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完成降低能源強度的約束性目標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同志講解如何把綠證與能耗雙控政策對接起來
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減碳政策銜接,大力推進非化石能源消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出台將進一步加強綠色證書與節能減碳政策的聯絡,激發綠色證書需求潛力,夯實綠色證書發行和交易基礎,拓展綠色證書應用場景, 支援各地區、各主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費力度,加大力度推進節能減碳。
整合相關單位主要職責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加快,綠色電力需求呈現快速增長態勢。
該負責人指出,由於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和輸電渠道的制約,部分地區和企業短期內難以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普遍建議加快綠證與節能減碳政策的銜接協調; 擴大綠色證書的應用範圍,支援各地區、各主體通過購買綠色證書,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
此外,綠色證書與能源消耗的雙重管控、可再生能源消費統計、可再生能源用電責任評估等制度需要銜接,其在碳排放統計核算和國際互認中的作用有待發揮,綠色證書的需求側潛力尚未充分釋放。 為此,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在深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印發了本《通知》。
為做好各項任務的落實,《通知》提出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強交易監管,及時統計會計資料,加大宣傳力度。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能耗雙控政策納入綠證納入能耗雙控政策、拓展綠證應用場景的統籌協調。 綠色證書頒發機構、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做好綠色證書的發放和交易工作。 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鞏固用能單位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加強對各地區、各類主體綠證制度實施情況和綠證交易的監督管理,嚴防和嚴查懲處綠證證發放、綠電交易過程中的虛假交易、偽造、篡改資料行為。
明確綠色電力交易具體安排
《通知》對加強綠證與能耗雙控政策銜接作出安排,提出在“十四五”省級節能目標責任考核中,從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中扣除非化石能源,並進一步明確綠證交易電力指標核算和扣除辦法的具體安排。
一是將綠色證書交易的電量納入節能評價和考核指標的核算。 《通知》明確,綠色證書將作為可再生能源用電的基本憑證,綠色證書對應的電量交易量納入“十四五”省級人民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指標核算。 二是明確綠證交易電量的扣除辦法。 在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指標核算中,實行以實物電為主、省際綠證交易為輔的可再生能源消費抵扣政策。三是避免綠證交易重複扣電。 省際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和綠色電力交易的相應綠色證書,以及省級行政區域內交易的綠色證書,均已按照現行統計規則納入相關區域可再生能源消費,在節能目標責任考核中不再重複扣除。
該負責人特別強調,綠證交易電費抵扣政策可以緩解部分地區節能指標完成的壓力,但由於綠證交易是基於可再生能源的實際發電量,不會直接影響國家能源消費強度的下降。 為堅持節約節能優先、節能高效的取向,推動地方政府更多地依靠節能本身,盡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節能強度降低的約束性目標,《通知》在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指標核算中設定了綠證交易對應電費扣除額上限。 從跨省綠色證書交易中獲批的省份扣除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實現“十四五”節能目標所需節能額的50%。
夯實綠色證書發行和交易基礎
據負責人介紹,《通知》為夯實綠證發行交易基礎,《通知》從加快綠證發行進度、擴大綠證交易範圍、規範綠證交易制度三個方面部署了相關工作。
一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專案建設和綠色證書發放。 要求綠證頒發機構與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一起加快綠證發放進度,明確2024年6月底前建立和建立國家集中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專案的工作目標。 二是擴大綠證交易範圍。 以新建專案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減碳管理為抓手,進一步拓展綠色證書的應用和交易範圍。 三是規範綠色證書交易制度。 支援建立跨省綠證交易協調機制和交易市場,支援綠證供需省份結合實際情況,通過首省間協議鎖定省際綠證交易規模,協助經營主體開展綠證供需對接, 集中交易、技術服務、爭議解決。
負責人還介紹了《通知》中關於如何進一步加強綠色證書與節能減碳管理、碳排放核算、產品碳足跡的聯絡與協調的相關要求。 一是完善綠色用電認證和節能減碳管理機制。 加快建立以綠色證書為基礎的綠色用電認證機制,明確認證標準、制度和標籤。加強綠色證書在能源預算和碳排放預算管理中的應用,將綠色證書納入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管理機制。 二是加強綠色證書與碳核算和碳市場管理的聯絡。 將綠色證書納入統一規範的碳排放核算體系,逐步明確地區、行業、企業、事業單位、重點產品碳排放核算體系規則中綠色證書應用的具體核算方法。 三是加強綠色證書對產品碳足跡管理的有效支援。 推動將綠色證書納入產品碳足跡核算基本方法和通用國家標準,加快明確綠色證書的一般使用範圍和識別方法。 四是加強綠色證書的國際互認。 鼓勵加強多元、多層次的國際交流,促進國際機構特別是大型國際機構碳排放核算方法與綠色證書趨同。 積極參與國際綠色證書問題的制定和討論,推動綠色證書頒發、計量和交易的國際標準研究和制定,努力提公升中國綠色證書的國際影響力和認可度。
作者 |趙坤, 李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