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公司法》(以下簡稱“新法”)已於2023年12月29日經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如果原始註冊出資時間超過2032年6月30日,則必須更改為3年內至2032年6月30日,然後在2032年6月30日內到位支付。
關於新法中要求實收註冊資本的內容,企業有幾種處理方式:
1、實收到位,最簡單,即股東可以使用貨幣資金或非貨幣資金繳納: (1)如果使用貨幣資金,企業大股東需要按照相應的出資比例通過銀行轉賬將資金轉入公司,註明股權投資資金, 如果轉讓金額大於認繳出資額,則計入資本公積,轉讓後需要財務記賬,並在電子納稅申報中申報印花稅,最後可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系統中公示。
實收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 某某銀行。
信用:實收資本 - 股東。
需要注意的是,實收註冊資本屬於公司,股東不能轉回,只能用於公司的正常經營或投資費用,如工資、裝置購置、子公司投資等。
2)利用非貨幣資金出資,包括實物、智財權、債權等,這裡我們主要講解實物、智財權、債權出資的情況。
a. 實物捐助。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股東可以實物出資。 但是,物理物件必須具有以下條件和特徵:
首先,實物必須具有實用價值和計算條件,即必須由專業人員對實物的公平性和價值進行評估,並制定明確的評估報告。
其次,實物必須具有依法可以轉移的屬性,也就是說,實物可以轉移和實現。
第三,實物投資必須對被投資公司有利,這意味著實物投資將增強公司的實力和能力,並帶來更多的收益和效益。
實際收到實物時(涉及產權的,需要辦理產權轉讓手續),企業應當按照收到實物時的市場價值和相關稅費進行處理。 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款:固定資產、存貨貨物等。
信用: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如果資產價值超過註冊資本)。
自產產品、委託加工或購買存貨作為投資資本的,視為銷售,按合理的銷售價格計算公升值。 如果被投資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抵扣條件的,可以抵扣相應的增值稅(股東需要同時向被投資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
對於固定資產,如果在增值稅範圍內,投資者在投資時需要繳納增值稅。 但是,被投資單位不享有抵扣該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權利,而是將其作為資產成本的一部分計入,從而增加資產的賬面價值,即被投資企業按價稅總額計入固定或存貨貨物。
被投資企業收到實物貨物後,需要申報印花稅,印花稅會和收到的貨幣資金一樣,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中公示。
作為投資者(即股東),使用實物商品除了繳納增值稅和附加費外,還需繳納銷售所得稅(如果投資者是企業,則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個人是個人,則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實物捐助的稅務處理是乙個複雜的過程,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和稅務籌畫,以確保合規並減輕稅收負擔。
灣。關於智財權貢獻:
智財權一般是指軟體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但需要保證這些智財權是以股東的名義,同類出資需要由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估價,然後處理產權的變更(如涉及),最後做賬目和納稅申報, 工商公示,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款:無形資產
信用:實收資本 - 股東。
與實物捐助不同,智財權捐助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轉讓技術成果屬於出售無形資產,免徵增值稅。
所得稅優惠政策。
2016年9月,國家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持股相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又稱財稅2016年第101號),落實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相關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 自2016年9月1日起,個人或企業可選擇技術投資遞延繳納稅款的優惠政策,在當期投資和股權轉讓期間可暫免稅,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原值與合理稅費的差額計算。
c. 債務出資(通常稱為債轉股):
債轉股一般是指股東以借款的形式向公司支付了款項,需要有相關的借款合同和過戶記錄,然後讓評估機構出具報告,同時股東就債轉股形成決議或決定, 聘請專業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最後由會計師對公司章程進行宣告修改公示,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其他應付款 - 股東。
信用:實收資本 - 股東。
2、如果不想上繳或原註冊資本過高,可以選擇登出、減資,但無論選擇登出還是減資,都需要進行工商公示,即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中公示。
關於登出:登出步驟先是納稅後工商,拿到清稅證明後需要公示10-45天,擬登出在上海臨港地區的公示期為10天,其他地區的公示期為20天,一般地區普通登出的公示期為45天, 而具體的登出步驟可以是“企業登出-稅登出的處理方法”、“企業登出-工商登出(普通登出)的處理方法”、“企業登出-工商登出的處理方法(簡單)”關於減資:
1.公告系統公告步驟減少註冊資本均登入全國企業信用資訊**。
然後選擇要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司進行填寫。
填寫公司資訊,點選“儲存並公開”。 (注:減資公告應當在股東會作出決定後30日內作出)。
提交後,您可以在檢視頁面檢視詳細資訊,並在公示結束後線上或離線向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二、減少註冊資本的材料清單 1.公司註冊申請(備案)。2.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決定。 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修改後簽字確認。 4、公司償債或擔保說明。 5、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告僅通過報紙刊登的,需依法提交刊登公告的報紙樣本。 變更註冊申請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提出。 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發布減資公告的,可以免交減資公告材料。 6、已取得紙質版營業執照的,應退回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