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人為什麼要修煉? 淺析中世紀貴族女性的培養原因。
中世紀以後,女性的地位被削弱,她們成為家庭圈子裡的“賢妻良母”。 這種地位的下降與社會生產力水平密切相關,在男性主導社會生產的農業社會中,社會生產力水平需要大量的勞動,而女性遠非直接生產,依賴男性生存,地位大幅下降。
在古代,隨著經濟地位的下降,婦女的權利逐漸減弱,昔日的輝煌已經一去不復返。 在這種背景下,強調“平等”的宗教習俗受到青睞,因為它們可以為女性提供情感宣洩的出口。
* 宗教教導說,只要婦女保持貞潔並真正相信,她們就可以接近上帝,得救,並成為上帝的選民。 受早期**宗教教義的影響,女性修道院團體應運而生。
在埃及沙漠中,大量隱士的出現吸引了許多對現實不滿的女性。 4世紀20年代,帕克公尺烏斯在底比斯建立了第一座修道院,修女們和僧侶一樣,大約有20人。
隨著隱居地從東方傳入西方,由**神職人員完善,苦行僧隱居成為神職人員的標準生活,修道院應運而生。
在中世紀初期的西歐,修女主要由貴族婦女組成,其中一些是為老人服務的,一些是為教育而來的。例如,德國的維里希修女會是由幾個伯爵為他們的女兒阿德海德建造的。
阿德海德沒有發誓要遵守她的貧窮和貞潔的誓言,她的修女禮服是一件質地柔軟的長裙。 儘管如此,她還是按照本篤會醫院的規則要求自己,並親自照顧病人,為窮人提供食物,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甘德斯海姆修道院由德國皇帝奧托二世為他的公主蘇菲建立。 蘇菲在美因茨大主教的主持下成為一名修女,並嚴格按照本篤會的規則管理修道院。
這座修道院聚集了許多貴族的女兒,她們在這裡接受教育並學習了貴族的禮儀。 因此,這座早期的修道院充滿了濃厚的貴族氣息。
在法蘭克人的墨洛溫王朝統治期間,女性修道院社群不僅享有特權和尊重,而且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雖然6世紀的社會混亂並沒有阻止修女的發展,但她們通過與世隔絕保證了修女的穩定和發展。
到了7世紀,雙重修道院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雙重修道院不是男女混合的修道院或附屬於男性修道院的修道院,而是具有獨特個性的修道院。 它的特點是兩翼設計,由兩個獨立的男女修道院組成,每個修道院在居住和生活方面嚴格分開,但共享相同的規則和相同的時間表。
在聖餐時,男性修道院的神職人員主持,因為修女們不被允許擔任神職人員。 每個修道院都有自己的住持,但整個雙寺院的事務由其中一位住持處理。
雙重修道院源自格倫·巴努斯(Glen Banus)的規則,儘管他從未真正參與過雙重修道院,但他與女性共同勞動的提議為建立雙重修道院提供了基礎。
高盧東北部的兩座修道院,哈馬,納瓦拉,阿農,維也納,馬爾戈堡,哈馬瑞爾斯,蒂夫,蘇瓦松,特魯瓦,蒙特爾德和帕西裡都很有名,其中最著名的是舍勒修道院和明斯特修道院。
前者位於巴黎附近,由希爾達修女創立; 後者位於英國的薩內特島,由里奧巴修女掌舵。
七年前,希爾達在一座雙修道院開始了她的苦行生涯,後來在懷特比建立了一座新修道院,接受了更多的僧侶。 除了建立修道院,管理修道院事務,大力弘揚禁欲主義精神外,希爾達還以修女的身份活躍,成為中世紀歷史上最引人注目的人物之一。
例如,663 年,統治階級和貴族在希爾達主持的修道院召開了一次重要的會議,承認她在英格蘭教會中的領導地位。
里奧巴致力於與她的姐妹們一起傳福音,她建立了修道院、教堂和學校,為僧侶們提供傳教的場所,並為修女們提供教育的機會。
僧侶和尼姑之間的合作和支援使修道院聞名遐邇。
雙重寺院制度的實施,也帶動了婦女寺院運動的蓬勃發展。 據統計,在高盧地區(今法國和比利時)有多達28個9%的修道院由婦女建立,在英格蘭,女性修道院的比例達到357%。
然而,與任何新事物一樣,雙修制度的推廣並非沒有挑戰。 該系統在引入西歐後,遭到了修道士上層的反對。 11世紀,二元制在法國、德國和義大利重新出現,最終在13世紀完全消失。
乙個雙重修道院,為處於從屬但虔誠地位的女性提供自我發展的平台。 公元7世紀末,女子修道運動開始衰落,尤其是在英國,修女人數銳減。
據記載,7世紀中葉有38座修道院,但到8世紀初只剩下7座。 隨後維京人入侵英格蘭、伊斯蘭入侵西班牙、馬扎爾人入侵中歐,進一步加劇了這一時期的混亂,修女的發展受到阻礙。
然而,在8世紀中後期,義大利的聖女孩修道院、德國的黑爾福特修道院和吉德海姆修道院等一批修女相繼建立,以其文化和教育功能在中世紀的歷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記。
到 9 世紀初,女性修道主義在英國、法國和德國部分地區重新興起。
在1世紀,西歐城市開始復甦,商業和手工業成為他們的主要經濟活動。 婦女開始參與紡織品和縫紉等手工藝品的社會工作,與社會的接觸也更多。
與此同時,大街小巷和市場上的苦行僧用通俗的語言解釋聖經,誇大了社會的貧困,提高了社會的宗教意識。 這種環境不可避免地觸動了婦女群體,激起了她們的宗教熱情。
然而,教會沒有為婦女提供信奉宗教的場所。 許多想發誓要過苦行僧生活的婦女無法接觸到修女,甚至少數人只接受貴族婦女,將婦女排除在社會下層階級之外。
