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進新房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最近,住在石北區遠洋萬和大廈的周女士報告說,從2023年初開始,她發現自己的新房子被浸濕了,直到現在還沒有簽署賠償協議。
2023年1月底,我們家的新房被浸透了,這個問題到現在還沒解決,拖了一年多,還沒拿到批准書。 周女士一家住在石北區遠洋萬和大廈,她告訴記者,房子是精裝的,一拿到鑰匙就搬了一些家具進去,準備當年搬進去,但一月初去看房時,發現她的新房子已經完全變了。 “牆壁被浸濕了,地板和門都開裂了,家具也毛茸茸的。 物業找房修部門過來檢查,說是太陽能水管有問題,他先來檢測,井邊開了乙個閥門,太陽能水管開始向外噴水,就是這個原因造成的。 ”
一開始,遠洋萬河大廈房屋維修中心的工作人員說要把周女士的房子恢復到原來的樣子,然後施工隊也開始施工,3個多月過去了,周女士多次來檢查,卻發現進度很慢。 “三四個月後,我慢慢沒怎麼做,甚至停工了,跟他溝通不來,房子修繕提出不修了,修繕補償按照市場價格6萬多元,這樣我們自己修就好了。 本來想盡快幫我們修好,但後來他直接把6萬元降到了3萬元,經過幾個月的溝通,最終決定是47642元加上半年的物業費。 ”
周女士說,當時她沒有更多的精力去糾結這些東西,只想盡快修復它們,所以她同意了談判,並找人自己修復。 但讓她沒想到的是,房子本身已經修好了,但協議的簽署卻從2023年5月推遲到現在。
周女士收到了不同版本的合同。 (*生活**專欄截圖) “到目前為止,他已經給我發了很多合同版本,換來的,他當初承諾的半年物業費沒有在上面顯示,跟他溝通後說好,然後改了,改了之後,下次再發乙個版本,還是不加物業費, 然後跟他溝通,他還是發了另乙個版本,有物業費,只是賠償金額後來沒有寫出來。看著手裡幾份未簽的協議,周女士很生氣,明明內容在5月份就已經談好了,結果卻還沒簽,就要搬進去,實在是等不及了。 “我的訴求是盡快解決問題,賠償時間、物業費等都寫在書面上,我們現在已經準備好住進去了,我們想盡快把這件事情寫成書面。 ”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隨後,記者和周女士來到了遠洋萬和大廈的房屋維修中心。
青島遠高地產的工作人員說:“你當時需要提供裝修的發票和收據,因為我們現在可能要捲入糾紛,這些東西對我們有用,我們可能第一時間就用到,這個東西在整個談判過程中都發生了變化,我們正在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調整。 遠洋集團工作人員表示,當時與施工隊存在一些糾紛,耽誤了維修進度,至於協議內容,在談判過程中根據船東的要求進行了更改。
我們會在這兩天盡快討論,給你時間簽署協議,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經過談判,遠洋集團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無法當場做出決定,他們將在下周二給周女士支付協議中的賠償金的時間,並進行下一步的協議簽署工作,周女士也同意了。
在最新的進展中,遠洋集團終於如願以償,在約定的時間將新協議傳送給周女士,雙方同意在周女士提供相關證明後的7個工作日內向周女士支付賠償金。
編譯自青島電視生活**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