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印發《關於促進同通用藥、同品牌藥品省間公平、誠信、透明、平衡的通知》,明確到2024年3月底,各省之間基本消除同通用藥、品牌、劑型、規格的不公平、歧視; 製藥公司的行為將更加公平和誠實。
讓我們來看看原始文件
國家醫保局**招聘採購司負責人就促進同廠同藥省間公平、誠信、透明、平衡等問題解答記者提問
日前,國家醫保局發布《關於促進同通用名、同品牌省間公平、誠信、透明、平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國家健康保險局醫藥招標採購司負責人就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通函》的主要目的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2023年12月底,國家醫保局發布《關於促進同通用藥、同品牌藥品省間公平、誠信、透明、平衡的通知》,主要目的是促進消除省際不公平和歧視。 通過彙總全國各省集中採購平台線上銷售藥品的一流資料,重點聚焦“四同藥”,即同通用藥、劑型、規格、生產廠家相同,對一級流通水平和活躍交易進行統計,推送至省醫保局和地方集中藥品採購機構作為監測結果。
《通知》要求各地將地方網路與監測結果進行對比,排查發現與監測結果明顯偏差的異常情況,督促引導企業糾正不公平歧視現象,推動回歸到更公平的區間。 這項工作預計將於2024年3月底完成。
二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藥品市場監管,由企業確定,國家醫保局開展治理工作有哪些考慮?
是法律法規賦予企業自主認定藥品的權利**。 同時,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譽的原則,不歧視他人,也是企業自主定價的法律義務。 以《通知》所關注的“四同藥”為例,企業在自有集中藥品採購平台上接受當地公立醫院採購,不同省份應相對平衡,考慮到運輸距離、市場規模、交易條件、支付效率等省份之間的客觀差異,省與省之間可以略有波動,但部分地區不應出現異常高的情況。比如某公司的常用藥葉酸片,在全國大部分省份都是12元一瓶,但在一些省份,淨額已經達到了30元以上,20元以上的價差無法說明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類似的異常情況對當地人民和醫療保險都是不公平的,不應該讓不公平和歧視侵蝕人民的醫療資金和救命資金。
在具體操作方面,地方醫保局、集中採購機構要及時聯絡、約談相關企業,對調查中發現的不公平、歧視,要求企業主動糾正偏差,在質量上公平對待各地區。
3、不同地區藥品差異大的問題由來已久,近期部署全系統集中治理的依據和背景是什麼?
長期以來,各省的集中式藥品採購平台相互獨立,網路隔離執行,資料互聯互通。 少數企業利用省際資訊差距制定不公平和歧視性的做法,但僅限於資訊科技手段,過去主管部門主要依靠“一起發現、一起處理、具體問題、具體處理”,效果並不理想。
隨著國家醫療安全資訊系統的建設,突破省際資訊壁壘的軟硬體條件已經成熟。 2023年9月以來,國家醫保局組織各地開展行動,提公升網際網絡上架藥品**資料質量,彙總所有已在網上銷售的藥品,保留有活躍交易的**資料,並將長期無活躍交易的**資料轉入後台管理。 在確保資料真實、完整、可靠、資訊互聯互通的基礎上,對網路上的藥品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將每種藥品的集中、有代表性的分布情況作為監測結果,統一推送到各地,幫助各地對潛在的不公平和歧視現象進行系統排查。
四是藥品網路管理有沒有具體的降價要求?
近年來,國家醫保局開展了大量藥品相關工作,如藥品集中採購、醫保目錄協商、藥品線上治理等,最根本的出發點是支援和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維護正常秩序。
藥品網路治理也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維護良好秩序為最根本的出發點,強調糾正和止損,促進公平、誠信、透明和平衡,而不是片面追求降價。 監控價格不是全國最低的,而是從現有交易中,採用統計方法找出具有中位數、眾數等的公允交易。 監控價格本身是企業可以自主設定並能保證的水平,在企業的可承受範圍內。 對於企業來說,是均衡區域,區域性調整,不會出現普遍大幅降價的情況。
第五,這一政策調整能否在長期飽受詬病的藥品膨脹問題的治理中發揮作用?
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已經超越了簡單的治理範疇,而是各種利益分配關係的集中體現,其深層次的原因存在於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方方面面。 相應地,藥物**的治療也比較複雜,需要打好組合拳,長時間工作。
醫保部門將研究優化藥品形成機制,規範化、制度化藥品集中採購,實施全國藥品監測工程,運用藥品、採購信用評價制度等市場化管理和監督工具,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做好藥品膨脹問題系統化治理。
6、網路藥品治理是否會影響醫藥行業的創新發展?
從需求側來看,這種治理針對的是少數企業部分產品利用區域間資訊差距造成的不公平和歧視,從需求側角度看,是為了消除病變,防止損害擴大; 從供給側來看,就是糾正偏差,回歸理性。 這些異常不是醫藥行業創新發展的必要環節,不應被視為醫藥行業創新發展的動力。
最終目標是重塑醫藥領域的市場環境和產業生態,使以創新價值、質量功效等“產品力”為核心的良性競爭長期取代以藥品回扣等“營銷力”為核心的惡性競爭。 隨著市場環境和行業生態的改善,誠信經營、定價公平的企業,才能在藥品集中採購市場中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
國家醫保部門始終支援醫藥行業的研發創新,提高醫藥行業的品質。 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創新藥獲得更多機會更快進入醫保繳費目錄,優質藥品獲得更明顯的市場競爭優勢,醫藥行業過去以營銷為中心的發展模式開始被邊緣化。 與6年前相比,大量創新藥和一類藥物進入中國藥品銷售前20名,大量輔助藥物和重點監測藥物被撤回,從而促進了中國患者用藥結構的轉變,提質增效。 目前,國家醫保總局正在研究完善新上市藥品**形成機制,支援創新藥高質量發展。
*:國家健康保險局微訊號***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