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期間,對“以學促成”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要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這一要求既是對江蘇鄉鎮工作的指導,也是對全國廣大基層幹部的鼓舞和鞭策。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學促工作”的總體要求。 學習是關於提高技能和解決問題,而不僅僅是膚淺的知識積累。 在鄉鎮工作中,要深入研究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特別是鄉村振興和鄉村改革的路線方針政策。 同時,要加強對農業、農村、農民實際的認識,把理論知識與實際相結合,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為促進學習成果落地,需要建立健全學習體系,如定期組織集體學習、交流研討、現場觀摩等,鼓勵幹部積極參與、暢所欲言、共同提高。
二是要弘揚創業精神。 當前,鄉鎮工作面臨脫貧攻堅、環境保護、鄉村振興等諸多挑戰和困難。 要想克服這些困難,實現鄉鎮的發展目標,就要有創業的積極性和精神。 要調動幹部的積極性,鼓勵他們勇於擔當、勇於創新、立足本崗位,努力為鄉鎮發展貢獻力量。 同時,也要關注幹部的成長進步,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培訓和發展機會,幫助他們不斷提高能力素質。
最後,我們需要改進責任感,將其作為一種激勵和保護機制。 為了激發廣大幹部創業的積極性和積極性,同時避免和糾正濫用權力行為,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激勵保護機制。 一方面,要完善幹部考核機制,獎優懲惡,對表現好的幹部給予適當的榮譽和物質獎勵,對不稱職的幹部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相應的懲罰。 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幹部特別是在工作中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幹部權益的保護,給予他們申訴和保護的機會。 此外,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幹部權力的監督和制約,防止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貫徹落實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提出的“幹部學習提拔實效”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意義。 要通過深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凝聚企業家精神,糾正消極現象,完善責任制激勵保護機制等措施,推動鄉鎮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和新成果。 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為人民服務,促進鄉村改革發展,為實現鄉村振興戰略貢獻力量。 (楊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