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對方沒有錢強制執行子女撫養費,我該怎麼辦?
1、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詢、凍結、轉移被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或者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並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單,迫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沒有工作、沒有積蓄,法院也沒有強制執行的理由,被執行人可以向法院說明情況,暫時推遲支付子女撫養費。
2. 強制執行和不支付子女撫養費是違法的。 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負有撫養子女義務,拒不履行法定義務,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後,判決、裁定生效後仍拒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如果在子女撫養費的執行階段沒有對方名下的財產,這確實是乙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根據中國法律,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決方案:
(1)財產調查
法院將進行財產調查,包括詢問被執行人的財產,例如銀行存款、房地產、車輛和股票。 發現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的,法院可以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二)限制性措施
如果被執行人有支付能力但拒絕支付,法院可能會採取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措施,甚至將其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這將對其個人信用產生嚴重影響。
(三)中止執行
被執行人確無力支付的,可以與撫養子女的一方協商,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抵扣撫養費。 例如,被強制執行的人可以通過提供服務、商品等來補償子女撫養費。
(4)申請減少子女撫養費
被執行人確實經濟困難,無力承擔原贍養費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減少贍養費。 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和子女的實際需要,決定是否調整贍養費的數額。
(五)再次申請執行
如果被執行人將來有支付能力,執行申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請執行,以追回未支付的贍養費。
(6)社會救助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撫養孩子的父母有經濟困難,他或她可以尋求社會援助,例如申請生活津貼、臨時援助等。
4. 請注意,具體法律程式和可能的解決方案可能會因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當地法律法規而異。 在實踐中,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更準確的法律指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3條。
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書約定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保證金、股票等財產。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不得對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之外查詢、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財產。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轉移、轉置財產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