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現在是獵野兔的好時機,你想去嗎? ”
走! 你得走了! 但是你知道有很多兔子嗎? ”
放心! 如果我的朋友知道了,那對你來說絕對是乙個很大的收穫! ”
所以我現在要開車來接你? ”
好吧! 來我家,把槍拿來! ”
近日,玉山縣子湖鎮張、連合謀在雙明鎮和四港橋鄉非法狩獵,隨後行動兩小時內獵殺9只野兔。 就在他們不滿意的時候,他們被派出所的巡警抓了起來。 右! * 經過徹底調查,另一名涉案男子李某被捕!
當晚11時許,雙明派出所民警在巡視現場,發現路邊有可疑車輛,於是上前調查。
看到警察出現,車上的兩個人都很緊張。 警察問他們半夜在曠野裡做什麼。 他們都有些遲疑的說道,**由此判斷,這兩個人肯定是有問題! 於是他們檢查了他們的車,在後備箱裡發現了兩把霰彈槍和九隻死兔子! 原來是兩個男人在非法打獵!
所有贓物均被查獲,警方立即將其傳喚到派出所依法偵查。 在公安機關,他們如實供述了非法狩獵罪的事實。
經查,嫌疑人張、連均來自玉山縣紫湖鎮。 據張某供述,2023年9月的一天,他在山林裡幹活,發現有人帶著**打獵。 他趕過去檢視,發現獵人已經逃跑了,但**和**已經被遺棄在地上,於是他把**和**收了起來。 把它撿起來帶回家。 最近,他想用氣步槍“碰碰運氣”,於是打電話給擅長打獵的朋友連,問他要不要打野兔。 連和他一拍即合。
我還有乙個朋友李先生,他來自宿谷橋鄉,他知道野兔很多,所以我們請他帶路。 張供述案發當天下午,他和連帶著**來到蘇谷,在橋香的李家吃過晚飯後,三人來到了一處與山林相連的田地。 連拿出乙個夜視儀,安裝在**上,然後正式開始非法狩獵。 在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裡,9只野兔被獵殺了! 隨後,他們又回到了李家。 李某見他打獵很有見識,就送給他乙個藏在家裡的**,說是他去年上半年深夜在田裡灌溉莊稼時撿到的。 乙個獵人。 連收到禮物**非常高興,他們去野外非法狩獵。 沒想到,他們被巡邏的警察抓住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連、李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玉山市公安局提醒:
野生動物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保護野生動物對於維護和恢復自然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維護生態環境安全,自覺保護青水青山,是我們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破壞自然生態環境的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
法律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獵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以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規定,在保護區內或者禁獵期間使用違禁工具或者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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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小時內獵殺 9 只野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