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一直有句話說,法院的止贖房絕對不應該便宜買,買下來會讓你後悔一輩子。 然而,在朋友的慫恿下,我花了40多萬買了一套止贖房,現在真的後悔了。
幾年前,因為手裡有一點錢,我想再買一套房子。 因為沒多少錢,所以想先付首付,再把房款抵押,每個月還幾千塊錢的房貸,裝修完後再把房子租出去。
有一次幾個朋友一起吃飯,不知道是喝高了還是怎麼了,就跟酒桌上說了想買房的打算。 說話者是無意的,聽者是故意的,第二天我不記得自己說過,突然有朋友打電話問我買房的事情,我依稀記得前一天晚上我跟他們說過。 這位朋友平時的工作是幫人打官司,但他不是正規的律師,用重慶的當地方言來說,就是那種幫人帶頭,跑腿,拿點好處。 他說他有個好**,說不方便他讓我去茶館面對面交談。 那天我沒有去上班,前一天又喝了酒,應該出去散散步,於是我就去了約定的茶館去見我的朋友。
有朋友說,法院最近想拍賣一批房子,有一套房子是前老闆的,因為欠別人錢,被法院起訴,法院強制執行,查封了他的房子,原告催促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把沒收的房子拿出來拍賣。 他只是聽到這個訊息,覺得房子不錯,就給我介紹了。 實際上,我也知道止贖的概念。 法院止贖房屋,即在法院拍賣的財產,通常因債務糾紛、經濟犯罪等原因被法院依法沒收、查封或扣押。 有一定的優勢,法院止贖通常低於市場價格,因為它們沒有中介費和其他額外費用。 法院止贖是可靠的,因為它們是由法院處理的。 購房者可以對房屋的合法性、所有權和其他方面有更多的了解和信任。 買方在法院購買止贖房屋後,需要辦理所有權轉讓、產權證等手續。 由於法院止贖室的特殊性,這些程式相對方便。 但是,購買法院拍賣行也存在很大的風險,比如可能存在缺陷、隱患等,如果前主人是壞人,不搬出去怎麼辦?
我把我的疑惑告訴了朋友,朋友拍著胸脯說沒有問題,他也從事法律工作,什麼問題他都能解決。 他還神秘地說,這房子的資訊是他法院法官的乙個朋友透露給他的,拍賣會上參與競拍的人並不多,按照我的承受能力,我可以穩穩地中標。 我說要是房子拍了,老爺子不搬出去怎麼辦,他說打聽過了,房子現在沒人住,原房主出去藏債了。 法院在拍賣他的房子之前已經向他發出了通知。 我的朋友又做了乙個很大的努力來消除我的擔憂。 我們說,我們同意後就分開了。
兩周後,我的朋友打電話給我,告訴我明天早上要參加法庭上的**房子拍賣會,包括我告訴我的房子,並要求我帶上所有相關檔案,第二天準時去參加。 第二天,我和朋友在法院見面,到了法院,就不重複房子拍賣的過程了,反正房子拍賣進行得還算順利,拿到預期的**也非常方便,辦理所有權轉讓等手續也很方便。 房權證發完畢後,我單獨請這位朋友吃飯,吃飯時還給了他2000元的紅包。
選了個好日子,我高高興興地去取房,拿著在法庭拍賣會上拿到的房子鑰匙來到小區,尋找屬於我的房子。 房子位於5樓,朝向很好。 我把鑰匙鎖孔裡,扭動了一下,從那一刻起,我的噩夢就開始了。 門鎖打不開,好像裡面鎖著,鑰匙可以扭,但裡面鎖著,門打不開。 “你在幹什麼”,我正站在門前想著怎麼開門,這時乙個老人的聲音在後面咆哮。 “這房子是我的,我開門,我有鑰匙,我有房權證”,生怕別人不信,還特意帶上了產權證,走上前去一位七十多歲的老者疑惑的眼神盯著我看了很久, “我們也住在這裡,房子的主人欠我們錢,他已經把房子給了我們。” 我又仔細核了一遍房產證,位址、單元號、房間號都沒錯,沒錯。 我問老人:“你有房產證嗎? “什麼樓盤憑證,咱們有借條,還有他的還債承諾書”,這種情況,似乎老爺子也不再驚訝了。
沒辦法,我把朋友叫了過來,朋友到了現場後,我和老爺子聊了很久,反正老爺子沒吃這套,我們也沒進去,沒辦法,改天再說。
兩天後,正好趕上沒工作,一大早,我又來到了我的止贖室,這一次鑰匙被擰開了,門開了,我進了屋,第一次看到了我家的場景。 好像很久沒人住過了,看現場的情況,似乎有人類生活的痕跡,於是就去其中一間臥室看了看,床上蓋著一張床,但看起來是老人用的。 就在我四處檢查房子的時候,我突然聽到一聲響亮的喊叫:“你是怎麼進來的? 你偷了什麼? “上次,老人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在客廳裡,後面跟著乙個同齡的老婦人。 我家裡也有人說我偷了東西,“我用鑰匙開門進來,這是我買的房子,我想收回我的房子”。 “這是我們的房子,我們現在住在這裡”,老爺子身後的老太太也喊道。 我再次向他們解釋,並告訴他們搬出去。 老爺子和老太太不肯生死,然後老人報了警,我們倆都向警方出示了我們是房子主人的證據。 老爺子拿出借條和承諾書,這才知道,房子的原主是老爺子的女婿,老爺子說女婿借了他一百多萬,卻一直沒有還, 他和女兒離婚了,於是把房子抵押給了他們。這是什麼邏輯,這種情況已經見多了,怕債人上門要債,早點把東西抵押給家裡,叫老爺子留在家中不出門。 警察只好讓我從法院找人自己解決。 我打電話給法院的人,法院工作人員說,老人的借條和承諾書沒有法律效力,這是老人為了避債而慣用的伎倆,房子的所有權還是我的,但因為兩位老人年紀大了,法院沒有辦法執行。 工作人員讓我和老頭老太太商量,讓他們搬出去。
既然我跟你講道理,你要跟我耍流氓,我有辦法對付你。 我拿著房產證,把這房子的水、電、煤氣都轉到自己名下,告訴這三家公司暫時停水、停電、停煤氣,我必須自己申請才能重新開。 我以為,如果水、電、煤氣都停了,老頭和老太太就會被趕出家門。 但自從停水後,老爺子和老太太每天輪流到小區公共水源取水回家,斷電,人們每天早睡,沒有煤氣,因為進不去, 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做飯的。我打電話給乙個朋友,問他該怎麼辦。 他說他忍不住了。 唉,我的腸子都懺悔了。 他花了40多萬元買的房子被別人占用了,他進不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