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了7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
鄭志軍指出,寧夏回族自治區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江志剛首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公務的宴會和旅行安排,違規動用財政資金修建樓房。
公開簡歷顯示,江志剛1960年8月出生,江蘇東海人,2017年4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同年任銀川市委書記。
2023年,江志剛將被解雇。
**紀委最新報告指出:
2017年至2023年,江志剛多次組織親近的國企負責人和民營企業家違規在住宅小區、高檔酒店等場所接待民營企業家安排的宴會; 他以探親、調研的名義,接受民營企業家的安排,到多地旅行,多次帶民營企業家會見當地有關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負責人,相關費用由民營企業家支付。
此外,通知還指出,江志剛違規動用財政資金建造樓房。
檢察院**“此前在報告中指出,江志剛2017年赴銀川後,”絲路明珠塔“專案最受關注,連續三年被寫入銀川市《**工作報告》。 從專案建成到停工,“絲路明珠塔”與江志剛在寧夏的政治軌跡高度重疊。
2021年6月13日,“絲路明珠塔”專案宣布暫停。 2021年10月,**辦公廳發布《關於在部分爭議嚴重地區違規建造建築物和大廳的通知》,並公開通報了青海、寧夏、貴州、雲南等地區包括“絲綢之路明珠塔”在內的違章建築和大廳。
2021年1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宣布,“近日,銀川市選出的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代表江志剛調離我區。 根據《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江志剛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
從那以後,江志剛再也沒有出現在公開報道中。
2023年3月17日,**紀委、國監委官網發布江志剛被解職的訊息,這也是他“消失”兩年多後重新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2023年8月,江志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今年1月,江志剛涉嫌**案,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向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書指控:
江志剛利用國資委企業領導管理第一局副局長、管理二局副局長、局長,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等職務,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政協北京市副市級幹部。**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政治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