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應收賬款(以下簡稱“應收賬款”)存在無法收回的可能,因此需要進行信用減值測試,根據減值測試結果作出相應的減值準備,即確認“壞賬準備”。 本期確認的“壞賬準備”金額不以賒銷為依據平衡(一般指“應收賬款”餘額) 壞賬準備大小它是直接計算的,但需要考慮“壞賬準備”的現有餘額(可以是借方餘額或貸方餘額)在當期確認的“壞賬準備”金額(會計分錄時需要計量的金額)之前。 具體來說,它是基於當期的“應收賬款”。平衡應計入的“壞賬準備金”平衡計算完成後,再次核銷“壞賬準備”。現存在當年進行會計處理時,即編制會計分錄時,需要餘額後獲得的金額(如果是貸方餘額,則減少,如果是借方餘額,則增加):借方“貸方減值損失”和“壞賬準備”(也可以沖銷)。量過的量。
按照上述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的根本原因是遵循配比原理,即在每期末,應將“應收賬款”放入平衡以及“壞賬準備”。平衡保持在一定水平大小關係,這個比例是根據企業以往的經驗或行業的經驗來估算的。 之所以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是因為只要是應收賬款,總會有無法收回的可能,或者5%的比例無法收回,或者10%的比例無法收回等等,總之,都會有一定的數額大小的壞賬,有必要對“壞賬”進行準備。 “應收賬款”是原因,“壞賬準備”是結果,有原因,必然有結果,但不知道哪些應收賬款會變成壞賬而無法收回,或者只收回一部分應收賬款,因此,企業只能依靠乙個總“應收賬款”的餘額,以及一定的比例關係來推導出壞賬餘額,這個數額是估算的。 雖然是估算,但有一點很清楚,那就是“應收賬款”餘額越多,“壞賬準備”餘額越大,反之,“應收賬款”餘額越小,“壞賬準備”餘額越小。 “應收賬款”的餘額將遵循原來的“應收賬款”。把它拿回來並且不斷減少,而賒賬新品從理論上講,由於“壞賬準備”餘額和“應收賬款準備”餘額需要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壞賬準備”餘額也需要不斷變化,但為了簡單起見,我們只在期末如果期末“壞賬準備”餘額與“應收賬款”餘額不成正比,則調整“壞賬準備”餘額(增加或減少調整),使兩者始終保持大小關係。 既然是要調整的,就要考慮“壞賬準備”的現有餘額,現有餘額不足,現有餘額增加,現有餘額減少,類似多退少補償的方式,這樣二者才能實現這種預先設定的比例關係。
示例 1:甲第一年初無應收賬款,第一年末“應收賬款”餘額為100萬元,按壞賬準備金的比例。 第二年6月,B公司破產,B公司應收的3萬元全部無法收回,第二年末的“應收賬款”餘額為200萬元。
第一年末壞賬準備:
借方:信用減值損失 10
貸方:壞賬準備金 10
解釋:第一年“應收賬款”餘額為100萬元,按10%的比例計算,“壞賬準備”餘額應為100 10%=10萬元,因為期初沒有應收賬款,所以一定沒有“壞賬準備”,所以期初“壞賬準備”餘額為0, 因此,第一年應確認的“壞賬準備”(發生金額)=餘額10的期初餘額0=10萬元。編制會計分錄後,“壞賬準備”的貸方餘額為10萬元,與“應收賬款”的借方餘額100萬元保持10%的比例關係,遵循比例原則,體現了“應收賬款”越多,“壞賬準備”越多的意義。
第二年:第二年6月,確認壞賬損失3萬元。
借方:壞賬準備金 3
貸方:應收賬款 3
解釋:因B公司破產無法收回的3萬元B公司應收賬款,需要核銷,應收賬款減少記入貸方。 同時,由於“壞賬準備”的主要功能是在“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時抵銷“應收賬款”,因此在貸方記入“應收賬款”的同時,將借方計入“應收賬款”3萬元的“壞賬準備”。 編制本會計分錄後,“壞賬準備”的貸方餘額僅為10 3=7萬元,很可能低於當時“應收賬款”餘額的10%,但由於是期中期,而不是期末,因此,沒有必要調整“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金在第二年年底計提。
借方:信用減值損失 13
貸方:壞賬準備 13
解釋:第二年“應收賬款”餘額為200萬元,按比例10%計算,“壞賬準備”餘額應為200 10%=20萬元,因為此時“壞賬準備”餘額為7萬元,因此,應在第二年末確認的“壞賬準備”(發生金額)=應該有餘額 20現有餘額10,000元 記賬分錄編制完畢後,“壞賬準備”貸方餘額為20萬元(.)。與“應收賬款”200萬元的借方餘額保持10%的比例關係,遵循比例原則,體現“應收賬款”越多,“壞賬準備”越多的意義。
示例 2:甲按10%計提壞賬準備,首年初“應收賬款”餘額200萬元,“壞賬準備”餘額20萬元。 第一年6月,收到已作為壞賬登出的“應收賬款”3萬元。 第一年末,“應收賬款”餘額為100萬元,要求進行相關會計處理。
第一年的六月。
借方:應收賬款 3
信用:壞賬準備金 3
借款:銀行存款 3
貸方:應收賬款 3
解釋:在收到以前作為壞賬登出的應收賬款時必須這樣做兩筆第乙個會計分錄與原轉回相反(當原壞賬損失從應收賬款中登出時,借方記“壞賬準備”,記入貸方),其目的是恢復原債務人的信用,反轉後表示壞賬損失不予處理, 因此,沒有影響其信用損失的記錄。第二個會計分錄被視為“應收賬款”的正常回收。 此時,“壞賬準備”的貸方餘額=期初20+3=23萬元。
在第一年結束時。 借:壞賬準備 13
信用:信用減值損失 13
解釋:第二年“應收賬款”餘額為100萬元,按比例10%,“壞賬準備”餘額應為100 10%=10萬元,因為此時“壞賬準備”餘額為23萬元,因此,應在第二年年底確認的“壞賬準備”(金額)=應該有餘額 10現有餘額10000元,因為是負數,所以列入“壞賬準備”賬戶借方。記賬分錄編制完畢後,“壞賬準備”貸方餘額為10萬元(與“應收賬款”100萬元的借方餘額保持10%的比例關係,遵循比例原則,體現“應收賬款”減去“”壞賬準備“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