外國**上看到了乙個只有4厘公尺的槍形鑰匙扣,製作非常精美,包括螺栓、保險櫃、扳機等所有部件,幾乎是真槍的縮影版。
李安龍從小就痴迷於機械,所以他馬上就買下了這個鑰匙扣。 然而,他沒想到,這個漂亮的鑰匙扣,後來給自己帶來了一場監獄災難。
在一次酒會上,一位朋友注意到了這個精緻的小物件,驚呼道:“龍哥,你弄的是什麼小左輪手槍! 太精緻了! ”
李安龍拿著剛從國外買來的小左輪手槍鑰匙扣給小朋友看,講解了它的內部機械結構和真正的螺栓和保險設計,不禁感嘆它的精緻。
這時,一位分享自己喜好的朋友悄悄問道:“龍哥,這太真實了,不會違法吧? 聽到這話,李安龍笑著拍了拍朋友的肩膀,說自己已經試過了,就算是裝彈丸,也打不開罐子,根本就不用擔心觸犯法律。
李安龍的話打消了對方的疑慮,眼中閃過金光,他決定也擁有這樣一條槍形鑰匙扣。 於是,他讓李安龍代買,並答應等貨到貨時交佣金作為獎勵。
很快,李安龍就給這位朋友買了同樣的小左輪手槍吊墜,並如約收到了佣金。 訊息傳開後,朋友建議他仿製這個鑰匙扣,在網上賣,這樣可以滿足他的愛好,賺點外快。
不過,李安龍並沒有當回事。 但當父親病重住院,經濟壓力急劇增加時,他決定嘗試這種賺錢方式。
2013年,李安龍成功拆解了自己從網上買來的槍形鑰匙扣,並記住了它所有的機械原理和設計構造。 隨後,他找到了自己的商業夥伴徐江華,請他複製。
李安龍向徐江華解釋,這個鑰匙扣只有中指的一半長,重量輕,由鈦合金製成,只有30克左右,非常適合作為裝飾品使用。
由於市場需求旺盛,李安龍認為這款產品的銷售不會有問題。 徐江華聽了之後,覺得這是乙個有利可圖的專案,於是他立刻聯絡了一家五金加工廠的朋友進行生產。
梁總,我這裡有乙個專案,不知道貴公司有沒有合作意思。 我們有乙個朋友在國外買了乙個左***形狀的金屬鑰匙扣,他希望我們能幫忙複製並出售。
我們已經準備了相關的圖紙和資訊,但我們只需要貴公司幫助生產。 你有興趣考慮這個專案嗎?
梁楓給許江華送來了一批樣品,許江華很滿意,就交給了李安龍。 李安龍也對這批產品讚不絕口,決定以每件200元的價格出售。
他利用微信朋友圈和電商平台進行推廣,吸引了不少買家。 為了增加銷量,他還發起了**活動,購買時可以把自製的彈丸拿走。
這種彈丸是用粉碎大炮內的火藥製成的公尺粒大小的火藥彈丸,每次使用者扣動扳機時,鑰匙扣都會發出“砰”的一聲,非常有趣,尤其受到槍械愛好者的歡迎。
過了一段時間,一位名叫郭佳的潛在客戶主動聯絡了李安龍,表示希望成為李安龍的下線。 郭佳答應努力拓展這個槍形鑰匙扣的市場,作為回報,李安龍每筆交易成功,就要向郭佳支付幾十塊錢的佣金。
李安龍認為,這是一次對雙方都有利的合作,所以他欣然同意。 合作開始後,槍形鑰匙扣的銷量大增,李安龍的收入翻了一番,不僅還清了父親治病的債務,還積攢了一筆可觀的錢。
然而,就在李安龍夫婦準備換房子的時候,拿著逮捕令的警察來到了他們家,將李安龍作為嫌疑人帶回了派出所。
李先生的家人試圖阻止警察,但警方發出了逮捕令,如果強行阻止,將被視為妨礙公務。 李安龍的妻子接到了警方的逮捕令,但她看到的犯罪行為卻讓她感到世界末日的絕望——涉嫌非法***犯罪!
