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申訴裁決變壞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02

前段時間,胖東來申訴一事一度在網路上引起熱議,網上有傳言稱,如果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給員工5000-8000元的申訴補助。

胖東來的工作人員回應說,申訴金確實存在,但不是網上報道的5000-8000元,而是根據不同情況,獎金從500元到5000元不等。

不管是什麼樣的獎勵標準,胖東來申訴獎的金額還是讓廣大網友大為羨慕。

馬曾說過,員工離職只有兩種情況:一是錢到位; 二是心被冤枉了。

看來,只要錢到位,員工就甘願受委屈。

說到申訴判,就不得不提醫院,這對醫院來說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很多醫院已經存在過,很多醫院還存在過,很多醫院以前不存在,以後還想存在。

當然,醫院的申訴賠償金數額無法與胖東來相提並論,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網路上關於醫院申訴裁決的話題和評論也很多,大部分醫護人員都持否定態度,認為申訴裁決本質上是對醫務人員的傷害。

我認為,醫院設立申訴賠償金本身就是乙個積極的政策,是積極的,之所以被醫務人員認定為傷害,是因為長期執行存在嚴重偏差。

申訴裁決的申訴必須是過程的申訴,決不能是結果的申訴。

如果過程被冤枉,結果也被冤枉,那當然是對醫務人員的傷害,不僅是對醫務人員的傷害,也是對醫院和整個醫療系統的傷害。

可惜的是,長期以來,這種冤枉冤枉、冤枉屢屢發生,甚至成為醫院和醫療系統處理醫患糾紛的常見做法。

讓我們看乙個“可以載入史冊”的醫療投訴:

在廣東省某醫院急診科值班的李醫生晚上接待了一名病人,根據他的病情,李醫生給病人開了兩瓶液體,但病人向當地衛生局投訴,理由是李醫生沒有告訴他需要掛多少瓶水, 導致他錯過了最後一班公共汽車。

錯過了尾班車,就得吐槽,你說李醫生是不是冤枉了?

這就是過程的委屈,讓我們再看看結果。

接到投訴後,當地衛生局高度重視,立即調查,並回覆市民:據調查,11月25日晚患者就診期間,醫生與患者未就位溝通,主治醫生**時間未能了解患者要求, 而且當時正值夜間急診科的高峰期,等待的病人很多。上述原因導致了這一事件的發生。 醫院已就此事約談急診科負責人和主治醫生,對他們進行批評和教育,並要求主治醫生和急診科以此為教訓,加強今後工作的溝通,提高服務質量,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你說結果是冤枉還是不冤枉?

醫務人員關心申訴金嗎?

醫護人員在乎被病人冤枉嗎?

醫護人員更在乎結果的委屈!

那麼多病人,想乙個人不是不講道理是不現實的,而且人們的認知水平也不同,估計絕大多數人不會認為自己什麼都不做就鬧事,而醫院設立申訴獎,不僅僅是為了倡導醫護人員在受委屈時能忍一時的憤怒, 不是為了擴大衝突和事態公升級,既要保證工作秩序的正常進行,又是為了安撫醫護人員的不滿。

然而,為什麼為了工作而忍受這個過程,為什麼在過程忍受之後還要忍受結果呢?

過去,醫院喜歡把事情解決,花錢買和平,但問題是,他們能不能安撫人? 你能用錢買到和平嗎?

最常見的問題是,“是的,你失去了什麼? 沒錯,你要道歉什麼樣的禮物? “這常常讓醫院和醫務人員無言以對。

相繼解決事務,花錢換平安,可以說是日趨惡劣的醫療環境“不可或缺的”。

有人說“醫院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是什麼意思? 這說明一些醫院在處理醫患糾紛時忘記了法律和公平正義!

事實上,與申訴裁決相比,醫務人員更關心的是處理是否公平。

在漫長的職業生涯中,任何醫護人員如何避免遭受病人的委屈? 過程中的委屈是沒有辦法處理的,無論是否被授予,都是必要的經驗。 只不過,作為一家醫院,我們是不是應該繼續讓醫護人員承擔結果的委屈呢?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要強行脖子逼你認錯,這已經是對醫護人員最大的獎勵了。

雖然這首先是每個人的權利。

江蘇某醫院的秘書說:“病人終於拿到了號碼,不要跟你吵架了”,“病人抱怨,一定是我們的**問題,我們一定是心連心。 ”

但我想說,“醫生天天早起熬夜,加班看那麼多病人,是來和病人吵架的? 為什麼患者會抱怨醫護人員一定有問題**? 心與心的比較,誰的心與誰的心相比? ”

當患者抱怨時,他們會拿著放大鏡找醫護人員的毛病,哪一種是比心的最佳方式?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在發生和發展的過程中,心靈可以比作心靈,一旦涉及到判斷和處理,被比的不是心靈,而是“理性”和“法則”。

如果我們撇開“理性”和“法則”不談,“心”從何而來?

如果非要上網,過程的委屈就是委屈,結果的委屈不是委屈。

除非你給予獎勵,否則醫務人員會不情願地接受。

不過,那種申訴裁決不能叫申訴裁決,不知道叫什麼,——估計還沒叫,指的是法定行政賠償,——就是對醫院處理不當給醫務人員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的賠償。

關鍵是,不談申訴金,如果總是處理不對,難免會認清懷疑醫院能力的問題!

不要讓申訴裁決變壞

不要讓委屈變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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