直到 12 世紀,修道院僅限於上層階級女性,但隨著修道院的擴張,下層階級女性有機會加入宗教團體,而更多的修道院將她們視為織布工和下水道工。
與此同時,一些由中小貴族建立的雙重修道院為下層婦女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雖然這些小貴族擁有土地財產,但由於法律限制,他們隨時都有被吞併的危險。
因此,他們建立了修道院,以換取自己和孩子的個人自由。 然而,由於這些修道院過於世俗化,它們通常不會持續很長時間。
儘管教會和修道士委員會對修道院的建立施加了限制,但修道院繼續強勁增長。 據統計,德國的修女人數從70年的90人增加到50年的1250人,當時修女人數估計為2人50,000 至 30,000。
此外,修道院外還有大量的修道士,這也是中世紀西歐社會生活中不可忽視的力量。
在中世紀的西歐社會中,宗教是社會的基石,除了正統的教堂和修道院外,還有許多非正統的修道院團體。 這些群體包括處女修道士,他們的發展在中世紀社會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題目:中世紀的婦女宗教運動:在宗教改革中尋找自由 宗教運動像巨浪一樣衝擊著沉默的女性社會群體,她們所倡導的自由,為覺醒的女性而奮鬥。
德國歷史學家M.貝爾茨認為,當教堂和修道院為自由而戰時,自由也吸引了女性,因為擺脫婚姻束縛的自由被視為為上帝而死的自由。
在12世紀,異端教派接納了各行各業的女性,並允許她們擁有自己的宗教團體,這對正統觀念構成了強大的挑戰。
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性參與宗教活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各種僧侶和修女團體的出現,將宗教熱情帶到了中世紀中期的西歐。
然而,十二世紀的婦女宗教運動沒有明確的政治目標和傾向,她們的宗教熱情很簡單,她們更關心的是靈魂的救贖,而不是社會地位和政治權利。
他們鄙視父母的財產,拒絕結婚,保持貞潔,抬高窮人,救濟窮人和病人。 在這種情況下,著名的懺悔神父詹姆斯於1216年向教皇提議建立乙個與任何教團無關的**婦女宗教秩序。
隨後,在列日、法國北部、佛蘭德斯和德國成立了新的女性宗教社團,吸收了願意堅持貞潔和貧窮,願意遵循**並自覺遵循福音的僧侶。
他們被稱為 Bhija 或 Bergyin 派系。 總的來說,中世紀的婦女宗教運動是在改革中尋找自由的探索和嘗試,她們的行動和思想對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阿爾比派派源自教會對異端女性的稱呼,其中自願住在院牆內的 Bhija 或 Bergin 修道士不需要像修女那樣發三誓,但通常穿著灰色長裙來表明自己的身份。
修女會的這個秩序與任何秩序沒有任何關係,也不受既定的修道院規則的約束或約束。 他們的宗教活動主要是聽布道和學習修身之道,但他們也有責任和義務照顧病弱者。
這些修道士大多來自城市的貴族、富商和富裕的工匠家庭,他們自願放棄財富、社會地位和舒適的世俗生活,過著貧窮、自力更生的宗教生活。
雖然修女會沒有明確反對羅馬教廷的權威,但她們的宗教運動的發展本身就是對禁止婦女參與教會事務的傳統教義的反抗。
然而,由於修道士自身的某些缺點(即世俗的宗教修道主義),他們無法在宗教運動中保持中立,幾乎不可能保持獨立。
13世紀中葉以後,教皇加強了對異端教派的鎮壓和鎮壓,並迫使修道士團置於多明尼加或法國修道士的監督之下。
為了進一步遏制修道院秩序的發展,教皇於1311年在維也納主教會議上發布了一項禁令,規定違反該命令的修道士將被視為異教徒或女巫。
然而,儘管有這種鎮壓,修道士團在中世紀晚期進一步發展。 隨著神秘主義的興起,人們開始尋求與上帝更直接的交流,更加注重內心的昇華和純潔,這讓宗教秩序在這一時期獲得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在此期間,有兩個主要的修道院婦女團體,乙個是行動修女團體,另乙個是沉思修女團體。 特羅德斯皮茲的 Grey Sisters、Ursumu 小組和 Oberlet 小組等姐妹屬於修女行動主義團體,而 Avila 的 Betas 團體和 Theresa 團體屬於沉思團體。
在社會世俗化的程序中,修女團體因其適應社會發展的特點而被廣泛接受並迅速發展。 雖然沉思派的修道院風格沒有當時活動家的修道院風格發展得那麼快,但如果沒有沉思學校的修道院生活,就不會有活動家們繁榮的修道院生活。
兩組修女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在中世紀晚期,婦女在追求和參與宗教生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西歐社會是以宗教為基礎的,宗教在社會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不可替代的。
儘管一些歷史學家認為中世紀是西歐歷史上的黑暗時期,是**宗教**的時期,是瘋狂挪用教會的時期。 但從某種程度上說,中世紀確實是乙個宗教虔誠的時代,乙個社會發展的時期。
不可否認,基督教在西歐社會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