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待寵物,尤其是與人類接觸較多的狗狗時,人們的態度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狗不冒犯我,我不冒犯它,我們不互相侵犯,不互相干擾,走路的時候,只要你不傷害我,我絕對不會招惹你; 另一種是愛狗,愛到骨子裡,狗狗可以當兒子和女兒來養,天天抱著它,用碗筷吃飯,甚至跟著它到外面吃飯。 雖然我們無法理解第二種人,但我們對此無能為力。
2月4日,廣州北海市,乙個市場裡有一家玉林脆皮狗肉攤,攤主正在自己的攤子裡忙著吃飯,這時,乙個女人路過,似乎女人買了不少家居用品,女人看了看狗肉攤的品牌, 尤其是看到“狗肉”這個詞,她很生氣,先和攤主商量了一下,很明顯,商量的結果讓她很不滿意,於是她向攤主輸出:不能賣別的狗,貓狗都是伴侶動物,不能供人食用, 我們請動物協會救貓狗, 實際上有**,有狗肉。攤主見女子情緒激動,便轉身繼續往另乙個方向幹活。 女人沒有放棄,轉向攤主的另一邊,又看了看攤主的臉,哭聲說道:“賣肉瘋了,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其實攤主也很無語,在女人出產的過程中,攤主什麼也沒說,平時大家都見過很多愛狗人士的瘋狂動作,所以盡量不要招惹他們。 事後,攤主回應說我們在市場上合法經營賣狗肉,那些“愛狗人士”過來說不讓我們賣狗肉,希望她不要影響我們的生意。
市場裡還有人不停地路過攤位,但大家似乎對這一幕並沒有太驚訝,他們各行其是,也不在乎,甚至連**上站著的人都不多。 能在這麼大的市場裡公開賣狗肉,說明人們的狗肉必須有合法的商業渠道,你不能因為愛狗就允許別人做這個生意。
對此,記者聯絡了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監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你是小販,可以有小販執照,這就好比狗和那些家禽,這些都是農產品,不用做別的; 當記者詢問隔離是否清關時,該工廠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隔離。
這段時間,狗的問題經常被人們拿出來熱議,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養了乙隻大狗的狗主人不善於照顧自己的狗,跑出來咬孩子,雖然當時前面有大人, 而母親在她面前保護她,還是攔不住大狗**。
其實每個城市都沒有規定,什麼狗不能養,什麼狗可以養,養狗應該遵守什麼規矩,狗主人遛狗應該做什麼,他們應該把嘴放在狗身上,而且必須拴住, 但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人不聽勸,不守規矩,一出門就放狗,導致惡犬傷人事件屢屢發生。
說實話,作為乙個女人,乙個人出去遛的時候,總會注意小區裡有沒有狗狗跑來跑去,甚至在我們小區,都有“拴狗繩遛狗,文明養狗”之類的標語,因為有一些狗狗一直在外面跑來跑去, 有時他們根本看不到狗主人,有時狗主人跟在後面,故意解開狗繩,把它拿在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