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張婷明,文,江荊州,天山**。
2024年春節拉開帷幕,各大火車站也逐漸迎來客流高峰。 在列車上遇到大聲喧嘩、占用座位等不文明行為,如何維權? 用實名購買的遺失火車票需要補發嗎? 如果我的貴重物品從我的車上被盜,我該怎麼辦? 如果是這樣,我應該去哪個法院?
為此,傳官新聞邀請了成都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賴家娟法官、成都鐵路公安廳成都東站派出所警察隊隊長賈偉鵬警官、成都鐵路公安廳警察支隊執法隊隊長鮑偉警官, 在回家的路上告訴你法律知識。
用實名購買的遺失火車票需要補發嗎?
無需支付機票費用。
如果您丟失了以真實姓名購買的火車票,則無需再次支付車票。 賴家娟介紹,根據《民法典》規定,實名制客運合同項下的旅客遺失客票的,可以要求承運人報失並補發,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價等不合理費用。 也就是說,實名制購買的客票遺失後,可以要求相關部門報失並補發,不能再領取客票。 ”
另外,現在火車站已經實現了旅客可以憑身份證辦理乘機手續,所以大家在坐火車的時候不用去取票,也不用擔心火車票的丟失。 賴家娟說。
如果我在上車前丟失了身份證,我該怎麼辦? 賈偉鵬介紹了兩種申請臨時乘車證的方法。 第一種方式,旅客可到車站售票大廳公安證視窗或車站派出所申請臨時乘車證。 第二種方式,旅客可以使用12306客戶端申請臨時身份證明。 點選12306客戶端首頁“溫馨服務”下的“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根據提示填寫個人資訊,如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完成人臉識別驗證。 審核通過後,乘客將獲得乙個電子***,***可以進入車站並乘坐公共汽車。
遇到噪音大、佔座等怎麼辦?
該行為可能涉嫌違法,您可以向售票員尋求幫助。
首先讓我們明確一點,在火車上大聲喧嘩和占用座位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 賴佳娟告訴記者,如果在列車上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先聯絡售票員求助,如果售票員勸阻你,加害人還是不聽,警方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將其帶走,並依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的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上記載的時間、航班號、座位號乘機。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還規定,對在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輪船、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擾亂秩序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占用座位、大聲喧嘩的行為,可能涉嫌違反《民法典》和《治安管理處罰法》。 賴家娟介紹,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經民警勸阻後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以擾亂公共運輸秩序罪對鐵路進行處理。
如果發生爭議,我需要起訴哪個法院?
在鐵路法院或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我在火車上發生爭執,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想起訴火車上的糾紛,我應該去哪個法院?
鮑偉告訴記者,如果發生糾紛,首先要保持冷靜,盡量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不要輕易將矛盾或糾紛公升級。 “如果談判不能解決問題,你可以向售票員或警察尋求幫助。 鮑偉說。
每列火車都由我們的警察團隊值守。 鮑偉介紹,如果發現列車上財物被盜或糾紛加劇,個人無法協調,可以隨時找警察求助。
那麼,這些爭議應該如何解決呢? 賴家娟告訴記者,如果糾紛不構成刑事案件,可以先進行調解。 調解後無法解決的,當事人可根據爭議型別向鐵路法院或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要準備打官司,一定要注意保管相應的證據材料,比如票據、現場證人證言、醫療診斷證明、檢查費等檔案。 賴家娟說。
如果雙方糾紛已構成刑事案件,鐵路公司將進行調查取證,然後將案件移送鐵路運輸檢察院進一步審查起訴,最後由鐵路運輸法院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