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223、災難性火災的發生,並非偶發、孤立事件,而是電動自行車各種管理疏漏和制度缺陷的疊加。
中國的電動自行車火災數量已從五年前的幾百起上公升到去年的2起10,000,原因是什麼?
事實上,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增加,直接關係到電動自行車配套的劣質鋰電池比例的快速增加。 自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簡稱新國標)實施以來的五年中,新國標對車輛重量不得超過55kg、電池電壓不得超過48V、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km做出了強制性規定, 等等,在如何保證核心部件電池的安全方面存在差距,這是電動自行車起火事故的主要原因。另乙個原因是,新國標將工具車和滑板車視為同一類產品,這種簡單粗暴的規定不僅嚴重脫離了市場的實際使用,而且導致了新國標的諸多強制性規定。
調查資料顯示,在全國3億多輛電動自行車中,約20%的工具車主要用於外賣、快遞(含閃送)、小貨打火、家裝、上門維修等。 剩下的80%是滑板車,主要用於通勤、接孩子放學和回家、家庭購物等。 為了滿足工具車續航里程長、負載能力大、待機時間長的特殊需求,電動自行車電池從體積大、安全性和容量低的鉛酸電池(40-50Wh kg)轉變為重量輕、能量密度高、安全風險高的鋰電池(160-200Wh kg)。 在生命週期結束時應該報廢或由廢舊電池組裝的劣質鋰電池,由於缺乏系統和巨額利潤而被製造商和企業使用,並配備在電動自行車上。
電動自行車的火勢已經從原來主要集中在工具車組蔓延到踏板車,原因是大城市管理部門已經明確出台規定,禁止銷售由廢電池組裝而成的鋰電池。 但是,生產劣質鋰電池的企業不受其他地方的任何監管和限制,而整車企業裸車(無電池)製造給經銷商,向商家推廣劣質鋰電池組裝給消費者提供了便利。 這種管理漏洞和產品標準的缺失,為市場猖獗的劣質鋰電池組裝提供了充分條件。
為此,作為一家專門從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公司,我們想在這裡提出建議。
首先,在電動自行車的銷售中,商家應明確標明電池是鋰電池還是鉛酸電池。 如果銷售劣質鋰電池是違法行為,一旦經管理部門查實,不僅要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不是現在輕微的經濟處罰。 這樣,就可以從源頭上控制劣質鋰電池流入消費者電動自行車的情況,也可以有效糾正組裝、組裝和改裝電動自行車的習慣。
其次,住宅區車棚車庫的充電樁只允許配備鉛酸蓄電池和原裝鋰電池的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 為此,社群財產對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逐一登記,並發放銘牌,在車輛的明顯位置佩戴。 如果電動自行車使用者購買了不明電池,不願意配合小區的物業檢查,物業會向小區居委會報告該人的資訊。 如果發生電動自行車起火事故,使用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樣,可以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在車棚和車庫內持續燃燒的現象。
三是充換櫃無條件進入小區,滿足鋰電池充電需求,徹底解決使用者攜帶電池進入房間充電的問題。 如果社群有足夠的充換櫃,使用者不願意將鋰電池放入充電櫃,但堅持要進入房間充電,警方有權對使用者進行處罰。 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物業設施受阻,運營企業充換櫃不准進入。 這也是居民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原因之一,居民不得不將包括鋰電池在內的電池帶入室內充電。 因此,管理部門應盡快採取措施,允許優質運營企業將符合國家標準的充換櫃進入居民區,解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問題。
四是注意工具車使用者購買組裝用於室內充電的大容量劣質鋰電池問題。 由於電動自行車每天使用頻率較高,為避免小哥電動自行車上安裝大容量劣質鋰電池造成室內充電的風險,管理部門應明確要求平台為其電動自行車使用消防管理部門認可的充換櫃。 比如現在,上海的運營企業已經將大量能夠完全滿足小哥電動自行車需求的鋰電池和充電需求投放市場,而且大多採用換電櫃。 然而,仍有相當數量的工具車使用者購買和組裝劣質大容量鋰電池用於使用和室內充電。 這給安全帶來了巨大的隱患。 希望管理部門加大力度,讓工具車使用者放棄在室內充電,使用充電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