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初。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婁塘派出所。
收到轄區內的一家雜貨店。
店主楊先生報案。
權衡最近的庫存盤點。
偶然的發現。 檳榔大量缺失。
警察檢查了這家商店。
和周圍的公眾**。
乙個男人。 幾乎每兩三天一次。
我會去楊先生的店。
而且它每次都在那裡。
待在出售檳榔的貨架前。
警方反覆對這名男子進行篩查。
在店內鬧鬼的情況之後。
進一步的發現。
可疑的男人。
利用周圍沒有人的事實。
從架子上取下檳榔後。
迅速躲在衣服裡。
之後,我假裝買了一些小零食。
或退房後的飲料和其他物品。
此外。 警方還發現了該男子。
每一次,檳榔都會被偷走。
時不時也以同樣的方式。
順便說一句,偷飲料和零食。
對於火鍋底座等產品。
經楊先生核實。
店內相關產品。
存在不同程度的短缺。
警方隨後根據線索追蹤了這條線。
嫌疑人劉某被捕。
審訊後。 嫌疑人劉。
如實供認盜竊罪事實。
從 2023 年 7 月開始。
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來一次。
去雜貨店假裝購物。
事實上,盜竊是以夾帶的形式進行的。
一如既往的楊先生。
草率的庫存管理。
它經常成功近 100 次。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民直達上海的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