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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熱搜上有乙個**引起了全網的憤怒,我意識到有些人真的不配做父母。
事情是這樣的,當一對父母生下他們的第乙個孩子時,他們以為是男嬰,結果出來的是乙個女嬰。
這個結果讓他們很不滿意,甚至對上帝有些怨恨。
然後他們繼續爭奪二胎,經過長時間的爭奪,他們終於懷孕了,認為自己一定是男性的寶貝。
但結果,上帝就是不喜歡他們,第二個孩子還是個女嬰。
碰巧的是,當時計畫生育調查得更嚴肅,發現他們家多了乙個孩子。
所以,在姐姐和妹妹之間,他們選擇留下姐姐,把妹妹交給有錢人撫養。
多年後,當他們得知姐姐的養父母離開了,給她留下了一大筆遺產可以繼承時,他們又開始計畫了。
我從來沒有去看過我姐姐,我沒有給我姐姐發過任何資訊,也沒有打過一次電話,我時不時地問候和關心姐姐的生活。
那天,他們決定讓姐姐不再怨恨他們,母親讓姐姐給她送了一盤她“辛辛苦苦”送給她的魚幹,想讓她感受到親生母親的溫暖。
然後,姐姐拿著這袋魚幹在姐姐小區樓下等了一天,晚上沒看到姐姐回來,只好把魚幹送給了小區門口的大爺。
所以她想說,在她父母的時代,不是父母故意拋棄妹妹,而是出於迫不得已。 我不指望姐姐能認出他們,但我只想讓姐姐不要再怨恨她的親生父母了。
看到這一幕,我的第一反應是窒息,我無法想象他們怎麼還有臉回到姐姐身邊。
當初你是要拋棄妹妹的,現在姐姐有本事,還假裝愛你,想想都無語。
對此,不少網友調侃道:
人們總是說,世界上沒有乙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
但在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父母並不是真的愛自己的孩子,而是把孩子當成牟利的工具。
如果你說你小時候因為特殊原因拋棄了你的妹妹,那你為什麼這麼多年沒有來看望妹一次,問候妹一次呢?
只能說父母和孩子最大的悲哀不是關係的破裂,而是父母只把孩子當成謀利的工具。
正如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所說:
我認為如此。
其實,以父母身份壓迫孩子的父母比比皆是,要錢,管己思想,甚至只懂得生孩子而不養,把孩子當成個人物品。
上述事件讓我想起了在湖南發生的另一起事件。
2007年,王女士在醫院生下了乙個女嬰。
在此之前,王女士已經生了兩個女嬰,還以為老三是個男嬰。
想必大家都知道,過去農村人傳祖的觀念根深蒂固,如果有人沒有兒子,只有女兒,就會被指指點點。
因此,王女士生下兩個女嬰後,被婆婆和丈夫責罵,才把希望寄託在第三個孩子身上。
結果,當第三個孩子出生時,發現還是個女孩,這讓王女士的婆婆和丈夫非常失望和憤怒。
面對這樣的結果,王女士的丈夫決定把孩子送走,因為他養不起這麼多女兒。
隨後,丈夫聯絡了之前溝通過的中間人楊小姐,希望她能找人陪孩子。
楊小姐也很靠譜,直接給孩子找了一對姓李的富家夫婦。
因為身體原因,這對李姓夫妻結婚多年一直沒能養育孩子,於是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女兒,給她取名童彤。
在13歲之前,佟彤一直都是在李姓夫妻的愛情中長大的,沒有吃過一點苦頭和委屈,過著非常幸福的生活。
但不幸的運氣降臨,佟彤的養母因病情加重而猝死。
養母的突然離世,讓養父非常傷心難過,沒過多久,養父就跟著養母走了,然後佟彤就被姑姑帶回家撫養。
養父去世後,他給佟彤留下了兩處房產,按今天的市場價格計算,至少有500萬。
佟彤的親生父母知道這件事後,跑到姨媽面前,為他跪下,哭著求姨媽把佟彤還給他們。
十幾年來,一直沒有和佟彤打招呼,前腳彤彤的養父母一走,後腳的親生父母就上門了。
毋庸置疑,他們的目的直接在臉上。
最後還是阿姨不肯放手,也不知道王女士能不能拿回佟彤的監護權。
但無論如何,困難的家庭狀況和不是男性的寶藏都不是拋棄孩子的藉口,孩子才是最無辜的。
我們不得不承認,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大多數父母——事實證明,真的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
他們打著“好孩子”的幌子,推卸個人責任,滿足個人慾望,做傷害孩子的事情
2019年4月,《家是什麼》在中國大陸上映,影片在豆瓣上依舊保持91 分評價。
在這部電影中,講述了乙個小男孩在法庭上起訴親生父母,並感動世界的故事:
為什麼?
因為他從小就出生在貧困地區,生活很艱苦,家裡兄弟姐妹多,父母根本養不起那麼多孩子。
於是,為了解決溫飽問題,父母強迫他去房東樓下的雜貨店老闆打工。
然而,他不想為雜貨店老闆工作,而是想學習並改變自己的命運。
所以這樣一來,如果他不為雜貨店老闆工作,一家人就會被房東趕出去,失去住處。
所以,當然,他的父親並不高興。
然而,後來,為了解決目前的生活壓力,他的父母真的把十幾歲的妹妹嫁給了雜貨店老闆。
他簡直不敢相信,父母為了解決生活的困難,竟然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一家雜貨店老闆。
這件事讓他感到無比的憤怒和不滿,一怒之下選擇了離家出走。
後來,當他回到家時,他得知妹妹因年幼而死於難產,為了給妹妹報仇,他不得不殺死雜貨店老闆。
結果,他被判處五年徒刑。
在被監禁之前,他決定將父母告上法庭,理由如下:
我想起訴父母,我想告訴那些無力撫養孩子的人不要再要孩子了。 我只記得,暴力、侮辱、毆打、鎖鏈、管道、皮帶......”
儘管如此,他的母親仍然認為:
是的,我的父母生下了我,但世界上的每一天我都遭受痛苦,我的生活是黑暗的。
生活是一堆狗屎,不比我的鞋子更有價值。
對於那些只看到利潤的父母來說,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但他們是受害者。
孩子對這些父母來說就像“雜物”,多餘和垃圾是他們的代名詞。 如果他們有用,可以工作,並且可以得到一些食物,也許他們會多一點。
所以,如果你不愛,就不要傷害他; 如果你養不起他,就不要生下他,讓他受很多命。
我非常贊同作家萬青所說的話:
生孩子是她的選擇,所以她只是承擔了自己選擇的後果,沒有什麼可唱的。
父母就是父母,孩子就是孩子,生孩子只是父母的選擇,孩子沒有錯。
誠然,養育子女的恩典大於天上,但孩子從出生到長大,直到孩子長大,才用血緣關係在乎孩子的愛情,想想都可怕。
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當你發現孩子開心的時候,就不要打擾了,這樣才能彌補孩子。
如果你碰巧是父母,那麼此時你應該明白一件事:
孩子從來都不是你以愛的名義換取金錢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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