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不同意美國引進的兩種水果?
1858年,清朝被迫簽訂了《天津條約》,這是一項充滿屈辱的不平等條約。 《天津條約》由四個部分組成:《中俄天津條約》和《中美條約》。《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和《中法天津條約》。
該條約的簽署源於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失敗,當時英法聯軍攻占天津,清朝被迫與英法簽訂不平等條約。 然而,沙皇俄國和美國並沒有因此放過中國,他們趁機逼迫清朝簽訂了《中俄天津條約》和《中美天津條約》,進一步加劇了清朝的經濟困難。
這些不平等的條約使帝國主義者更容易在中國傾銷貨物和掠奪原材料,對清朝經濟造成了沉重打擊。 在《中美天津條約》中,清朝承諾向美國開放通商口岸,並允許美國傳教士在中國傳教。
在《天津中法條約》中,登州(今煙台蓬萊區)被開放為外國人可以居住、經商和傳教的通商口岸。 這一系列不平等的條約,使中國面臨更大的外部壓力和挑戰。
1861年,一位名叫約翰·利文斯通·內韋爾斯的美國傳教士來到登州。 他不僅是一位傳教士,還是果樹愛好者,他從美國帶來了蘋果、大櫻桃、葡萄等16個蘋果品種和12個櫻桃品種,以及12個葡萄品種到中國,都是第一次來到中國。
他的行為對中國的水果行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煙台當地的水果商人為他豎立了雕像。 雖然有些是對的"美國人把蘋果帶到了我們的國家"這種說法值得商榷,但根據煙台當地的史料記載,這確實是約翰·利文斯通·尼維斯第一次將這些水果帶到中國。
煙台廣興果園的老蘋果樹和引進的一些老品種一直儲存至今。 雖然已經過去了150多年,但史料記載基本清晰,即使有錯誤或遺漏,也不會離譜。
那麼,網際網絡上有什麼爭議呢? 為什麼有人不承認蘋果和櫻桃是美國人倪偉思帶來的呢? 其實,這並不是乙個完全錯誤的說法,只是因為網上的文章沒有清楚地解釋介紹的問題。
我們今天說到蘋果,通常指的是商業種植的“西洋蘋果”,是美國人倪偉思帶到中國的,在此之前,中國還沒有西洋蘋果。
然而,中國在元代有“蘋果”這個詞,指的是中國的“中國棉花蘋果”。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蘋果和中國棉蘋果最大的區別是尺寸,西方蘋果的尺寸比中國棉蘋果大得多。
河北彩色蘋果提醒大家,雖然西方蘋果是由美國人倪偉思傳入中國的,但我們現在說的蘋果大多是指西方蘋果。
雖然這種說法沒有錯,但還不夠嚴謹。 一旦理解了問題,櫻桃和葡萄的問題就可以更好地理解。 同樣,櫻桃也分為東方和西方兩種。
我們原來的櫻桃品種叫“中國小櫻桃”,在中國已經栽培了3000多年,記載在《詩經》中; 倪偉思從美國引進的櫻桃被稱為“歐洲甜櫻桃”,在國內俗稱大櫻桃,近年來被稱為“櫻桃”。
這兩種櫻桃和小中國蘋果和西方蘋果的區別是一樣的,一大一小。
中國有蘋果、櫻桃等水果,但大櫻桃和西洋蘋果是由美國人倪唯思引進的。 我們今天吃的蘋果和櫻桃,很多都是從美國引進的品種,比如“國光蘋果”,雖然很多人誤以為是中國品種,但實際上它是1800年在美國維吉尼亞州阿默斯特縣的Caleb Ralls農場發現的,英文名是“Ralls Janet”。
以華牛蘋果為例"花牛"這個產區的名稱代表了一種從美國引進的蘋果元帥系列,與市場"美國蛇果"屬於同一類別。
同樣,梅藻櫻桃和布魯克斯櫻桃也是從美國引進的品種。 從歷史上看,航海文明興起後,農作物的交流和引進非常普遍,美國引進了中國李子樹作為親本,紐西蘭也引進了中國獼猴桃。
因此,從美國引進西方蘋果和大櫻桃是沒有問題的,更何況是美國人自己帶來的。 本文首發於今日頭條"果樹圈"。