3、為丈夫平反冤屈,李安龍妻子聘請律師為丈夫辯護 李安龍的妻子聘請專業律師為丈夫辯護,因為律師在了解了更多事情後,認為李安龍的行為不足以構成非法販運槍枝罪。
公安部發布的檔案規定,槍枝的定義是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公尺。 經過專業檢測,李安龍等人出售的“槍形鑰匙扣”槍口動能超過國家規定,理論上應算是槍枝。
但是,在我國的法律效力水平上,“上位法”的效力高於“下位法”,“新法”的效力高於“舊法”。 我國《槍枝管制法》明確規定,槍枝是指以火藥或壓縮氣體為動力,使用管狀器械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足以使人失去知覺的各種槍枝。
在普通人的理解中,如果要將一件物品認定為“槍枝”,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它必須由火藥或壓縮空氣提供動力; 二是它能夠從管狀裝置發射金屬或其他材料的子彈; 三是它有能力傷人,稍有失,就會暫時失去知覺。
如果按照這一標準,李安龍等人出售的“槍形鑰匙扣”實際上不能被認定為《槍枝管制法》所界定的“槍枝”。
因為這個 30 克的左***連罐子都打不碎,更不用說受傷或失去知覺了。 正因為如此,李安龍的家人滿懷信心地來到法庭,希望能洗清自己的冤屈。
然而,最終,法院的判決讓他們失望了。
1.2019年6月4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安龍等人製造、銷售、郵寄槍枝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李安龍等人非法製造、銷售、郵寄槍枝,情節相當嚴重,但由於這些槍枝僅用於裝飾,沒有危害社會,因此判處三人有期徒刑3至4年。
然而,李的家人對判決不滿意,決定上訴。 李安龍因“槍形鑰匙扣”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的訊息,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不少網友紛紛站在支援李安龍清白的一邊。
與此同時,李安龍的辯護律師在自己的社交**上曬出了一條意味深長的訊息:“如果法庭為了鑰匙扣要槍斃李安龍,建議用這把槍來處決。
如果他不能死,就讓被告回家。 最後附上只有4厘公尺長的“槍形鑰匙扣”**22019年6月4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安龍等人製造、銷售、郵寄槍枝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李安龍等人非法製造、銷售、郵寄槍枝情節嚴重,但考慮到槍枝僅用於裝飾,不危害社會,判處三人有期徒刑3至4年。
然而,李的家人對判決不滿意,決定上訴。 李安龍因“槍形鑰匙扣”被判處四年徒刑的訊息一經傳出,在社會上引起軒然。
很多人站在李安龍無罪的一面,與此同時,李安龍的辯護律師在自己的社交**上曬出了一條意味深長的訊息:“如果法庭要為了鑰匙扣而槍斃李安龍,建議用這把槍來處決。
如果他不能死,就讓被告回家。 最後,附上了只有4厘公尺長的“槍形鑰匙扣”的**。 3.2019年6月4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安龍等人製造、銷售、郵寄槍枝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李安龍等人非法製造、銷售、郵寄槍枝,情節較為嚴重,但考慮到這些槍枝僅用於裝飾,並未危害社會,判處三人有期徒刑3至4年。
然而,李的家人對判決不滿意,決定上訴。 李安龍因“槍形鑰匙扣”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的訊息,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許多網友站在支援李安龍清白的一邊。 同時,李安龍的辯護律師在自己的社交**上發了一條發人深省的動態:“如果法庭因為鑰匙扣而想槍殺李安龍,建議用這把槍來處決。
如果他不能死,就讓被告回家。 最後,附上了只有4厘公尺長的“槍形鑰匙扣”的**。 4.2019年6月4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安龍等人製造、銷售、郵寄槍枝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李安龍等人非法製造、銷售、郵寄槍枝,情節較為嚴重,但考慮到這些槍枝僅用於裝飾,並未危害社會,判處三人有期徒刑3至4年。
然而,李的家人對判決不滿意,決定上訴。 李安龍因“槍形鑰匙扣”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的訊息,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許多人支援李光耀的清白,同時也引發了關於合法性和道德的討論。 李安龍的辯護律師在社交媒體上發了一篇深度博文:“如果法庭要為了鑰匙扣處決李安龍,建議用這把槍來處決。
如果他不能死,就讓被告回家。 最後,附上了只有4厘公尺長的“槍形鑰匙扣”的**。
中國法律對“槍枝”的定義不夠詳盡,主要依據公安部的相關檔案。 例如,根據《槍枝主要零件和效能特徵清單》,必須滿足被視為“槍枝”的物品內孔的直徑。 4公釐口徑。
然而,李安龍等人製造銷售的“槍形鑰匙扣”的內孔直徑只有2公釐,辯護律師以此為由進行辯護。 但官員們表示,法規中也有“等”一詞,因此在某些情況下,2公釐的孔徑也可以被視為“槍枝”。
在這種情況下,關於“槍形鑰匙扣”的動能比引起了激烈的討論。 根據公安部頒布的《法醫科學槍彈測速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只有使用直徑為4公釐至20公釐的彈藥的槍枝才能進行測量。
而李安龍的“槍形鑰匙扣”使用的彈丸直徑只有18公釐,這讓他的辯護律師抓住了手柄,認為當局無法對2公釐口徑的槍枝進行速度測量,因此“槍形鑰匙扣”不是槍枝。
針對這一觀點,這位官員表示,這項規定只是紙上談兵,在實踐中,他們還對使用直徑小於4公釐的彈藥的槍枝進行了速度測量。
最終,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終審,維持原判。
國家為何嚴格管制槍枝? 保護社會的安寧和穩定。 從歷史上看,槍枝導致了許多社會問題,例如暴力犯罪和民事糾紛。
為了避免這些麻煩,同時防止槍枝的非法流通和使用,降低犯罪率和暴力事件,我國早在50年代就頒布了《槍枝管制暫行辦法》,對槍枝的使用、管理和銷售作了詳細規定,並逐步加強了槍枝管理。
可以看出,國家對槍枝的控制非常嚴格,制定了許多法律法規,禁止公民製造、交易、運輸和儲存任何可以發射子彈的東西。
這種做法雖然值得商榷,但從實際效果來看,確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