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是要上鉤的。 在中國的工資制度中,無論是政府機關的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的公務員,包括私營企業職工在內的企業職工的工資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必須與崗位、職位、職級掛鉤。
除了《公務員法》之外,政府官員中還有很多配套政策法規,這些配套政策法規都是按照公務員法制定的詳細實施細則制定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務員職位、職級和級別管理辦法》和《公務員平行職級條例》。
這兩份檔案雖然不談具體的工資,都講的是職位、職級、級別,但公務員的薪資制度是按照職位、職級、級別三個要素來設計的,不同職位、職級、等級的工資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公務員的工資差距一般沒有企業那麼大。
從崗位制度上看,領導崗位級別分為國家級主任職務、國家級副主任職位、省部級首席職務、省部級副職務、廳局級主要職務、廳局級副職務、縣廳級首席職務、縣廳級副職務、縣級部門級副職務、 鄉鎮科級主任職務,鄉級科級副職務。
在職級順序上,公務員職級也分為一般管理、專業技術、行政執法等公務員崗位。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順序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研究員、二級研究員、一級研究員、四級研究員、一級主任文員、二級主任文員、**主任文員、四級主任文員、一級文員、二級文員等十二個序列。
理順薪酬關係,首先要理順職位、職級、職級之間的關係,在職級和職級中,職級就是領導順序,職級就是相應的領導職位享受待遇順序,不屬於領導職位,級別就是職位和職級對應的薪資等級。 也就是說,職級是基礎,職級是工資的體現。
目前公務員的職級分為27級,最高為一級,一級為國家級主崗位,國家級副職為四級至二級,最低階為27級,主要是二級文員,即過去的文員。 其中,二十七級人為少數,兩端呈現小格局,中間大格局,第一、二十七層人極少。
公務員的薪金結構大致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本工資,分為兩部分:崗位職級的工資和職級工資。 基本工資在全國範圍內是統一的。 2016年全國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現行工資調整方案由國務院發〔2016〕62號。
根據最新調整後的基本工資計畫,公務員最高工資為7835元,最低為585元; 最高階別工資6496元,最低1020元。 2016年調整後,公務員基本工資按國家統一標準分析,最高為每月14331元; 最低的是每月1605元,相差約89次。
例如,根據調整後的基本工資標準,縣級主職最高工資為1455元,最高工資為2206元,共計3661元; 鄉級最高工資1145元,最高階別工資1533元,基本工資總額2678元。
如果單看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實在是低得可憐,還不如普通農民工,這麼低的工資為什麼會吸引這麼多人來應聘公務員?
從公務員的薪酬結構來看,其實基本工資的比例很小,補貼和津貼佔了大部分,績效工資也是比較重要的一環。 基本工資所佔比例較小,主要是因為基本工資是國家財政重點保障的一部分,而地方財政困難,基本工資部分可以通過第一筆財政轉移支付來解決。
補貼部分分為兩個級別。 第一級是國家規定的補貼補貼; 第二級是當地政府規定的補貼補貼。 國家規定,補貼和補貼包括附加津貼、艱苦和偏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以及住房、交通補貼等津貼和補貼。
此外,公務員也有生活津貼,主要根據當地生活成本指數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 不同地區的標準、崗位等級、補貼標準不同。
基於工作的津貼。 公務員工作津貼根據崗位職責需要確定,主要包括本期調整的崗位補貼、崗位補貼、住房補貼、移動通訊補貼等工作補貼專案。
改革補貼。 根據福利制度貨幣化改革或就業消費的需要,包括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補貼、醫療補貼等。 此外,還有專業補貼,如警察職級津貼、消防救援職級津貼、特區津貼、**津貼、鄉鎮津貼等。
對於績效工資,主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分為基本績效和年終績效兩部分。 其中,基本業績佔70%,年終業績佔30%。 這個具體標準基本上是按照縣、區規定的標準執行的。
綜上所述,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的氣候、環境、經濟發展情況也各不相同,因此,除了基本工資全國統一外,各地區對補貼津貼和績效工資的規定也不同,差異也很大。 即使在同乙個城市內,區和縣之間也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