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高等法院院長會議。 會議提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加強裁判文書線上化,具有法治指導、教育、警示作用的檔案要上網; 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檔案應該在網上提供更多。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大學MOOC“大資料與法律檢索”課程負責人黃文旭在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努力增加裁判文書網際網絡接入》時表示,中國法院裁判文書公開的方向永遠不會改變, 但只會越來越深,他希望裁判文書網際網絡繼續堅持“以網際網絡為原則,不上網為例外”的基本精神。裁判文書全面線上化使用,成為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成果和一張亮麗的名片這使我國在司法公開方面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國家之一。
裁判文書是人民法院審判過程和結果的記錄,是訴訟活動結果的載體,也是人民法院確定、分配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唯一證據。 裁判文書是訴訟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訴訟檔案記錄了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真實再現了法院懲治違法犯罪、解決民事糾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的目的和力度。 案件結案後,業務部書記員將紙質檔案移交給檔案館。 紙質檔案包含當事人身份資訊、庭審筆錄、原被告提供的證據材料、判決書等材料。
以前中國訴訟檔案的查閱一直有條件地向公眾開放。 案件當事人、當事人家屬、**律師、有關單位可以在法院規定的嚴格使用範圍內,使用有效材料(如身份證、介紹信等)查閱案卷。
最高人民法院提及的裁判文書可在網上查閱,訴訟卷宗向廣大公眾開放。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經調研建立“人民法院案例庫”。 “人民法院案例庫”的建設,讓公眾公開查閱和檢索案件資訊,可以為高質量、高效率的司法審判提供更好、更實用的服務,服務於公眾學法、專家學者進行科學研究、律師辦案。 然而,公開訴訟檔案是一項重大舉措。
然而,這些裁判文書檔案的披露也存在大量隱患,如侵犯案件當事人的私隱,甚至可能產生一些負面影響。 因此,該領域專家建議,最高人民法院應根據《民法典》和《個人資訊保護法》的規定,盡快修訂《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絡上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適當擴大不公開的例外情況,擴大應當匿名處理的案件型別和應當刪除的資訊範圍平衡裁判文書的披露與當事人私隱保護之間的關係。
這一次,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凡是具有法治指導、教育、警示作用的檔案,都應當上網”,但有專業人士認為,這一披露標準過於籠統,無法明確判斷哪些判決文書適合披露,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對披露標準進行更詳細的解釋。 與裁判文書一樣,我國許多檔案館的公開標準不透明、不具體,導致許多檔案無法大規模開發利用。
然而,這一次,“裁判文書更大程度上在網際網絡上”,成為中國訴訟檔案公開使用的一道靚麗風景線相信隨著檔案開放利用技術的發展和相關部門的改革創新,可以從檔案中重新發現各個領域的檔案,充分發揮其價值。
編輯:數字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