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嫖娼被拘留10天,但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但支付了4萬元?

Mondo 職場 更新 2024-02-16

員工被行政拘留10天,但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卻被判賠4萬元,這是為什麼?

趙某是A公司的一名員工,有一天,趙某在上班時間被公安機關直接帶離辦公室。 同日,公安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對趙某拘留10日。 在行政拘留期間,趙某利用員工手機向公司主管**請假,但6天後,A公司仍以趙某連續3天以上曠工為由,向趙某出具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趙某的勞動仲裁被駁回,不服的趙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裁定A公司應向趙某支付違例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4萬元。

法院給出了兩個理由:首先,趙某受到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 二是趙某不上班是由於公安機關限制人身自由,並非無故曠工,A公司在未了解和核實相關情況,給趙某自衛的機會的情況下,以曠工為由解除了與趙某的勞動合同, 這是基於不充分的基礎。

要理解法院為何會這樣判決,我們首先要了解本判決所涉及的兩個重要知識點。

1. 用人單位在哪些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作了如下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從本案來看,趙某的行為是否屬於“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雇主以本條款為由終止合同是否應得到支援?

答案是否定的。 雖然趙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但這種行政拘留實質上只是一種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手段,趙某本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單位也不能以“被追究刑事罪”為由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依法承擔的責任”。

本案的第二個爭議點是,勞動者被公安機關拘留不能上班時,是否可以對勞動者曠工處分。

顯然,這種處理方式實際上曲解了“曠工”一詞的內在含義,用人單位不宜解除因曠工而被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曠工”一般是指主觀上能夠上班但故意不上班的行為,但因拘留而不能上班的勞動者,其本質是由於公安機關對其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客觀原因造成的, 而不是主觀的、故意的缺勤,所以用人單位關於曠工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論點顯然缺乏依據。

在實踐中,為了規避這個問題,很多用人單位會直接在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當勞動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判處行政拘留、羈押教育、刑事拘留、強制戒毒等強制措施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旦勞動者違反法律法規,受到強制措施,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

因此,為了讓您牢牢把握住自己的工作“本職”,我們建議所有工人一定要守法,不要有僥倖心理。

你覺得怎麼樣? 歡迎諮詢法律網。 2月** 動態激勵計畫

相關問題答案

    通知! 王某,被拘留10天!

    月日,廣東省湛江市徐文縣公安局發布通知 年月日,兩輛小車的司機和乘客在徐文港因排隊通行問題發生爭吵,相關 在網路上傳播後引起關注。我局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月日時許,一輛白色轎車和一輛黑色商用車在徐文港排隊購票登船,因通行順序發生爭執。王某 男,歲,河北人 是一輛黑色商用車的乘客,落車走到白色車廂前...

    後續曝出賓士男子被扣留10天,網友調侃他出來的時候正好是農曆新年的第一天!

    通報了插線砸車的賓士車主的處罰結果,並被行政拘留天,並處罰元。有評論道 看來這個道歉解決不了問題吧?以下為簡報內容 在徐文港,一輛白色汽車和一輛黑色商用車在排隊買票登船時發生爭執,這是由通行順序引起的。河北省歲男子王某作為黑色商用車乘客落車,前去攔截並侮辱白車司機,砸碎白色轎車引擎蓋,導致引擎蓋凹陷...

    車主被拘留了10天!僅僅因為您帶電動汽車電池在家充電

    月日晚,豐台某社群居民馬某某。非法將電動自行車電池帶回家充電 晚上 點多突然給電池充電 幸運的是,消防救援沒有及時創造 人員 事後,馬某某因疏忽造成災難。他被判處行政拘留天 事實已經過去了 月日晚,北京市豐台區乙個小區的居民遭遇了一瞬間的震驚,半夜有人被消防員敲門聲吵醒,隨後所有人都被疏散到樓下。原...

    被行政拘留15天會影響我孩子未來的學業和就業嗎?

    近年來,隨著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行政拘留作為一種常見的行政處罰措施,在處理各種違法行為時越來越多地得到應用。然而,對於被行政拘留的人來說,他們往往不僅擔心自己將面臨的懲罰,還擔心懲罰會對家人造成的影響。特別是在子女的教育和就業方面,家長往往擔心自己的行政拘留記錄會對子女未來的發展產生負面影響。那麼,...

    一名女員工休了13天婚假,被公司解雇了!公司寧願支付賠償金也不願解雇

    爭取權利的鬥爭 對婚假背後工作場所的反思。探究源頭 婚假權利與職場不平等的糾纏。近日,一名女員工因休婚假天被公司解雇的訊息,引發社會熱議。這似乎是乙個孤立的案例,但它引發了對婚假 職場權利和性別平等的深刻反思。婚假權利在職場的現狀如何?如何平衡公司和員工的權益?這場權益之爭,不僅涉及乙個員工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