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使用退休的返聘人員,這樣的人不僅熟悉企業的業務,而且有非常豐富的工作經驗,而且這類人一般不需要繳納社保,不享受帶薪年假等,對於企業來說,人工成本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但也存在一些風險,比如超齡人員可能在工作中受傷,不繳納社保就不能享受工傷保險,所以很多企業都想諮詢超齡人員是否可以參加工傷保險?
近日,上海市人民社會保障出台檔案規定,除上海、湖北、海南、安徽等省份外,超齡人員和實習生均可參加工傷保險。
另外,很多人對超齡人員和工傷保險相關的問題感興趣,下面我們來總結一些相關的問題。
1. 如果員工已經退休,是否仍可被“認定為工傷”?
兩種情況,一是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企業需要按照勞動者從事勞動活動遭受的人身傷害的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賠償,二是企業已按專案繳納了工傷保險或繳納了工傷保險; 並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申請工傷認定。
2、參加工傷保險的超齡員工因他人造成工傷,企業是否還需要幫助申請工傷保險?
根據司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因第三者侵權行為遭受工傷的,勞動者不僅可以向第三者追究民事侵權責任,還可以要求企業支付工傷保險金或工傷保險**。 由於侵權賠償與享受工傷待遇不存在衝突,兩者均可主張,但醫療費用為實際費用且侵權人已賠償的,職工不得再向企業提出賠償。 因此,公司仍需幫助申請工傷保險。
3. 參加工傷保險會否被認定為有僱傭關係?
在允許超齡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的地區中,有一半明確規定加入工傷保險並不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糾紛需要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解決。 在大多數地區的實踐中,通常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勞動關係認定的條件作出判斷,按照勞動關係糾紛處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綜上所述,企業在聘用退休人員時,一旦退休人員受傷,無論是涉及工傷責任還是民事責任,公司都必然要承擔相應的風險。 為了降低這種風險,公司的最佳策略是積極參與工傷賠償保險。 如果當地政府無法參加工傷保險,企業可以選擇購買商業保險作為替代方案,為企業自身提供風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